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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单位决算 |
2024-09-2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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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对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含机关及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眉山市环境信息中心。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18.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76万元,下降19.65%。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实施的项目总投资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1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5.21万元,占72.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3.16万元,占27.66%。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21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05万元,占41.35%;项目支出3060.31万元,占58.6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218.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6万元,下降19.65%。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实施的项目总投资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5.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8.62万元,下降10.20%。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实施的项目总投资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75万元,占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3万元,占5.77%;卫生健康支出65.15万元,占1.73%;节能环保支出3157.99万元,占83.65%;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128.49万元,占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75.2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0.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5.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74.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77.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24.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3.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9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9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52.34万元,下降6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按政策更新购置了部分公务用车,本年度未更新购置。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2万元,占9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6.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51.83万元,下降66.49%。较上年度减少52.34万元,下降6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按政策更新购置了部分公务用车,本年度未更新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2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工作职责必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52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厉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工作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57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莅眉调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执法等相关业务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16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2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6.56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增加,相应经费保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4.81万元。主要用于大气复合型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站建设项目、主城区建设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移动执法装备采购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车辆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生态干部能力建设项目、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等2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生态干部能力建设项目、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等2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以及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xls】 【2023-149001-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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