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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决算公开 | ||||||||||||||||||||||||||||||||||||||||||||||||||||||||||||||||||||||||||||||||||||||||||||||||||||||||||||||||||||||||||||||||||||||||||||||||||||||||||||||||||||||||||||||||||||||||||||||||||||||||||||||||||||||||||||||||||||||||||||||||||||
2025-09-3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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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 9 月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单位职责(1)负责全市学校的教仪、电教、图音体卫劳及计算机教育设备设施的计划、供配、使用和效益的发挥管理、服务工作。 (2)对学校实验和电教人员进行培训;对实验、电教工作进行检查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开展教学仪器开发和实验室、电教室建设等方面的业务研究工作,指导各县(区)教育装备机构的业务工作。 (3)负责对全市电化教育事业的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电教应用研究、电教教师和电教人员的培训、设备维修与技术服务工作;开展电教成果的评定、电教经验的总结与推广,教育宣传报道等工作。 (4)受教体局委托,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数字化校园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眉山教育网和全市校园网;负责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及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隶属于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25.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7.62万元,下降32.3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2024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2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92万元,占98.96%;项目支出2.34万元,占1.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25.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07.62万元,下降32.3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2024年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62万元,下降32.3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2024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74.53万元,占77.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16.62万元,占7.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4.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3 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90%,较上年度增加0.09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因工作安排增加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9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眉开展项目检查调研,其他地市部门来眉考察合作、学习交流等。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属于二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25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符合相关性、明确性、合理性原则,资金分配及时,每年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分配管理部预算费用,每年按统一时间、口径和格式对信息进行了预决算公开,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129006-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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