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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委党校部门决算 | |||||||||||||||||||||||||||||||||||||||||||||||||||||||||||||||||||||||||||||||||||||||||||||||||||||||||||||||||||||||||||||||||||||||||||||||||||||||||||||||||||||||||||||||||||||||||||||||||||||||||||||||||||||||||||||||||||||||||||||||||||||||||||||||||||||||||||||||||||||||||||||||||||||||||||||||||||||||||||||||||||||||||||||||||||||||||||||||||||||||||||||||||||||||||||||||
2024-09-2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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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 目录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二、收入决算表....................................................................31 三、支出决算表....................................................................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与眉山市行政学院、眉山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眉山市委讲师团,实行“四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体制,是市委直属的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是中共眉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同时又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的机构;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 二、机构设置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56.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29.84万元,下降42.2%。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迁建项目经费减少。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95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1.23万元,占8.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95万元,占91.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9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39万元,占7.14%;项目支出11102.84万元,占92.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56.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29.84万元,下降42.2%。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迁建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16万元,增长8.48%。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82.46万元,占81.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7万元,占9.77%;卫生健康支出30.67万元,占3.19%;住房保障支出54.23万元,占5.64%。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6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6.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655.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4.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7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99.2%,较上年度增加0.63万元,增长1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30.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6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安排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省委党校的工作衔接,科研调研下基层,区县委党校业务指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完成预算9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46万元,增长52.87%。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安排增加,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党校工作开展所必要的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93人次,共计支出1.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3月6日省直机关领导一行0.1万元、4月14日黑水县政协一行0.1万元、5月12日省委党校讲师团一行0.09万元、5月23日宜宾市委党校一行0.1万元、6月14日省社会主义学院一行0.09万元、7月3日河南省委党校及四川省委党校一行0.1万元、9月12日儋州市委党校一行0.13万元、9月21日省委党校一行0.08万元、10月24日中央党校文史部一行0.09万元、10月31日省委党校信息技术部一行0.1万元、11月17日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一行0.13万元、11月24日江油市委党校一行0.12万元、12月24日乐山市委党校一行0.1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5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7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6.15万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和保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眉山市委党校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讲师团工作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眉山市委党校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委党校迁建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眉山市委党校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2分,绩效自评综述: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9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我校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教务科、科研科、业务指导科、后勤科、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法律与公共管理教研部、东坡文化教研部。 (二)机构职能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与眉山市行政学院、眉山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眉山市委讲师团,实行“四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体制,是市委直属的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是中共眉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同时又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的机构;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要部门。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底共有参公人员14名,事业人员22名,共计36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情况 我校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93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73万元,事业收入90.00万元。2023年决算收入总额为1195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1.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995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我校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总额为931.7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68.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7万元,其他支出90.00万元。2023年决算支出总额为11956.2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8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95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我校2023年无结转和结余。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建强师资队伍。争取使用人才专编,引进专职教师6名。建设兼职师资和特约师资库,选聘92名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任兼职教师、特约教师,涵盖课程148门。创新开展柔性引才,引进中央党校、成都市委党校3名专家担任学术指导专家,对接帮助市委党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实施师资提能计划,开展师资全覆盖培训,坚持每周集中读书学习、每月集中教研活动、每季度举办“学习讲堂”,建立师带徒、集中备课、试讲赛课等制度,培养青年教师走上讲台,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力争培养造就一批知名教师。组织青年教师集中研学《习近平著作选读》,引导教师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市委党校1名教师获评全市优秀教师。 (2)优化教学培训。2023年举办主体班25期、培训2544人,同比增长9%、10%;承接外培班58期、培训3348人,同比增长200%、187%。全年在校学员22146人·天,学员满意度在90%以上。从党的理论教育、党史党性教育等7个模块列出教学专题,组织市县党校师资人人领题开发新课。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教学首要内容,全年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课时占比78%,其中党性教育课程占比26%,领导干部授课课时占比24%。编写东坡文化特色干部教育培训读本,编撰教材《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眉山高质量发展探索之路》。精细设置国旗下微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教学环节,开展晨训、晨读。统筹建设49个特色现场教学点,打造6条教学线路。 (3)提升科研水平。坚持“一人至少两个课题”,组织党校教师全员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2023年立结项课题50个,较去年增长26.7%,发表各类理论文章39篇,党校教师平均每人承担课题2.6个。坚持以学术交流促进学术研究,举办“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眉山全面乡村振兴”理论研讨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理论研讨会,编辑出版《眉山党校论坛》3期。创新构建“教师+学员”咨政机制,办好党校咨政专报,呈报咨政报告10份,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3件,市委领导签批1件。 (4)建成优美校园。在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委党校新校园基础建设完工。建设“智慧校园”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初步构建智慧办公、智慧教务、智慧考评、智慧考试、智慧后勤平台,实现校园管理智能化。对新校园办学新情况进行合理预估,科学拟定运维方案,完善后勤保障体系,用好新校园住宿、餐饮、会议、文体设施设备,提升后勤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5)推进基层宣讲。打造“一滴水”阳光宣讲品牌,统筹校内外资源,建设一支385人的专业化宣讲队伍。与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三苏文化研究院开展合作,建立涵盖31人的市委讲师团专家咨询库。组织开发《涵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良好家风》《研读东坡诗词,涵养家国情怀》等宣讲课程19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开展2轮集中宣讲100场,受众8万人。录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微视频10期,3期入选省委宣传部“理响巴蜀”展播。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各项目组织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绩效目标。 (2)单位收入统筹。我校严格资金把关程序,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在提请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审批。 (3)支出执行进度。从年中绩效运行监控来看,我校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年度预算资金支出数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预算年终结余。预算执行合理规划,及时高效,全年预算完成情况较好,年终无资金结余情况。 (5)严控一般性支出。我校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厉行节俭,严格把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公用经费资金支出情况,相关支出符合财政及我单位资金支出规定,不存在违规支出情况。由于疫情全面放开,工作安排增加,我校2023年一般性支出较2022年增多,故严控一般性支出我校得分情况为0分。 3.财务管理 我校制定眉山市委党校费用报销规范,严格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通过科学配置职能、完善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强化预算控制,对无计划、无预算或超计划、超预算的开支不予受理。 4.资产管理 我校对国有资产管理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领导统筹,教务科、科研科、业务指导科、办公室、后勤科、图书与信息技术科分工负责,针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各方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科室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开展政府采购、验收、入库和调拨。严格执行资产报废、报损由校委会审议制度,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开展核销工作。 5.采购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我校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年初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4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0个。 1.项目决策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校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各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各项目的负责科室做好预算项目经费申报,明确项目编制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我校2023年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总额为142万元,调整项目预算总额为108.0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07.84万元,全年完成预算数99%,全年预算完成情况较好,资金结余量小。 3.目标实现 我校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通过科学配置职能、完善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2023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了我校2023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开展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积极整改问题、完善制度、优化管理。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我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水平得到提升。2023年我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2分。 (二)存在问题 (1)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不够,预算执行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对年度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制定不够细化。 (2)由于疫情全面放开,各项工作安排增多,2023年一般性支出较2022年有所增加。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更科学合理,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作用,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强化预算控制,对无计划、无预算或超计划、超预算的开支不予受理。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4年党校迁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根据《市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川组训〔2020〕31号)和全市党员数量,按照市委确定的“党校风范、眉山气质、适度超前、全省领先”定位,市委党校与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一体建设。经《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眉东发改投〔2021〕25号)批准立项。 项目位于东坡区城区东部崇礼新城,总占地面积116967.59平方米(175.4516亩),用地性质为A3(教育科研用地)用地。根据市委党校与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一体建设,结合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和市委讲师团“四位一体”运行实际和市区一体办学、市县统筹办学实际以及东坡文化培训对外办学的发展需求,总体规模按满足700人同期培训进行建设。建设总建筑面积9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2280㎡,包括13栋单体建筑(教学综合楼1栋20300㎡,大礼堂1栋5250㎡,体育馆1栋5800㎡,行政办公楼1栋3350㎡,学员餐厅1栋5200㎡,学员宿舍3栋26800㎡,外聘教师宿舍4栋4480㎡,门卫室1栋170㎡,其余汽车坡道和连廊930㎡),地下面积17720平方米。容积率0.67,建筑高度38米,建筑密度22.04%,绿地率40%(绿地面积46787㎡)。 《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县级党校分类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委办字〔2020〕10 号)明确,成立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工作组,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按照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工作组要求,我校于2021年12月制发《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并设专户进行迁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分配原则采用市场竞争、公平合理的分配,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通过专家评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实施。 项目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1年12月,市委党校及时制发了《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资金支出后续监管,与项目代建管理方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眉山市东坡大道支行签订了市委党校迁建项目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提供了有力保证;加强资金支出审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经《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眉东发改投〔2021〕25号)批准立项,经四届第227次市委常委会、四届政府158次市政府常务会批准,估算投资为10亿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委党校是资金筹集的责任主体,负责资金归集和统筹。市财政、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是其应分担的专项资金筹集责任主体,按照55%:15%:15%:15%比例分担资金的筹集,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分别明确眉山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东坡区委党校和彭山区委党校为筹集责任单位,负责资金转拨到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突出政治效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提升党校办学条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级党校分类改革部署要求,完成市级党校基础设施“六有”任务。三是充分“党校风范、眉山气质、适度超前、全省领先”总体定位,落实市委党校与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共建要求,满足市区一体办学和全市统筹办学硬件条件,为推动眉山“三市一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提升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一是增强了党校办学承载能力,承接外来培训,增加教学培训收入。二是能够满足市、区办会需求,增加部分物业服务收入。三是通过建设智慧校园系统,提升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行政管理水平,减少人力物力支出,降低党校管理运行成本。 3.提升社会效益。一是提升眉山党校在成都都市圈、全省市州党校中的硬件水平。二是提升项目周边环境,为其他项目的入驻提供机会。三是提升党校在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 4.优化生态效益。一是通过校园整体绿化美化,形成了与蟆颐园东边山体交相辉映的生态景观。二是实施新校园水景观生态治理,并与城市雨污水管道相连,提升了区域水体治理能力。 5.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是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校园建设不影响蟆颐堰水利工程,“不开口、不触及”,贯穿千年古堰保护主线。二是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智慧校园系统,不仅满足当下办学需要,也为将来的发展预留了足够空间。 评价实施步骤:一是召开项目自评工作会,研究落实自评任务。二是相关科室、教研部独立开展自评。三是汇总、会商自评报告。四是按程序送审。 自评方法:一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二是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1.项目决策 按《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委办字〔2020〕10号)成立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工作组,明确了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共眉山市委党校;经东坡区委批准本项目代建单位为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投标中标的EPC总承包单位为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贵州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符合项目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2.项目管理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为代建制EPC项目,业主方、代建方、EPC总包方等相关主体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市委党校还建立了加强项目管理的“周汇报、月小结、季追踪”工作机制,为加快工程进度、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3.项目实施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按工程实施要求,公开招标了施工监理单位,中标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代建方聘请了过程控制人员,单独招标了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开展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六大控制工作。 4.项目结果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9月底建成,2024年2月进行了校园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目前水生态处理、室外运动场、充电桩施工尚未完成。 总体来看,本项目根据《市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川组训〔2020〕31号)和全市党员数量,结合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和市委讲师团“四位一体”运行实际和市区一体办学、市县统筹办学实际以及东坡文化培训对外办学的发展需求。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总体规模按满足700人同期培训进行建设。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定位准确、建设规模合理、建设进度基本符合调整后的预期,与建设“全省一流党校”要求相符。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迁建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9分。 对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水生态处理、室外运动场、充电桩施工进度滞后。 一是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尽快完成水生态处理、室外运动场、充电桩的施工。二是代建方、施工方对试运行中发现的建设和设备设施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三是按代建合同约定,加快组织完成项目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编制、工程资料整理,形成完整、规范的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党校方和有关部门移交,并按竣工图纸和建设档案资料办理资产和设施设备移交手续。 附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2023-168-中共眉山市委党校(部门)决算公开报表(1).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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