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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
2024-09-2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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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四部分 附件 16 第五部分 附表 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7 二、收入决算表 47 三、支出决算表 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是中共眉山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 1.负责全市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市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8.承担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下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机关、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党员干部宣传信息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14.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77万元,下降3.1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1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4.4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1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83万元,占58.87%;项目支出1239.58万元,占41.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14.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77万元,下降3.1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77万元,下降3.1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2.67万元,占86.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3万元,占6.75%;卫生健康支出74.26万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124.05万元,占4.1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1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7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5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4.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1.95万元,增长166.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因公出国费用12.2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2.27万元,占64.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9万元,占31.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4.5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12.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追加因公出国费用12.27万元。 开支内容为:2023年8月,中共眉山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出访团赴荷兰、匈牙利出访,我部门有1人出访,承担因公出国费用12.2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用车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34万元,下降27.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事项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7人次,共计支出0.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委组织部考察、调研接待费用0.45万元;其他考察、调研接待费用0.4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5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13.79万元,增长50.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日常组织事务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成效显著,各预算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支出高效规范,保证了项目有效实施,自评得分91.79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及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 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下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机关、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党员干部宣传信息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是中共眉山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 1.负责全市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市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8.承担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末在职职工74人,其中:行政人员56人,参公事业人员8人、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201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45万元(人员支出1290.45万元,公用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520万元。 调整预算数总共为3187.5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301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83万元,项目支出1239.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1373.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62.97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76.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26万元,住房公积金124.05万元。 年末结转:159.54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 履职效能 一是党员教育工作履职情况。按照《眉山市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要求,实施党员政治素质提升、专业能力提升、分层分类轮训计划;依托“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各级党校和职业院校,打造线上教育体系和线下教育实训体系;建设特色资源库、开发优秀课件、开展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全年调整后预算数57.66万元,预算执行数57.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二是公务员招录工作履职情况。按照全市招录计划进行实施,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编印公务员政策法规,开展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政策宣讲、计划申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招、定招、基层选调生计划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以及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选调公务员等工作。全年调整后预算执行数62.93万元,预算执行数62.63万元,预算执行率99.52%,全市公务员招录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两新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全年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动态保持80%以上,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新组建市县行业党委35个,选派党建指导员2781名,新建党组织351个,新发展党员400名,完成“应建尽建、能建必建”目标;举办示范培训班2期,评树示范项目7个。全年调整后预算执行数113.8万元,预算执行数11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摸清了全市两新党建底数,构建完善了党建管理体系,创新丰富了工作载体,为两新党组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引领力显著提升。 四是信息化工作履职情况。一是委托专业技术公司对眉山组工网、“12380”举报网站进行日常运维和安全防护,进一步推动网站安全可靠、运转高效。二是持续打造“悟理”核心团队,专题培训网宣员200余人次;定期举办统计业务培训,培训统计工作人员200余人次,提升各统计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三是汇编全市组织系统优秀网评文章精选310册;参与省上统计集中会审,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统计年报工作,数据归类汇总,编印数据表册120册。全年调整后预算执行数21.06万元,预算执行数20.74万元,预算执行率98.48%,项目总体执行良好。 2.预算管理 我部严格资金把关,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进行统筹规划,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变化因素,按照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等原则编制年初预算,切实强化预算控制,单位各科室按照项目工作安排有序推进项目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因工作需要,财政向本单位追加因公出国费用。 3. 财务管理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岗位设置、资金使用均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范,2023年财务管理方面无违规违纪情况。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6.11%,变化主要原因为购置办公设备以及人员结构调整,资产利用率良好,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执行率良好。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个,涉及总预算金额2182.6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8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总预算金额18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1.3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1.项目决策。各预算项目均按照要求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绩效目标均按照预算、年度目标等方面科学合理进行设置。由于部分项目存在特殊性,未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入库。 2.项目执行。各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并在执行过程中动态监测目标执行情况,执行情况均符合预期。 3.目标实现。各预算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现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良好。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2023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总体上部门决策、资金综合管理达到了财政部门要求,所有信息均按照要求公开。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规范绩效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改进绩效管理方式,提高绩效管理动态性和精确性,将绩效管理结果与财务日常业务充分结合运用,确保预算精细化、支出精准化,不断提高预算项目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成效显著,各预算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支出高效规范,保证了项目有效实施,自评得分91.79分。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我部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前瞻性和精确性,提高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的动态化监控,不断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为下一年度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和坚实保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对口帮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是对口帮扶经费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实施部门,具体工作是负责编制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工作经费划拨计划、慰问经费使用计划、下拨经费等,项目管理主要依据《四川省对口帮扶干部人才管理办法》(川组通〔2018〕9号)等相关政策和制度,所有经费划拨均按程序经审批后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实施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口帮扶政策,向眉山市选派到涉藏地区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干部人才提供工作经费、健康体检、意外保险、年度慰问等保障服务。支持方向:眉山市选派到涉藏地区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干部人才。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专项资金纳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管理,市财政局下达预算9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口帮扶政策,向眉山市选派到涉藏地区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干 部人才提供工作经费、健康体检、意外保险、年度慰问等保障服务,充分激发帮扶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有效提升对口帮扶工作经费使用质量,有力支持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服务保障选派干部人才,推动圆满完成各项对口帮扶工作任务。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是否足额拨付工作经费,是否为结队帮扶干部人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健康体检、发放慰问费等。 (三)评价选点。相关项目开展全部评价,均符合拨付要求。 (四)评价方法。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完成质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副科长组成。 三、绩效分析 2023年,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已完成结对帮扶金川县干部人才工作经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健康体检、包虫病专项体检和对109名结对帮扶干部人才慰问费的发放,较好完成了2023年度帮扶工作服务保障。 四、评价结论 总的来看,对口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分配较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及时、足额拨付结对帮扶干部人才相关经费,加强了对结对帮扶干部人才的关心关爱和管理保障力度,激励结对帮扶干部人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推动受扶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涉藏地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通过强化待遇保障、强化关怀服务、强化关爱成长,在工作、生活中给予帮扶干部有力支撑,当好结对帮扶干部人才的坚强后盾。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除明确标准的保障项目外,还应引入现代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对帮扶干部人才提供简便易行、专业保密的心理健康服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附件3 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干部教育培训科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宏观指导、总体规划、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牵头组织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科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提出年度培训计划,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专项资金。 对项目经费管理主要依据《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眉财行〔2017〕38号)和《眉山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眉市组通〔2021〕146号),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培训项目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为总抓手,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优化阵地建设、提高供给质量,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眉山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全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举办市级主体班次20期以上,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1.3万人次以上,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对市级重点培训项目认可度达85%以上,参训干部满意度达85%以上。 总体来看,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紧紧围绕干部教育培训目标设置,合理可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总数为695.81万元,执行数为69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依据《2023年市委党校(眉山市行政学院)主体班次调训计划》《2023年市级部门(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等要求,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目标根据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市本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项目启动及结算均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支出严格依据部机关财务制度、《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眉山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工作流程。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为总抓手,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优化阵地建设、提高供给质量,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眉山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主要评价课程设置、授课情况及培训纪律、学员反馈和培训质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重点放在项目管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三)评价选点。所有项目均为全部评价,均符合拨付要求。 (四)评价方法。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完成质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成立由分管副部长为组长,干部教育培训科为具体执行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三、绩效分析 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举办县级以上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首要任务,发挥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不懈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全年市委党校举办主体班25期,培训各级党员干部2500余人。制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方案,采取读书班、专题研讨班、党校培训班、网络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组织全市68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分级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全市81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巡视员参加中组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依托线上资源,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开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全覆盖培训干部2.1万余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关键少数”。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市委“战略牵引”“发展路径”“主攻方向”为指向,围绕组织、岗位、干部三个需求,紧扣推进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弘扬东坡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等重点专题,举办市本级各类专题班次15期、培训干部900余名。 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优化阵地建设、提高供给质量,全面提升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评价结论 总体看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各类培训项目决策程序较严密、规划较合理;资金划拨较及时、项目管理较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干教经费的基础保障和引导带动作用,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效益,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眉山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本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自评得分96分。 五、存在问题 2023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项目预算不够精细,如遇不可抗力影响项目执行,未及时与财政对接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六、改进建议 每季度及时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影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 附件4 两新党建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四科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产业园区、新区党建工作,指导新兴领域、新兴业态党建工作,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政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办〔2019〕14号)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眉山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支持方向:市委两新工委直属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举办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等示范培训班,两新组织党建示范体系建设。针对具体支出项目,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两新组织党建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关于举办2023年眉山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业务骨干培训班的通知》《关于举办2023年眉山市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的通知》等具体文件,对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对支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进一步细化规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市本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预算42万元,对2022年度正常运行两新组织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新成立党组织予以经费支持。党建示范项目建设预算50万元,年底从备案的20个实施项目中综合比选不超过10个,作为示范项目予以经费支持。两新党建示范培训预算26.5万元,计划办班2期、培训100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目标根据年度两新党建工作要点设置,项目启动及结果支付均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支出严格依据相关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和工作流程。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有效提升两新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质量,有力支持区域、行业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示范体系建设,推动全市两新党建工作全面创先争优。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党建工作经费兑现主要评价党组织是否正常运行、年度考核是否合格、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职及年度考核是否称职。示范项目主要评价是否按期完成、示范带动效应、综合展呈效果。示范培训主要评价课程设置、授课情况及学员反馈。 (三)评价选点。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示范项目和示范培训为全部评价,均符合拨付要求。 (四)评价方法。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勘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完成质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部务委员、组织四科科长、副科长组成。 三、绩效分析 2023年,在项目工作推动下,市委组织部实施“两个覆盖”清零行动,不设置员工人数限制,将13477家非公企业、1267家社会组织纳入台账管理,引导1787名流动党员入列归队;发展党员400名,新建党组织351个,实现应建尽建、能建必建;选派党建指导员2781人,推动建立群团组织134个,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化示范体系建设,创建党建带群建省级示范单位4个、创新案例2个,指导7家省级党建示范单位全部通过复评验收,评树市级党建示范项目7个。狠抓教育培训,举办市级示范培训班2期,培训党组织书记、业务骨干93人,推动两新党建骨干队伍履职能力提升。 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夯实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了两新组织党组织日常运行,推动了两新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了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提质增效,两新组织党员群众满意度高。 四、评价结论 总体看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项目资金规划较合理,各项支出决策程序严密,资金划拨较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夯实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了两新组织党组织日常运行,推动了两新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了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动态清零。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汇报,结合眉山实际,进一步增强项目指标设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附件5 眉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报 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加快建设成都都市圈人才聚集新兴地,以眉州英才计划为统揽,深入实施“万硕千博兴眉山”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关于因地制宜探索区域人才发展新路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组发〔2021〕3号)、《眉山优才工程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眉人才〔2018〕2号)等文件要求,设立相关项目,按要求开展相关资金申报工作。 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包含第四批市级专家工作站建站经费、2023年度眉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资助、青神县先行区建设经费、“眉州英才”微信公众号运营费、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市本级规模以上企业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人才培训经费(眉州本土英才培训班经费、眉山市人才工作者培训经费、2023年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研修班经费、眉州田园明星导师培养和田园比武经费)等。 4.项目主管部门及职能。该项目主管部门为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市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制定《眉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眉市组通〔2018〕55号),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监督管理等。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以“眉州英才计划”为统揽,开展“万硕千博兴眉山”工程、成眉人才协同“桥头堡”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快推进成都都市圈人才聚集新兴地建设。 3.项目支持方向。眉山市2023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主要包含创新型科技人才、现代农业人才和医疗卫生健康人才等领域人才引育。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市财政局年初下达专项资金全年预算总数为1000万元,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相关财经法规,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逐级分配划拨至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拟完成资助项目不少于10个,加大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以及急需紧缺硕博人才力度,进一步优化眉山市人才发展环境。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由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阅,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在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决策是否过程严密,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得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是否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项目制度办法是否健全、要素是否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是否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是否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是否公平合理,项目管理与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眉山市人才专项资金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市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对市县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价、监督、指导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各项项目是否按时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评价选点。选取第四批市级专家工作站、2023年度眉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进行自评,项目完成效果良好,达到预期要求。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人才工作科科长、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得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项目管理与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眉山市人才专项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不存在对市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对市县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价、监督、指导工作。 3.项目实施。2023年眉山市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人才及团队与实际资助的项目、人才及团队完全相符,均是严格按照人才工作相关会议议定事项在实施,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情况,项目申报的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4.项目结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按时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与中央、省委和市委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2.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满意度符合预期。 3.基础设施。各资助项目按预期如期完成,各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与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相符合,各项目完成效果良好。 4.行政运转。项目资金用途、程序、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人才专项项目2023年度资金拨付到位,在科研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进一步优化眉山市人才发展环境,加大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使用力度。项目实施以来,对于眉山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以及加强科研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成效,基本实现预期目标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6 天府英才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着眼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四川现代化建设,助力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实施“天府英才”工程,设立“天府青城计划”资助资金、人才工作先行区引导资金资助等项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及第三批“天府英才”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川财行〔2023〕158号)和《关于因地制宜探索区域人才发展新路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3年度下达眉山市40万元“天府英才”工程专项经费,用于“天府青城计划”2023年入选人员资金资助20万元,首批人才工作先行区引导资金资助20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包含“天府青城计划”资金资助和首批人才工作先行区引导资金资助。 4.主管部门职能。该项目主管部门为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做好“天府青城计划”人选(团队)推荐申报、入选人员动态管理、指导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和相关单位做好资金划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指导青神县委组织部、眉山中车制动科技有限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监督管理等。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天府英才”专项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示范牵引各地各部门(单位)支持培养一大批优秀人才,形成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育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人才支撑。 3.项目支持方向。“天府英才”专项资金以“高精尖缺”为导向,注重向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六大优势产业倾斜,兼顾有关领域、各类地区特别是边缘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2023年度预算资金40万元,眉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严格按照省下经费文件要求,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逐级划拨青神县委组织部20万元,眉山中车制动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天府青城计划”入选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资助资金用款协议书》规定,人才专项资金用于科技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引进以及改善入选人员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按照《青神县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引导资金资助主要用于推进先行区建设、开展人才招引、人才培养等。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由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阅,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在“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决策是否过程严密,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得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是否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项目制度办法是否健全、要素是否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是否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是否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是否公平合理,项目管理与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市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对市县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价、监督、指导工作。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各项项目是否按时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评价选点。选取眉山中车制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自评,项目完成效果良好。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人才工作科科长、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得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项目管理与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不存在对市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对市县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价、监督、指导工作。 3.项目实施。“天府英才”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也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资助的各项目按时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与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2.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分配得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满意度100%。 3.基础设施。各资助项目按预期如期完成,各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与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相符合,各项目完成效果良好。 4.行政运转。项目资金用途、程序、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天府英才”工程项目2023年度资金拨付到位,“天府青城计划”资金资助对入选人员在科研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生活改善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首批人才工作先行区引导资金资助各项建设举措落到实处,先行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天府英才”专项工程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项目管理规范,为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形成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育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人才支撑提供了有力保障。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附件2.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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