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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 |||||||||||||||||||||||||||||||||||||||||||||||||||||||||||||||||||||||||||||||||||||||||||||||||||||||||||||||||||||||||||||||||||||||||||||||||||||||||||||||||||||||||||||||||||||||||||||||||||||||||||||||||||||||||||||||||||||||||||||||||||||||||||||||||||||||||||||||||||||||||||||||||||||||||||||||||||||||||||||||||||||||||||||||||||||||||||||||||||||||||||||||||||||||||||||||||||||||||||||||||||||||||||||||||||||||||||||||||||||||||||||||||||||||||||||||||||||||||||||||||||||||||||||||||||||||||||||||||||||||||||||||||||||||||||||||||||||||||||||||||||||||||||||||||||||||||||||||||||||||||||||||||||||||||||||||||||||||||||||||||||||||||||||||||||||||||||||||||||||||||||||||||||||||||||||||||||||||||||||||||||||||||||||||||||||||||||||||||||||||||||||||||||||||||||||||||||||||||||||||||||||||||||||||||||||||||||||||||||||||||||||||||||||||||||||||||||||||||||||||||||||||||||||||||||||||||||||||||||||||||||||||||||||||||||||||||||||||||||||||||||||||||||||||||||||||||||||||||||||||
2024-09-2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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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6.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7.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8.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1.眉山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 2.眉山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3.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无纳入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42.25万元。与2022年收、支总计均为1833.4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8.77万元,上升38.6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54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2.62万元,占52.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9.63万元,占47.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54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11万元,占37.49%;项目支出1589.14万元,占62.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42.2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8.77万元,上升38.6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81%。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4.26万元,上升16.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0.42万元,占84.94%;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3万元,占8.23%;卫生健康支出25.82万元,占1.9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5.85万元,占4.9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4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20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98%;较上年增加1.28万元,上升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2万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1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向上汇报工作,到各区、县检查、指导、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完成预算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1.15万元,上升202%。主要原因是疫情进一步恢复,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75人次,共计支出1.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检查、调研,外省、市兄弟单位来访开支的餐费1.7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21万元,比2022年增加26.39万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增加,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2023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9.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食堂经营权采购、“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办件大厅运行经费、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78分,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时按规定达到执行进度要求;工作成效显著,达到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构建“成德眉资”市民服务一体化城市治理新模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件大厅运行经费”“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等1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3.36万元,执行数为35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5.06%。通过项目实施,政务服务办件大厅的设备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早、午餐,群众办事人员的资料打印等得到有效保障,政务服务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7.15万元,执行数为127.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热线平台运行顺畅,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完成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完成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系统软硬件运维。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市委、市政府形象持续提升。 (3)“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0万元,执行数为65.35万元,完成预算的28.41%。通过项目实施,该项目按照行政审批“受理权和审核、决定权相对分离”要求,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办事大厅三楼设立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对外一窗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件。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全省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国家级测评中取得较好成绩。 (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46.5万元,执行数为4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热线平台运行顺畅,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完成新场地建设使用,话务人员全部配置到位,完成各级各类热线整合优化以及与省级12345平台对接,完成市12345热线平台升级改造任务。 (5)“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3.01万元,执行数为32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构建“成德眉资”市民服务一体化城市治理新模式。 (6)“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16万元,执行数为142.88万元,完成预算的71.38%。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一窗进出、一网通办。 (7)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95万元,执行数为6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力量,对各区县和市级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一系列咨询调研服务、政策制定、专题复盘培训以及省评(国评)伴随式辅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在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测评稳居全省优秀等次。 (8)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1万元,执行数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政务服务办件大厅的后勤费用、水电、物业等得到有效保障,政务服务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9)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未完成原因是该项目为本年追加的预算,预算下达时间距年底较近,本年的绩效目标为完成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前期工作。 (10)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6.58万元,执行数为8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1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1.84%。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支付2023年评审专家评审费。。 (12)电路通信业务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16万元,执行数为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保障我市政务大厅网络线路运行顺畅,匹配电子政务外网1条150M,电子政务外网1条50M,电子政务网1条100M,互联网1条100M。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绩效评价,《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展某项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政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局领导职数设置为一正三副,一名党组成员兼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一名机关党委书记。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平台建设管理科、人事财务科、机关党委7个科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3个,独立核算1个),其中: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主任由1名市政管局副局长兼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正县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6.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7.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8.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政管局机关及3个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共36人(2023新增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对标成都,全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制定我市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根据企业需求大胆改革,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市场主体到眉山来。 2.深化合作,聚力推动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 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及“云、贵、川、渝、藏”西南五省(市、区)政务服务协同合作,着力抓好“跨省通办” “川渝通办” “成德眉资”等跨区域通办事项落地落实,实现所有事项“能办、好办、快办”,全面提升跨区域通办协作能力,营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3.务实创新,扎实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 大力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提升行动,主动对标沿海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意识,重点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一证通办、一网通办”等网上服务能力提升,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根除群众办事时间长、材料重复提交、办事不便利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4.全域覆盖,持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 在全面完成首批全省“示范便民服务中心”验收命名基础上,持续用力推动全市其它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力争全年我市镇村三化建设按评估验收标准完成率达90%以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5.规范管理,着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 继续深化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拓展交易平台功能,提升交易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全市交易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研发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掌上开标系统、评定分离机制招标系统,拓展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深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要环节、节点,发挥平台数据在预测风险、提出警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政府决策、公安查案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我局设定了符合部门整体支出特点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含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科学编制预算,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2542.25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2542.25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2542.2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4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2.25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2542.25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953.11万元,项目支出1589.14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我局认真填报了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质量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均完成任务,维护了办件大厅(含停车场)18300平方米正常运作,大厅环境整洁明亮,安全卫生,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办事环境,群众满意度高。 2.预算管理。我局紧紧围绕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等方面,科学编制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工资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财务管理。我局不断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岗位责任说明书、轮岗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表,不断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金使用。 4.资产管理。我局制定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建立评价指标。研究制定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建立了基础管理、制度管理、日常管理等评价指标,评价内容涵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全覆盖。 5.采购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执行率为99%。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个,一是“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00.16万元,预算执行率71.38%,未完成原因是未支付资金为下半年项目尾款,待第二年项目验收合格支付,自评得分97.1分。二是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373.36万元,预算执行率95.06%,自评得分99.5分。三是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30万元,预算执行率28.41%,未完成原因是由于项目所需政务云资源未及时申请到位,软件部分无法正常部署、安装,导致项目验收时间延迟,自评得分92.8分。四是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1.15万元,预算执行率99.91%,自评得分100分。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495万元,预算执行率12.94%,未完成原因是该项目属年底追加预算,因开展时间晚、项目启动迟,在2023年底前工作完成量较少,支付数额较小,自评得分91.8分。六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98万元,预算执行率88.35%,未完成原因是未支付资金为全年项目尾款,待第二年项目验收合格支付,自评得分98.8分。七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5万元,预算执行率91.84%,自评得分99.2分。八是电路通信业务服务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8.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8个项目共涉及预算总金额945.8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个。 阶段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一是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改造项目,涉及预算金额446.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二是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27.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三是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涉及预算金额323.0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四是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85万元,预算执行率0%,未完成原因为该项目预算下达时间距年底时间较近,前期工作时间紧张。自评得分90分。4个项目共涉及预算总金额1181.6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3个。 1.项目决策。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保障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所有费用均在预算内执行。 2.项目执行。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执行资金支出,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绩效目标详细反映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既保障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节约财政资金,确保预算资金效益最大化,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的执行率。 3.目标实现。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一是认真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部门整体支出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科学编制预算,保障工资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对部门整体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我局为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着力提高评价质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科室(办公室)、绩效及资金预算业务科室(人事财务科)协同联动,对评价报告反复研讨商榷,确保资产绩效评价找准真问题、评出真实效;三是积极推动结果应用。建立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问题整改机制,探索将绩效评价结果同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相挂钩,推动我局切实增强绩效意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从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来看,我局各科室(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中,均能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资产采购、验收、入库、调拨、报废等工作,评价情况良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实施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结果应用机制,在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核查和汇总分析等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等,确保绩效目标实现。按照有关规定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的一致。同时参照绩效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的预算安排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我局通过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我局以“眉山服务,用心帮助”为理念,坚持开放引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创新举措,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力打造“眉事无忧”政务服务品牌,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 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自评,评价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执行比率较慢,形成全年的支付比率不均衡;二是部分项目是跨年度项目,项目计划实施时间较长,导致项目资金跨年度支付;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强,还不习惯用量化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和考核,造成有时在强调绩效管理工作时稍显滞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监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着重强调项目实施计划的安排与落实,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通过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化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附件2 “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暨成都都市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川成德眉资同城领〔2020〕3号)和《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聚焦民生短板攻坚办好2020年3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眉委〔2020〕251号)要求。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推广运营“天府市民云”平台,集成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区服务、宣传服务等市民服务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0年9月23日,眉山市四届人民政府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广运营“天府市民云(眉山)”有关事项的请示》,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推广运营“天府市民云”平台,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采购“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平台建设、运营服务,项目经费控制在1115.00万元。2020年10月,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批复立项。2020年12月,项目经前期初步设计、需求论证、公开招标等环节,最终确定《“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中标公司为眉山市兴眉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912.6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一是市民服务“一号通行”。以实名认证服务为支撑,为市民提供权威、可信、便捷、安全的实名制认证渠道,“以号代卡”推动服务事项集成,认证一次就可畅享所有服务;二是数据信息“一库共享”。通过建立可控的个人信息库,方便市民获取个人信息,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利用,避免信息重复提交、重复查验。三是便民应用“一站服务”。根据市民的各类生活场景,汇聚整合不同主题的便民应用,统一为市民提供服务咨询、事项办理、结果查询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四是社区服务“一键治理”。以“社区”为中心,着眼社区居民周边15分钟生活服务圈,整合社区治理与公众参与力量,结合“线上+线下”模式,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创新社区治理新模式。五是服务项目“一体运营”。通过“市民云”开发平台,市级各部门(单位)可以利用统一的轻应用建设标准,以云服务方式入驻公共服务,实现统一认证、统一支付、数据分析等运营服务,减少信息化系统推广、运营和维护成本。同时,通过共享共用成都乃至四川省、国家部委的线上服务资源,市民将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旅游、交通、教育等同城化服务。 (一)“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内容。 一是建设市民信息资源中心,形成个人“数据银行”;二是建设统一实名制身份认证系统,包括身份证信息认证、支付宝认证、人脸识别认证等;三是建设市民业务服务支撑平台,包括轻应用开发和管理、统一运营管理支撑、移动后端公共支撑、数据采集系统等;四是建设基础服务应用系统,包括市民互动问答、市民调查问卷、市民办事服务、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发布等系统;五是建设主题城市服务应用系统,包括民生保障、健康医疗、交通出行、家庭生活、法律服务等;六是建设市民公共服务门户系统,兼容手机、电脑操作系统;七是建设社区管理系统,使社区数据资产在村(社)等基层组织融合、沉淀。 (二)“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主要功能。 一是提供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预约申请、协同办理、统一反馈;二是提供生活服务,以人的全生命周期为路径,提供婚育婴幼、文体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助残等服务;三是提供社区服务,包括社区活动、居家养老、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安全保障、周边商圈等服务;四是提供宣传服务,对接“智慧眉山”“眉山在线”“微眉山”等融媒体,加大城市品牌营销力度,扩大眉山对外开放程度。 (三)“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实施进度。 一是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正式发布上线开通30项特色服务,上线1年内开通45项以上眉山特色服务,三年内总服务项超过60项(一项服务指一个接口或H5应用集,其下可有多个对应具体服务)。二是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三年运营总目标为50万注册用户,首年20万,第二年达到40万,最终在第三年超过50万注册用户。三是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客户端眉山分站点运营目标,通过运营实现“天府通办”用户注册量比2022年有明显提升。运营期间通过人员派驻、后端支撑、宣传推广等方式,完成省级布置的相关目标任务,并达到全省先进行列。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合同约定,市政管局根据《“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服务考核要求》,对项目的技术指标、安全保密、服务响应、培训服务、宣传推广、运营服务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成绩先经眉山市兴眉科技有限公司自评,再经平台科、政务协调科初评,最后提交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考核结果并书面送达眉山市兴眉科技有限公司。 考核具体要求:对于安全保密一票否决,零容忍。若未满足技术指标、服务响应、培训服务、宣传推广要求,则每一项按合同总额的1%扣除支付费用。运营服务考核评级:优:90—100;良:80—90;中:70—80;不合格:70分(不含)以下。80—70分以下,每低1分按合同总额的1%扣除支付费用。不合格,70分(不含)以下,每低1分按合同总额的1.5%扣除支付费用。乙方有1次整改并重新接受考核机会,整改后最终结果仍为上述情况,则按上述比例扣款。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眉山市四届人民政府118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精神,该项目建设经费控制在1115.00万元。重庆市小苹果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概算审核结果为949.31万元。项目经过公开招标,中标价为912.6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严格按年度推进情况付款: 第一年付款: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合同首年费用的20%,即人民币718880元;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正式发布上线且开通30项特色服务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系统建设验收后30日内再支付合同首年费用的50%,即人民币1797200元;本合同(第一年度)期满30日内根据考核结果再支付本年剩余费用(不超过合同首年费用的20%,即718880元);合同首年费用的10%,即人民币359440元,待三年合同期满后,质量无异议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二年付款:第二年合同期满半年,30日内支付第二年合同费的50%,即人民币1596700元;第二年合同期满一年,30日内根据考核结果再支付本年剩余费用(不超过合同首年费用的50%,即人民币1596700元)。 第三年付款:第三年合同期满半年,30日内支付第三年合同费的50%,即人民币1169400元;第三年合同期满一年,30日内根据考核结果再支付本年剩余费用(不超过合同首年费用的50%,即人民币1169400元);三年服务期满,质量无异议一次性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即人民币359440元。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支付第一年款项323.496万元、第二年319.34万元及第三年上半年116.94万款项,共计759.77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24年1月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需支付第三年尾款116.94万元和质量保证金35.944万元,合计152.884万元。2024年6月,市政管局组织相关科室和专家对“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建设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无质量问题,达到支付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的条件。目前正在走付款流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政管局政务协调科按照合同支付要求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眉山市兴眉科技有限公司的发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进行初审后填写报账表,再提交市政管局人事财务科进行复审,再报市政管局局长签字,最后报市财政局进行支付。 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信息资源中心服务、统一实名制身份认证服务、市民业务服务支撑平台服务、基础服务应用系统、主题城市服务应用、市民公共服务门户服务、社区管理系统、建设及运维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客户端眉山分站点、天府通办运营服务、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平台运营服务。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注册数据。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自2021年7月正式上线,截至2023年底,平台总注册705,982人,实名用户总数690,280人。 2.活跃数据。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平台活跃总用户数211,795人,平均月活跃用户数17,649人。基于年终注册人数705,982人,平均月活跃率2.5%。 3.推送数据。截至2023年底,平台总共发布眉山站点城市推送438条,全平台PUSH推送764条,合计1202条。 4.宣传数据。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发布新闻稿300篇,宣传涵盖自媒体、平面媒体及党政媒体。共计获得4次省级媒体宣传报道,66次市级媒体报道,31次自媒体宣传;“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微信公众号共计完成234次自媒体宣传。线下推广方面,共计设计易拉宝、海报、dm单、展架等物料20个并投放,设计公交车身广告2个并投放,室外大屏宣传海报4个并投放;台历物料500份;制作90秒动画宣传视频1条,180秒实拍宣传视频1条。 5.活动数据。截至2023年底,市民云平台共计开展运营活动15场,主要包含“端午答题活动”“七一建党百年专题活动”“中秋灯谜活动”“暑假安全教育活动”“15万用户福利活动”“年终暨20万用户福利活动”“重阳节敬老倡议书活动”及大型主题活动-“2021国庆主题福利活动”“基治委十百千投票活动”等。 6.站点维护。截至2023年底,持续支撑7×12小时客服及答疑工作,支撑每日2次服务巡查工作,支撑每周1次服务调整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自2021年7月上线以来,已接入市本级35个部门76大项152小项服务,汇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市民全生命周期各类公共服务,总用户数已突破70万。2021年1月12日,眉山市民云被大众投票评选为2020年度“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最亮眼五张名片之一,2021年9月眉山市民云入围由中国测绘学会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评选案例,进一步展示眉山城市美好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2022年打造彭山区八十号小区基层治理案例,成功入选2022年四川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小区。同时作为直面市民的智慧城市服务总入口,入围2021-2024年眉山项民生实事之一。 (一)评价结论。 “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它为用户提供了“一号通行”服务体验,充分复用省、成都同城化已建成的服务应用,项目惠及广大的市民,潜在用户数量庞大,发展用户数量大,既涉及用户对平台服务的便捷性、可用性,多平台的服务融合性,又要高度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平台首先在设计、开发上要遵循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业务需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设计、开发能力;其次对平台的运营要有办法、有措施,确保完成招标文件提出的总用户数目标;最后,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针对本项目从服务入驻规范和运维保障机制、项目组织分工等方面制定实施计划,保障项目落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平台市民服务“总入口”建设目标还未完全达到,一个平台统办的目标还未完全实现,对基层平台还需进一步统筹整合;二是政务信息化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办理关键事项不完善,影响平台业务能力升级;三是基层对平台的了解程度及宣传推广力度亟需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 一是持续优化服务功能、拓展平台服务。巩固“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平台作为眉山市市民服务“总入口”地位,进一步集成优质市级服务和区(市)县特色服务,持续挖掘个人办事、电子证照等优质服务,提升部门和区(市)县市民服务能力,打造更加便捷丰富的数字生活场景。二是升级平台业务能力、补齐关键服务事项。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务办事服务入驻、各部门(单位)服务平台联合运营等模式,灵活引入服务内容,探索平台在医疗、住房、教育、文旅、社会保障等服务领域合作。三是拓宽宣传覆盖范围、加大基层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宣传推广工作,切实落地投放宣传推广资料,确保群众对眉山市民云“广知晓,普应用”。 附件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2023-158001-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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