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决算 >> 正文

2024年度眉山市公安局单位决算
2025-09-30 16:23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公开时间:202592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4.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5.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6.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8.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0.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11.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16.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20.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21.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20661.63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减少793.93万元,下降3.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眉山市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二是2024年项目支出较少,导致支出项目经费下降。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66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28.54万元,占90.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09万元,占9.8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66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6.26万元,占71.03%;项目支出5985.37万元,占28.9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0661.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793.93万元,下降3.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眉山市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二是2024年项目支出较少,导致支出项目经费下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4.53万元,增长2.44%。主要变动原因是新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提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469.02万元,占83.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55万元,占8.8%;卫生健康支出560.67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959.3万元,占5.1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628.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34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4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运维(项):支出决算为24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15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勤业务(项):支出决算为6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1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76.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5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0.79万元、津贴补贴1648.94万元、奖金2634.14万元、绩效工资3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7.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1.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8.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96万元、住房公积金959.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95万元等。
  公用经费271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8万元、印刷费19.8万元、咨询费4.9万元、手续费、水费7.49万元、电费293.35万元、邮电费87.26万元、物业管理费50.31万元、差旅费67.82万元、维修(护)费56.06万元、租赁费4.99万元、会议费3.21万元、培训费39.04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劳务费183.41万元、委托业务费91.95万元、工会经费302.21万元、福利费175.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17万元、其他交通费326.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2.71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7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9.14万元,增长12.7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82万元,占9.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17万元,占9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0.4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出国(境)4。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15.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产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开支内容包括:1.出访老挝执行押解任务2.出访柬埔寨执行缉捕任务3.出访西班牙、马来西亚进行警务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17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7.43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较为老旧,产生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截至2024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5台,机要通信用车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153.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执法执勤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4.11万元,下降84.0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下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0.7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2人次,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州)公安局来学习考察、相关业务警种的业务交流活动,接待省厅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38.45万元,下降37.86%。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眉山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8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30.15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积极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机关运行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眉山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1.4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眉山市公安局共有车辆5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公安局在2024年预算编制阶段,对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注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公安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智慧交通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智慧警务一期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智慧交通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智慧警务一期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通用项目,用于专项经费的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勤业务(项):指反映公安特勤部门开展特勤工作、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开展日常执法、办案等方面的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事业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doc
131001-眉山市公安局(单位公开).xlsx
2024年眉山市公安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doc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