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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决算
2024-09-27 14:55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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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附件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二、收入决算表23

三、支出决算表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市级妇幼医疗保健机构。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全面、连续、高质量的保健和医疗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职能,并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接收转诊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委编办核定事业编制243名,截止12月底实有事业在编人员85名,本年新增在编人员7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834.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60.28万元,增长75.70%。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支付条件进行付款和公共卫生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117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4787.0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83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7.85万元,占23.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16.42万元,占76.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8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79万元,占13.31%;项目支出11992.48万元,占86.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3834.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60.28万元,增长78.70%。主要变动原因是因为新增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支付条件进行付款和公共卫生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117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4787.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9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3.21万元,增长54.70%。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支出1106.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00万元,占38.97%;卫生健康支出1935.36万元,占58.33%;住房保障支出89.49万元,占2.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17.85万元,完成预算61.0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6.58万元,完成预算34.58%,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完成,剩余资金在2024年支付

4.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45.08万元,完成预算98.57%。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79.41万元,完成预算99.15%。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预算67.88%,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完成,剩余资金在2024年支付

7.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38万元,完成预算99.8%。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完成预算65.57%,“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0.31万元,下降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8.8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3.2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7万元,占9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7.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7万元,完成预算70.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0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我院业务增加公务用车量增加、车辆老旧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其他车型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7万元。主要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保障孕产妇、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完成预算3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34万元,下降56.80%。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公务接待次数、接待人次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州兄弟单位来院参观交流学习以及迎接各类检查等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医保协议现场评估、来院参观学习、考察学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考察调研、工作巡查、信息中心审查工作、工作抽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6.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6.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医院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物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业务指导、技术督导保障,孕产妇、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医院业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2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023年妇幼健康能力建设、2023年公共服务岗经费、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资金、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土地使用费、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助费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6193767-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充分体现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当延长“乙类甲管”期间对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

根据川财社〔2023〕5号文件要求,对在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医护人员按照“乙类甲管”标准申报并按时足额发放补贴。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川财社〔2023〕5号、川卫办人事便函﹝2023﹞18号等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全员医务人员填报《过渡期内疫情防控救治单位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花名册》,并进行复审、抽查、公示等流程,于2023.1.30、2023.6.13、2023.6.25分别收到三笔财政拨款共计101.87万元,并于2023.6月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个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1.87

101.8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1.87

101.8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标准

300

元/天

300元/天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医务人员补助标准

200

元/天

200元/天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无遗漏

定性

按时发放

其他

按时、足额发放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

115

115天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定性

对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按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其他

对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按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发放对象满意度

90

%

1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发放金额

500

万元

101.87万元

20

15

根据川财社〔2023〕5号文件对发放标准的要求,实际统计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疫情防控人员345人,共计金额101.87万元,按实际金额申报财政补助。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5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川财社〔2023〕5号、川卫办人事便函﹝2023﹞18号等文件要求为直接参与和其他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工作过程中严格审核、规范填报、流程合规、下发及时。

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为最初预算金额500万元与实际申报金额101.87万元差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填报最初对政策理解不够清晰、透彻。

改进措施

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交流,提高对政策解读的准确性,保证工作开展更为高效、准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3T000007821179-2023年公共服务岗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两稳一保”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住就业形势,充实疫情防控工作力量,切实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安排公卫岗医学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开展信息录入、样本整理、样本条码打印扫码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8.94

31.03

31.03

100.00%

10

10

.

其中:财政资金

28.94

31.03

31.0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排岗位人数

7

7

20

20


质量指标

完成分配指标

7

7

15

15


时效指标

服务年限

1

1

15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稳住就业形势

定性

其他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

1

10

10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每人待遇支出

72350

元/人年

72340.892

10

8

根据《眉山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财政配套资金测算表》要求发放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合规、按时使用资金。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3T000009663943-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土地使用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11.828亩土地使用费

已完成,获得产权证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获得土地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96.30

496.3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96.30

496.3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土地亩数

11.828

11.828

15

1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取得划拨书

定性

取得划拨书


取得划拨书

15

1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60天内获得划拨书

60

6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获得土地

定性

获得划拨书


获得划拨书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定性

满意


满意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拨付自然资源局土地款496.3万元

496.3

万元

496.3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已完成,获得产权证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4T000009953638-[眉山市第一托育园资产租金]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尽快投入使用,并对全市托育行业起到示范引领标杆作用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项目实行准备充足,内部控制管理优异,各环节严格按制度执行,项目达成状况优异。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绩效指标设置5项,其中时效指标保障托育园良好运营;质量指标按月完成;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做好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家长和社会满意度高;成本指标控制在财政预算内。本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00.00

299.90

99.97%

10

9.9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00.00

299.90

99.9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任务

1

1年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确保符合安全使用

定性

100

%

1

25

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起到引领示范

定性

其他

起到引领
示范

20

18.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家长和社会满意度

定性

85

%

家长和社会满意度高

10

9.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符合市场价位

300

万元

299.90万元

15

1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该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率高,较好地实现了预定绩效目标,项目自评总分98分,按进度推进眉山市第一托育园的房屋租赁,保障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普惠性照护服务。

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二是监督和服务工作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

加强项目的日常监测,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即将绩效评价工作月度化、季度化,作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做好监督和服务工作,即加强质量监管的同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全市婴幼儿提供更优质的托育服务。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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