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23年度眉山市儿童福利院决算 | |||||||||||||||||||||||||||||||||||||||||||||||||||||||||||||||||||||||||||||||||||||||||||||||||||||||||||||||||||||||||||||||||||||||||||||||||||||||||||||||||||||||||||||||||||||||||||||||||||||||||||||||||||||||||||||||||||||||||||||||||||||||||||||
2024-09-27 09:5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负责收养、安置全市范围内0-18周岁孤儿、弃婴(童),提供“养、康、教、医”等专业化保障服务。 2.负责为全市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专业化服务。 3.负责全市孤儿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 4.负责对孤儿养育状况开展寻访、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5.负责协调与孤儿权益相关的事务,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孤儿抚养、就业、住房安置优惠政策等。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是眉山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末在职在岗事业人员10人,无退休人员。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9.5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36万元,下降1%。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58万元,占9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占0.1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4万元,占30.74%;项目支出484.54万元,占69.2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9.5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6万元,下降1%。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5万元,增长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9月新进一名在编员工,2023年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18万元,占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44万元,占95.26%;卫生健康支出8.17万元,占1.17%;住房保障支出15.79万元,占2.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08.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数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8.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1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89.14%,较上年度增加0.5万元,增长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据实结算。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占8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13.7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完成预算89.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09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儿童接送走访关爱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预算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41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交流频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同行来院交流0.43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9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儿童食材、儿童养育及公务用车加油、保养维修、保险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儿童生活保障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达到既定成效。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接待来访、法制、政策宣传等支出以及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救灾减灾、优抚安置等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除以上项目外的保障和就业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教育支出类中除以上项目外的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医疗支出(项):反映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 |||||||||||||||||||||||||||||||||||||||||||||||||||||||||||||||||||||||||||||||||||||||||||||||||||||||||||||||||||||||||||||||||||||||||||||||||||||||||||||||||||||||||||||||||||||||||||||||||||||||||||||||||||||||||||||||||||||||||||||||||||||||||||||
【2023-133014-眉山市儿童福利院决算公开报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