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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决算公开(单位)
2025-09-29 10:36  市委组织部 [字号: ] 打印




2024年度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决算公开


公开时间:202592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 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附件       17              

第五部分 附表       4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1              

二、收入决算表       41              

三、支出决算表       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是中共眉山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全市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市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承担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下属1个行政单位,即市委组织部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即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其他事业单位2个,即眉山市委组织部数字信息中心、眉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纳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委组织部机关

2.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3.市委组织部数字信息中心

4.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598.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15.78万元,减少13.7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部门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9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8.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9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31万元,占62.97%;项目支出962.32万元,占37.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598.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415.78万元,减少13.79%。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5.78万元,下降13.79%。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9.65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07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68.94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112.97万元,占4.3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598.6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6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2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4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6.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8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76.06%,较上年度减少12.14万元,下降6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4万元,占8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16.4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12.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1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28万元,增长3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事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支持省、市组织部门赴眉开展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0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53.5万元,下降15.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3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组织事务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2024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成效显著,各预算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支出高效规范,保证了项目有效实施,自评得分100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及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 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机关、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市委组织部数字信息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是中共眉山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全市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市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承担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在职职工68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参公事业人员7人、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22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51万元(人员支出1259.84万元,公用支出299.67万元),项目支出653.54万元。

调整预算数总共为2831.1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59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31万元,项目支出954.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1265.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1.82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4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5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94万元,住房公积金112.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万元。

年末无结转。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4年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履职情况。依据《2024年市委党校(眉山市行政学院)主体班次调训计划》《2024年市级部门(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等要求,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年调整后预算数521.19万元,预算执行数518.36万元,预算执行率99.46%。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效果显著。

二是公务员招录工作履职情况。按照全市招录计划进行实施,主要用于编印公务员政策法规,开展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政策宣讲、计划申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招、定招、基层选调生计划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以及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选调公务员等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公务员招录、遴选、考调、选调500余人,为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人才支撑。全年调整后预算数51.31万元,预算执行数49.23万元,预算执行率95.95%,全市公务员招录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党代表工作履职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根据安排完成视察调研、走访联系群众,常态开展党代表研究、学习等工作。全年调整后预算数20万元,预算执行数18万元,预算执行率92%,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2.预算管理

我部严格资金把关,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进行统筹规划,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变化因素,按照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等原则编制年初预算,切实强化预算控制,单位各科室按照项目工作安排有序推进项目执行。

3.财务管理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岗位设置、资金使用均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范,2024年财务管理方面无违规违纪情况。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1%,变化主要原因为购置办公设备以及人员结构调整,资产利用率良好,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执行率良好。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979.5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3.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9.5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7.0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各预算项目均按照要求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绩效目标均按照预算、年度目标等方面科学合理进行设置。由于部分项目存在特殊性,未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入库。

2.项目执行

各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并在执行过程中动态检测目标执行情况,执行情况均符合预期。

3.目标实现

各预算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现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良好。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2024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总体上部门决策、资金综合管理达到了财政部门要求,所有信息均按照要求公开。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规范绩效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改进绩效管理方式,提高绩效管理动态性和精确性,将绩效管理结果与财务日常业务充分结合运用,确保预算精细化、支出精准化,不断提高预算项目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成效显著,各预算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支出高效规范,保证了项目有效实施,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我部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前瞻性和精确性,提高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的动态化监控,不断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为下一年度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和坚实保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结对帮扶干部人才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是结对帮扶干部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实施部门,具体工作是负责编制结对帮扶干部人才工作经费划拨计划、慰问经费使用计划、下拨经费等,项目管理主要依据《四川省省内结对帮扶干部人才管理办法》(川组通〔2024〕57号)等相关政策和制度,所有经费划拨均按程序经审批后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实施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结对帮扶政策,向眉山市选派到帮扶地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干部人才提供工作经费、健康体检、意外保险、年度慰问等保障服务。支持方向:眉山市选派到金川县、茂县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干部人才。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专项资金纳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选派干部人才数量,结合年度工作申请资金,2024年度共计8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结对帮扶政策,向眉山市选派到帮扶地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干部人才提供工作经费、健康体检、意外保险、年度慰问等保障服务,充分激发帮扶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有效提升结对帮扶干部人才工作经费使用质量,有力支持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服务保障选派干部人才,推动圆满完成各项结对帮扶工作任务。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是否足额拨付工作经费,是否为结队帮扶干部人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健康体检、发放慰问费等。

(三)评价选点。相关项目开展全部评价,均符合拨付要求。

(四)评价方法。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完成质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科科长郑栋,信息中心副主任郑延超,干部一科干部韩先帅组成。

三、绩效分析

2024年,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已完成结对帮扶金川县干部人才工作经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健康体检以及结对帮扶金川县、茂县干部人才包虫病专项体检和对131名结对帮扶干部人才慰问费的发放,较好完成了2024年度帮扶工作服务保障。

四、评价结论

总的来看,结对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成效较好。及时、足额拨付结对帮扶干部人才相关经费,加强了对结对帮扶干部人才的关心关爱和管理保障力度,激励结对帮扶干部人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推动受扶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帮扶地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通过强化待遇保障、强化关怀服务、强化关爱成长,在工作、生活中给予帮扶干部有力支撑,当好结对帮扶干部人才的坚强后盾。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相关改进建议。



 


附件3

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宏观指导、总体规划、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牵头组织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工作。对项目经费管理主要依据《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眉财行〔2017〕38号)和《眉山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眉市组通〔202472号),所有经费划拨均按程序经审批后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深入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础保障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效,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支持中央、省委和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培训任务和市委党校主体班,以及市委组织部直接组织或联合(委托)有关单位举办的重点培训项目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专项资金纳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管理,根据实际支出申请资金,2024年度总计拨付资金518.36万元,执行数为518.36万元。其中,依据《2024年市委党校(眉山市行政学院)主体班次计划》,支出主体班培训费372.33万元;依据《2024年市级部门(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支出重点专题研讨班培训费145.3万元,其他支出0.7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举办市委党校主体班次28期、重点专题研讨班10期,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3500人次以上,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对市级重点培训项目等认可度达85%以上,参训干部满意度达85%以上。各项目实施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实施单位及时开展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优化预算分配、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培训项目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对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师资匹配、培训纪律、学员反馈等,对培训质效进行评价;项目完成时效性。根据以上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选取资金量较大的10个点位进行实地踏勘(见附件1)

(四)评价方法。采取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完成质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成立由分管副部长为组长,干部教育培训科为具体执行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2024年干教资金使用范围内项目均根据市本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市委组织部紧扣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统筹举办市委党校主体班次28期、培训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需求,举办重点专题研讨班10期、培训各级干部500余人次。项目决策方面,以上项目均提交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相匹配,项目策划均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重大领域。项目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项目管理和审批符合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绩效监管;项目实施方面,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项目预算和决算均提交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资金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严格依据部机关财务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工作流程;项目结果方面,项目均按期完成预期目标,自评得分54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此项目经费属于行政运转经费,均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了项目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所有项目均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对市级重点培训项目等认可度达95%,参训干部满意度达95%,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通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市本级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了干教经费的基础保障和引导带动作用,示范带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本实现项目预期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满分。

五、存在问题

暂无。

六、改进建议

暂无。


 


附件4

两新党建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产业园区、新区党建工作,指导新兴领域、新兴业态党建工作,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政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办〔2019〕14号)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眉山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支持方向:市委两新工委直属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举办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等示范培训班,两新组织党建示范体系建设。针对具体支出项目,市委两新工委印发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市级两新组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暨市委两新工委委员述职评议会的通知》等具体文件,对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实际工作中,由于机构改革与职能划转,部分项目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具体实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两新党建示范培训预算12.627万元,办班2期、培训75人;工作用车及差旅预算1749元;两新党建述职评议会预算4085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目标根据年度两新党建工作要点设置,项目启动及结果支付均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支出严格依据相关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和工作流程。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有效提升两新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质量,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示范体系建设,提高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等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全市两新党建工作全面创先争优。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示范培训主要评价课程设置、授课情况及学员反馈;其他事项主要评价工作是否顺利开展,是否有真实成效。

(三)评价选点。选取在市委党校举办的眉山市“两新”党组织书记和党建业务骨干培训班、眉山市“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进行自评,项目完成效果良好,达到预期要求。

(四)评价方法。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完成质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部务委员鲁星军、组织三科科长夏振怀、组织三科四级主任科员段锐组成。

三、绩效分析

2024年,在项目工作推动下,将12003家非公企业、1142家社会组织纳入台账管理,发展党员544名,新单建230个、联建44个党支部,实现应建尽建、能建必建。选派党建指导员1701人,新增工会73个、青年组织59个、妇联组织17个,为建立党组织做好充分准备。狠抓教育培训,举办市级示范培训班2期,培训党组织书记、业务骨干75人,推动两新党建骨干队伍履职能力提升。

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夯实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推动了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提升,提高了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质效,两新组织党员群众满意度高。

四、评价结论

总体看来,两新党建工作经费规划较合理,各项支出决策程序严密,资金划拨较及时;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夯实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推动了两新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提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汇报,结合眉山实际,进一步增强项目指标设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024年眉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城市提供坚实人才支撑,以“眉州英才计划”为统揽,深入实施“万硕千博兴眉山”工程、“133”产业人才燎原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关于因地制宜探索区域人才发展新路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组发〔2021〕3号)、《眉山优才工程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眉人才〔2018〕2号)等文件要求,设立相关项目,按要求开展相关资金申报工作。

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包含2024年春节前走访慰问专家人才工作经费、川渝青年人才互派培养经费、第五批市级专家工作站建站经费、全省第二批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工作经费、人才培训经费(眉山市人才工作者培训经费、2024年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研修班经费)等。

4.项目主管部门及职能。该项目主管部门为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市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制定《眉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眉市组通〔2018〕55号),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监督管理等。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以“眉州英才计划”为统揽,以眉州英才计划为统揽,深化“头雁入眉”“英才助眉”“科创汇眉”“新时代工匠培育”四大行动,大力实施“万硕千博兴眉山”工程、“133”产业人才燎原计划、科研院所“敲门行动”、产教融合提升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为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3.项目支持方向。眉山市2024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是加快建设创新人才发展平台,主要包括支持东坡区、丹棱县创建全省第二批人才工作先行区和推动第五批专家工作站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下发资金数额和相关财经法规与政策要求,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逐级分配划拨至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拟完成资助项目不少于8个,加大引进推动“133”产业发展的急需产业人才和紧缺硕博人才力度,进一步优化眉山市人才发展生态环境。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由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阅,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在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决策是否过程严密,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得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是否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项目制度办法是否健全、要素是否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是否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是否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是否公平合理,项目管理与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眉山市人才专项资金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市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对市县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价、监督、指导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各项项目是否按时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评价选点。选取第五批市级专家工作站、全省第二批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工作经费进行自评,项目完成效果良好,达到预期要求。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何向东、人才工作科科长曾啟洲、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熊诗琦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得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项目管理与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眉山市人才专项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不存在对市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对市县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价、监督、指导工作。

3.项目实施。2024年眉山市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人才及团队与实际资助的项目、人才及团队完全相符,均是严格按照人才工作相关会议议定事项在实施,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情况,项目申报的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4.项目结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按时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与中央、省委和市委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2.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满意度符合预期。

3.基础设施。各资助项目按预期如期完成,各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与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相符合,各项目完成效果良好。

4.行政运转。项目资金用途、程序、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人才专项项目2024年度资金拨付到位,在人才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进一步优化眉山市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了高能级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力度以及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使用力度。项目实施以来,对于眉山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以及加强科研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成效,基本实现预期目标绩效。

五、存在主要问题

暂无

六、改进建议

暂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 市委组织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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