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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单位决算 |
2024-09-2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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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资格核准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核定法定检验项目23项,负责对眉山市辖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实施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为行政机关对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抽查、安全检查、委托检验和咨询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 无纳入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3年度收、支总计1,711.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9万元,下降0.95%。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7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7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36万元,占29.72%;项目支出1244.94万元,占70.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71.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万元,下降0.95%。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万元,下降0.95%。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8.01万元,占93.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3万元,占3.78%;卫生健康支出20.85万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35.42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7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3.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44.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92万元,完成预算92.1%;较上年增加3.22万元,增长1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92万元,占9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4.5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万元,完成预算99.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2.41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3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8万元,增长401.05%。主要原因是学习交流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有关的公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1人次,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餐费680元;2.接待内江市特检所餐费1064元;3.接待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餐费76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023年,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网络信息化建设、车辆燃油和车辆保险及维修服务、专用设备、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专用设备购置(经费补助)、检验技术服务项目(经费补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经费(经费补助)、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补助)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特检所).xlsx】 【2023-181008-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决算公开报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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