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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党校部门决算 | |||||||||||||||||||||||||||||||||||||||||||||||||||||||||||||||||||||||||||||||||||||||||||||||||||||||||||||||||||||||||||||||||||||||||||||||||||||||||||||||||||||||||||||||||||||||||||||||||||||||||||||||||||||||||||||||||||||||||||||||||||||||||||||||||||||||||||||||||||||||||||||||||||||||||||||||||||||||||||||||||||||||||||||||||||||||||||||||||||||||||||||||||||||||||||||||||||||||||||||||||||||||||||||||||||||||||||||||||||||||||||||||||
2025-09-2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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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 月 日
眉山市委党校与眉山市行政学院、眉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眉山乡村振兴学院、眉山市委讲师团,实行“五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体制,是市委直属的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是中共眉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 我校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教务科、科研科、业务指导科、后勤科、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法律与公共管理教研部、东坡文化教研部。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81.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674.40万元,下降89.28%。主要变动原因是迁建项目经费减少。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8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1.83万元,占100%。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8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72万元,占70.58%;项目支出377.11万元,占29.42%。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0.60万元,增长33.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1.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71.52万元,占8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8万元,占8.86%;卫生健康支出39.83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56.90万元,占4.44%;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8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94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0万元,完成预算98.39%,较上年度减少0.04万元,下降0.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6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占3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重要会议,与省委党校工作衔接,科研调研下基层,区县委党校业务指导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万元,完成预算9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3.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来我校开展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活动,按标准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9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变动原因是迁建项目经费减少。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2.31万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2024年度,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97万元。主要用于校园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预算395万元、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2.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眉山市委党校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讲师团工作经费、创新工程经费补助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眉山市委党校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眉山市委党校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分,我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5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我校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教务科、科研科、业务指导科、后勤科、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法律与公共管理教研部、东坡文化教研部。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委党校与眉山市行政学院、眉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眉山乡村振兴学院、眉山市委讲师团,实行“五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体制,是市委直属的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要部门。 (三)人员概况 2024年底共有参公人员16名,事业人员27名,共计43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校2024年年初预算总额为316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76万元,事业收入2000万元。2024年决算收入总额为218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83万元,事业收入906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我校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总额为3160.7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968.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9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2024年决算支出总额为2187.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7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0万元,其他支出90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我校2024年无结转和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一是抓实基本培训。全年举办主体班61期、培训45929人天,其中市本级主体班30期、培训31848人天;统筹区县主体班31期、培训14081人天。承接对外培训76期、培训学员21404人天。二是强化科研咨政。全年立结项课题45个,其中市厅级课题17个。出版《眉山党校论坛》2期,发表理论文章23篇,编撰党校首部教材《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眉山高质量发展探索之路》。全年报送咨政报告10篇,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4篇。三是深化基层宣讲。召开宣讲备课会、动员会8次,组织试讲6次。首次举办全市基层理论宣讲比赛,组织开展基层宣讲52场,受众5000余人。组织摄制宣讲视频10期。 2.预算管理。我校严格遵循“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原则,强化资金统筹规划,将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规范执行收入上缴与支出审批程序。实施收支动态跟踪,实时监控资金流向,严格把控一般性支出项目,确保了预算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年终无资金结余。 3.财务管理。根据财务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财务岗位设置,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层审核”程序,切实强化预算控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实现重点工作资金精准保障、常规支出规范有序,推动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4.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开展政府采购、验收、入库和调拨。严格执行资产报废、报损由校委会审议制度,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开展核销工作。 5.采购管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我校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年初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我校2024年政府采购实际执行金额397.97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我校有该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0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0个。 1.项目决策。在预算编制初期,我校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各项目负责科室做好预算项目经费申报,从年度任务、资金支持等方面细化具体任务指标,编制项目总体绩效目标,确保了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所有预算项目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我校2024年度项目资金按照预算计划及时到位、执行同向,当年不存在项目调整的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总额为400万元,调整项目预算总额为377.3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377.35万元,全年完成预算数100%。 3.目标实现。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了创新工程等5个常年项目,这5个项目的完成情况较好,通过科学配置职能、完善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部门整体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开展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积极整改问题、完善制度、优化管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我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最终绩效自评得分93.3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 (三)改进建议 我校将从预算编制中的绩效目标确定、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问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提高项目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5年党校迁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根据《市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川组训〔2020〕31号)和全市党员数量,按照市委确定的“党校风范、眉山气质”定位,实行市委党校与眉山天府新区党工委党校、东坡区委党校、彭山区委党校一体建设校园。该项目经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眉东发改投〔2021〕25号)批准立项。 该项目位于东坡区崇礼镇知行路1号,占地面积175亩,用地性质为A3(教育科研用地)用地。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市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试行)》指标要求,结合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眉山乡村振兴学院和市委讲师团“五位一体”运行实际和市区一体办学、市县统筹办学实际需求,总体规模按满足700人同期培训进行建设。建设总建筑面积9万㎡,容积率0.67,建筑高度38米,建筑密度22.04%,绿地率40%(绿地面积46787㎡)。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委办字〔2020〕10号)明确,成立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党校作为项目业主,由东坡区牵头组织实施建设,东岸投资公司为代建单位,重庆巨能公司为建设单位,项目实行EPC总承包模式。 按照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工作组要求,我校于2021年12月制发《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并设专户进行迁建项目资金管理。为规范资金支出后续监管,与项目代建方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眉山市东坡大道支行签订了市委党校迁建项目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提供有力保证。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经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眉东发改投〔2021〕25号)批准立项,经四届第227次市委常委会、四届政府158次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市委党校是资金筹集的责任主体,负责资金归集和统筹。市财政、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是专项资金筹集责任主体,按照55%:15%:15%:15%比例分担资金的筹集,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分别明确眉山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东坡区委党校和彭山区委党校为筹集责任单位,负责资金转拨到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突出政治效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提升党校办学条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级党校分类改革部署要求,完成市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六有”任务。三是按照“党校风范、眉山气质”总体定位,落实市委党校与眉山天府新区党工委党校、东坡区委党校、彭山区委党校共建要求,满足市区一体办学和全市统筹办学硬件条件,为推动眉山“三市一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提升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从根本上改变了党校办学条件,增强了党校办学承载能力,保障了市和三区基本培训需要,充分体现了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建设智慧校园系统,提升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行政管理水平,减少人力物力支出,降低党校管理运行成本。 3.提升社会效益。一是提升眉山党校在全省市州党校中的硬件水平。二是提升党校在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反映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的实际质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建设以来,市委党校坚决履行项目资金筹集和拨付责任,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资金支出方向与预算批复内容契合,支出进度符合时序要求,未发生截留挪用或超范围支出情况。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点位为市委党校新校园。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 评价事宜由市委党校后勤科牵头实施。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经四届政府158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同意。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符合项目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匹配。 2.项目管理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为EPC项目,业主方、代建方、EPC总包方等相关主体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3.项目实施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按工程实施要求,公开招标施工监理单位,中标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代建方聘请过程控制人员,单独招标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开展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六大控制工作。资金一旦筹集到位,就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付款节点要求拨付。 4.项目结果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9月底建成,2024年2月进行校园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属于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市委党校新校园于2023年11月竣工验收,验收程序完整、资料齐全,达到竣工备案标准。新校园建成后,彻底解决原校区容量不足、设施陈旧问题,硬件水平跃居省内市级党校前列。项目建成投用后,组建了专业机构管理,运维服务高效优质。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新校园教学、住宿、餐饮、运动功能完善,达到了市级党校基础设施条件“六有”要求,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各方学员的高度赞誉。 四、评价结论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定位准确、建设规模合理、建设进度基本符合调整后预期,与全省市级党校建设规范要求相符。该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以及结算、审计等工作还未完成。 六、改进建议 按代建合同约定,加快组织完成项目工程资料整理,形成完整、规范的建设档案并做好移交,完成项目结算和审计工作。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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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1-中共眉山市委党校.xls(部门公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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