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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
2025-09-29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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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化政法改革,推进平安眉山、法治眉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协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 二、机构设置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无二级单位。 无纳入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971.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04万元,增长0.46%。基本与上年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7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7.17万元,占91.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37万元,占8.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7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17万元,占63.61%;项目支出717.37万元,占36.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971.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32.13万元,增长1.66%。基本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2.24万元,下降6.82%。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97万元,占80.90%;公共安全支出71.39万元,占3.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1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48.27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87.94万元,占4.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07.1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7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6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7.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89.36%,较上年度增加16.85万元,增长201.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46万元,占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占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6万元,完成预算99.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7.46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单位在本年度新购车辆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工作调研、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公务需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研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完成预算3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96万元,下降62.97%。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接待事项减少,接待支出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调研、检查工作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遂宁市委政法委、凉山州委政法委、上海市委政法委、渝中区委政法委等来眉考察学习用餐费,接待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等来眉巡检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37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本年度追加新增了一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眉山新一代政法网建设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6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396.18万元,下降70.1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规范费用支出类型。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4.0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空调、办公家具及车辆保险、油费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普通公务事项及应急保障事项。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开展法学会工作、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见义勇为基金、干部教育培训、政法宣传策划、舆论引导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得分为98.62分,绩效自评综述: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中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我委作为市级财政预算主管部门,无纳入眉山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化政法改革,推进平安眉山、法治眉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协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市委政法委行政单位1个,编制数29人(其中单列1人),实有28人(其中单列1人);下属参公单位1个,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8人;事业单位1个,编制数5人,实有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部门总体收入共1971.54万元,比2023年收入增加32.13万元,增加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年度部门人员增加。 (二)支出情况。2024年部门总体支出共1971.54万元,比2023年支出增加32.13万元,增加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年度部门人员增加。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2024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但因人员年中调出、临时增加工作任务等因素,对预算执行有所影响,总体来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1.履职效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4-6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我委对整体绩效目标中的4个核心职能目标进行了完成效果绩效分析。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对优秀网格员的奖励金,2024年对全市100名优秀网格员进行了奖励,大大激励了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组织开展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政法宣传运维、舆论引导经费,与四川法治报、眉山日报等新闻媒体合作,保障了政法宣传工作、眉山市涉政法信息监测平台运维、微信、微博运维、眉山长安网运维、专题片拍摄等;三是法学会工作经费,保障了《眉山法学》印发、法学课题研究的开展;四是见义勇为基金,保障了年度见义勇为勇士的奖励及贫困见义勇为勇士的慰问,并为全市人民购买了见义勇为保险。 2.预算管理。我委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与国家政策法规相符,对绩效目标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目标任务合理可行。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年终无结余资金。 3.财务管理。我委印发了《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行政后勤管理规定》,对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报销、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了细化。财务设定了经办岗、审核岗、复核领导岗,层层审核,确保资金支付安全,每年7月和11月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分析,督促资金支付进度和使用效益。 4.资产管理。我委人均资产变化率较小,资产利用率比较高。 5.采购管理。我委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70.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64.3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每年十月左右,提前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谋划,根据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年初预算,并提交委务会审议,集体决策预算资金安排,审议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备案。预算项目细化目标绩效设置,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目标任务合理可行,便于量化、评价。 2.项目执行。我委严格实行“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按照年初预算每季度进行预算执行推进情况监督,督促项目资金按预算推进执行进度。 3.目标实现。2024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但因人员年中调出及临时工作安排,对预算执行有所影响,总体来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委机关加强对各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跟进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向项目相关科室通报资金执行进度。对于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4年度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自评得分98.62分。 (二)存在问题。我委受工作性质影响,临时性、应急性和突发性任务多,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报时间大多在9、10月份,机关工作计划的确定一般在年末,二者不能同步匹配。二是根据部门工作特性,结合全市政法形势任务需要,部门临时性、新增工作多,导致部分支出较为集中,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深入实施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绩效监督结果安排预算,变简单追求支出进度为追求预算绩效质量。 2.加强工作指导,提高预算管理业务水平。希望能对预算部门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促使财务人员理解掌握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程序、方法和技巧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政策法规、工作制度,以规范预算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xlsx】 【119-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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