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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 |||||||||||||||||||||||||||||||||||||||||||||||||||||||||||||||||||||||||||||||||||||||||||||||||||||||||||||||||||||||||||||||||||||||||||||||||||||||||||||||||||||||||||||||||||||||||||||||||||||||||||||||||||||||||||||||||||||||||||||||||||||||||||||||||||||||||||||||||||||||||||||||||||||||||||||||||||||||||||||||||||||||||||||||||||||||||||||||||||||||||||||||||||||||||||||||||||||||||||||||||||||||||||||||||||||||||||||||||||||||||||||||||||||||||||||||||||||||||||||||||||||||||||||||||||||||||||||||||||||||||||||||||||||||||||||||||||||||||||||||||||||||||||||||||||||||||||||||||||||||||||||||||||||||||||||||||||||||||||||||||||||||||||||||||||||||||||||||||||||||||||||||||||||||||||||||||||||||||||||||||||||||||||||||||||||||||||||||||||||||||||||||||||||||||||||||||||||||||||||||||||||||||||||||||||||||||||||||||||||||||||||||||||||||||||||||||||||||||||||||||||||||||||||||||||||||||||||||||||||||||||||||||||||||||||||||||||||||||||||||||||||||||||||||||||||||||||||||||||||||
2025-09-2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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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动态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及中介机构库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5.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6.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1.眉山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 2.眉山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3.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无纳入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49.82万元。与2023年收、支总计均为2542.2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57万元,上升19.97%。主要变动原因是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等专项工作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304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5.01万元,占60.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81万元,占39.8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304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99万元,占29.61%;项目支出2146.83万元,占70.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49.8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7.57万元,上升19.97%。主要变动原因是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等专项工作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17%。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2.39万元,上升36.6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等专项工作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3.4万元,占88.47%;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5万元,占7.83%;卫生健康支出3.24万元,占0.1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4.63万元,占3.5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3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5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3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16.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7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26.5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向上汇报工作,到各区、县检查、指导、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72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08人次,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检查、调研,外省、市兄弟单位来访开支的餐费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1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8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增加15.18万元,增长1.27%。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4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63万元,比2023年减少67.58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是部分办件大厅运行经费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调整出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4.1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食堂经营权采购、“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办件大厅运行经费、“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8分,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时按规定达到执行进度要求,工作成效显著,项目在2024年已进入平稳运行阶段。详情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展某项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政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局领导职数设置为一正三副,一名党组成员兼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一名机关党委书记。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平台建设管理科、人事财务科、机关党委7个科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3个,独立核算1个),其中: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正县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动态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5.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6.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政管局机关及3个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共36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19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持续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探索针对不同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开展个性化服务;增强“一网通办”能力,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大对数据资源的分析,为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强化人员培训管理,打造一流政务服务队伍。 二是完善涉企服务。锚定“园区事园区办”,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事项整合,协调部门形成合力,采取全流程联审联批方式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围绕产业生态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服务环境,让企业更省心。 三是更好便民利民。不断巩固“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办理能力,带动“高效办成每件事”。深化跨区域政务服务协作,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通办。畅通数据交互渠道,让数据多跑路,节约办事成本,提升办事效率。拓展电子证照制发及运用场景,扩大掌上政务服务办事范围。2025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立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重点抓好推动项目加速落地,拓展“政务服务+”范围,巩固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提升12345热线办理质效等工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我局设定了符合部门整体支出特点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含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科学编制预算,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3049.82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3049.82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3049.8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4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81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3049.8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902.99万元,项目支出2146.83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我局认真填报了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质量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均完成任务,维护了办件大厅(含停车场)18300平方米正常运作,大厅环境整洁明亮,安全卫生,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办事环境,群众满意度高。 2.预算管理。我局紧紧围绕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等方面,科学编制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工资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财务管理。我局不断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岗位责任说明书、轮岗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表,不断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金使用。 4.资产管理。我局制定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建立评价指标。研究制定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建立了基础管理、制度管理、日常管理等评价指标,评价内容涵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全覆盖。 5.采购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执行率为99%。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一是“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81.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二是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318.8万元,预算执行率99.57%,自评得分99.9分。三是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78.8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由于项目所需政务云资源未及时申请到位,软件部分无法正常部署、安装,导致项目验收时间延迟,自评得分93分。四是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1.6万元,预算执行率99.85%,自评得分99.9分。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377万元,预算执行率50.54%,未完成原因是该项目因开展时间晚、项目启动迟,在2024年底前工作完成量较少,支付数额较小,自评得分95分。六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05.82万元,预算执行率90.91%,未完成原因是未支付资金为全年项目尾款,待第二年项目验收合格付,自评得分99.1分。七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3万元,预算执行率99.96%,自评得分99.9分。八是电路通信业务服务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48.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九是12328、12329热线专席运营服务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9个项目共涉及预算总金额1265.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0.3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阶段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一是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涉及预算金额446.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二是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18.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三是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25.19万元,预算执行率72.69%,未完成原因是该项目中标公司整改,尚未确定支付账号,自评得分97.2分。四是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85万元,预算执行率95.5%,未完成原因为该尾款为第二年项目质保金,待第二年验收合格后支付,自评得分96分。4个项目共涉及预算总金额1074.8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3.0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1.项目决策。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保障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所有费用均在预算内执行。 2.项目执行。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执行资金支出,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绩效目标详细反映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既保障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节约财政资金,确保预算资金效益最大化,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的执行率。 3.目标实现。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一是认真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部门整体支出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科学编制预算,保障工资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对部门整体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我局为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着力提高评价质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科室(办公室)、绩效及资金预算业务科室(人事财务科)协同联动,对评价报告反复研讨商榷,确保资产绩效评价找准真问题、评出真实效;积极推动结果应用。建立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问题整改机制,探索将绩效评价结果同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相挂钩,推动我局切实增强绩效意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从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来看,我局各科室(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中,均能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资产采购、验收、入库、调拨、报废等工作,评价情况良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实施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结果应用机制,在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核查和汇总分析等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等,确保绩效目标实现。按照有关规定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的一致。同时参照绩效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的预算安排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4年,我局通过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我局以“眉山服务,用心帮助”为理念,坚持开放引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创新举措,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力打造“眉事无忧”政务服务品牌,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自评得分91.8分。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自评,评价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执行比率较慢,形成全年的支付比率不均衡;二是部分项目是跨年度项目,项目计划实施时间较长,导致项目资金跨年度支付;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强,还不习惯用量化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和考核,造成有时在强调绩效管理工作时稍显滞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监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着重强调项目实施计划的安排与落实,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通过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化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15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采购“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运营服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向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服务,包含:场地综合服务、人员管理运营服务、装修及话务设备配套服务、系统整合优化服务、网络运营服务等。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四川省关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的部署,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23年继续推进“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构建更加高效、便捷、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热线体系,为全市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体验。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进展。 2024年,项目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 深化热线整合:继续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工作,确保12345成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号码,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平台体系完善:打通省、市数据通道,构建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体系,涵盖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实现多渠道融合与统一管理。 流程优化与资源配置:优化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流程,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至相关部门并得到高效处理。同时,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 智能化建设:开发并上线自助下单、智能文本客服、智能语音等智能化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二)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的计划进度,项目在2024年已进入平稳运行阶段。2024年系统建设、功能进一步完善,确保项目顺利运行,为未来的政务服务改革与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2024年1月至3月:继续推进《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的落实工作,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制定2024年度详细工作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变化,进行方案微调与优化,确保与最新技术要求相符。同时,继续“双号并行”热线整合的工作。 2024年4月至6月:积极推进了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针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了修复与优化,确保系统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完成了“双号并行”热线整合的实施,实现了国家部委在我市开通的9条热线(12319、12316、12348、12315、12333、12350、12329、12328、12318)与眉山市12345热线的并行运行与数据同步,确保了政务服务热线的整合工作有序进行。 2024年7月至9月:根据实际需求,招聘、培训并管理新增话务人员,提升团队整体服务水平。完成系统服务功能的升级工作,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实施与测试等,进一步优化热线系统。同时,加强与省平台的沟通协作,确保整合后的热线与省平台无缝对接,包括“双号并行”热线的整合效果与省平台的兼容性。 2024年10月以后:热线平稳运行,加强了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整合效果达到预期。完善“双号并行”热线的整合效果,提升市民使用体验,为政务服务改革与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根据相关财政管理规定,《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经费预算446.5万元,按项目完成进度进行申报,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经费预算446.5万元,在实施过程中,申请并批复资金共计446.5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24年,计划资金到位446.5万元。 3.资金使用。2024年,已支付446.5万元,根据项目进度,用于支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向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服务费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场地综合服务、人员管理运营服务、装修及话务设备配套服务(包含话务大厅办公环境的整体软硬件装修,改造,设备购置。)、系统整合优化服务、网络租用费。
五、项目绩效自评 (一)项目完成情况自评。 1.平台升级与承载能力。 平台成功扩容至超700平米话务场地,包话话务大厅、会议室、培训室、休息室等,可同时容纳60名以上话务人员服务群众,并全面升级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了热线平台的承载能力。新话务大厅于2022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运行稳定,有效应对了日益增长的群众诉求。 2.热线整合成效。 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关于12345热线整合优化的政策要求,我市已完成对77条各级热线的整合工作,包括国家部委设立的18条及本地设立的5条热线,实现了与省12345平台的无缝对接。整合数量、速度及系统对接深度均位居全省前列,有效避免了热线号码繁多、群众记忆不便的问题。具体整合情况如下: (1)完成“整体并入”热线整合。一是国家部委设立在我市开通的8条,分别是12349、12331、12358、12330、12365、12336、12356、12301。二是我市县(区)、市级部门设立的热线共5条,分别是仁寿县县长热线、丹棱县县长热线、青神县政务服务热线、市根治欠薪投诉电话、市医保咨询电话。 (2)完成“双号并行”热线整合。国家部委设立在我市开通的9条,分别是12319、12316、12348、12315、12333、12350、12329、12328、12318。 (3)完成“设分中心”热线整合。全国税务系统热线12366在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热线考核督办工作体系和跨部门协调机制,8月31日举行了“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税务分中心”授牌仪式,设为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分中心。 3.专席设置情况。根据眉山实际,开设了人社、住房公积金、交通、营商环境专席。 4.系统对接情况。眉山12345平台由国泰新点公司进行软件开发,目前已完成软件和系统平台部署,与省12345的平台全面完成对接建设。 5.专席设置与服务专业化。 根据眉山实际需求,设立了人社、住房公积金、司法等话务专席,实现了服务领域的精细化分工和专业化处理,提高了问题解决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6.系统对接与信息化建设。 眉山12345平台由国泰新点公司开发,软件及系统平台部署顺利完成,并与省12345平台实现了全面对接,确保了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业务的高效协同。 (二)项目效益自评。 1.热线整合效益。 热线整合后,实现了“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群众仅需拨打12345即可解决多种政务服务需求,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减少了因号码众多导致的困扰。同时,确保了问题能够得到及时、专业的处理,提高了政务服务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此外,本项目还促进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形成了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服务的整体效能。 2.诉求处理量与群众信任度。 在诉求处理量方面,项目实施以来,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始终维持着高位运行的良好态势。随着群众对热线服务认知度和信任度的不断提升,热线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持续增长。 2021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50453件,办结率100%,群众话务员满意度达到99.32%,办件满意率97.83%。 2022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549737件,办结率99.96%,群众话务员满意度达到99.23%,办件满意率86.93%。 2023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88725件,办结率99.98%,群众话务员满意度达到98.82%,办件满意率90.08%。 2024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84865件,办结率100%,群众话务员满意度达到98.74%,办件满意率91.24%。 根据以上数据可知,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2024年,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热线依然高效运转,成功处理了484865件政务服务事项,日均达1400条的高位诉求处理量,办结率高达100%,这一成就体现了本项目在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方面的显著成效。同年,群众对话务员的满意度达到了98.74%,办件满意率也稳步提升至91.24%,这一系列数据不仅有力证明了热线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还进一步巩固了热线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使其成为了深受群众信赖的政务服务品牌。 3.社会影响与公众认可度。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升级改造项目不仅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还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热线的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成为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通过热线的宣传推广和媒体报道,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并认可了热线的服务价值,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此外,热线的成功运行还促进了政府形象的塑造和提升,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话务高峰期接听压力较大:在部分时段,特别是节假日或突发事件发生时,热线话务量激增,导致接听压力较大,部分群众等待时间较长。 部分专席专业性需提升:虽然话务人员经过培训,但在某些专业领域仍存在知识盲区或处理不够专业的情况。 跨部门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已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协作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优化话务资源配置:引入智能客服系统、增加话务员数量等措施,以缓解话务高峰期接听压力。同时,建立话务量预测模型,提前调配资源,确保热线服务畅通无阻。 加强话务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邀请专业人士授课,提升话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别是针对专业领域的知识盲区,开展专项培训,确保话务人员能够准确、专业地解答群众问题。 深化跨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协作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协作机制。 七、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不仅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还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热线服务更加高效、专业、便捷。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眉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眉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2024决算公开-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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