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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部门决算 | |||||||||||||||||||||||||||||||||||||||||||||||||||||||||||||||||||||||||||||||||||||||||||||||||||||||||||||||||||||||||||||||||||||||||||||||||||||||||||||||||||||||||||||||||||||||||||||||||||||||||||||||||||||||||||||||||||||||||||||||||||||||||||||||||||||||||||||||||||||||||||||||||||||||||||||||||||||||||||||||||||||||||||||||||||||||||||||||||||||||||||||||||||||||||||||||||||||||||||||||||||||||||||||||||||||||||||||||||||||||||||||||||||||||||||||||||||||||||||||||||||||||||||||||||||||||||||||||||||||||||||||||||||||||||||||||||||||||||||||||||||||||||||||||||||||||||||||||||||||||||||||||||||||||||||||||||||||||||||||||||||||||||||||||||||||||||||||||||||||||||||||||||||||||||||||||||||||||||||||||||||||||||||||||||||||||||||||||||||||||||||||||||||||||||||||||||||||||||||||||||||||||||||||||||||||||||||||||||||||||||||||||||||||||||||||||||||||
2024-09-1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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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19日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九三学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参政党之一,九三学社眉山市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2月,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市委会重要文件、机关综合性材料和规章制度;负责会员大会、代表大会、主委会、全委会等会议和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人事、财务、档案、宣传、督查、保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0.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81万元,增长31.82%。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增加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4万元,占65.48%;项目支出31.18万元,占34.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0.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1万元,增长31.82%。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增加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81万元,增长31.82%。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增加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5万元,占86.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占7.15%;卫生健康支出2.37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3.64万元,占4.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3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与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7.33万元,增长88.83%。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安排,经费增加。 2023年度,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参政议政经费、青年论坛专项经费、法律服务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37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为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九三学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参政党之一,九三学社眉山市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2月,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市委会重要文件、机关综合性材料和规章制度;负责会员大会、代表大会、主委会、全委会等会议和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人事、财务、档案、宣传、督查、保密等工作。 截至2023年末,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核定编制数为2名行政编制,年末实有人数2人。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万元。 2023年决算收入总计9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32万元。 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2023年决算支出合计9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4万元,项目支出31.18万元。
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1.履职效能。
2. 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3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55.1万元,执行数90.32万元,偏离度为63.92%;资产配置年初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 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5.44分。 (2)支出执行进度 2023年1-6月预算数111.32万元,执行数44.39万元,1-10月预算数111.32万元,执行数65.42万元,无预警、无违规支出金额。 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6分。 (3)预算年终结余 2023年预算收入111.32万元,执行数90.32万元,未支付数21万元。 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1.53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2023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经费预算数7.96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8.35万元相比压减4.67%。 2023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经费执行数7.96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8.35万元相比压减4.67%。 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4.4分。 3. 财务管理。 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10分。 4. 资产管理。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资产管理满分9分,得9分。 5. 采购管理。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 采购管理满分6分,得分6分。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13.45 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3.9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2.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1. 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事前评估程序。 (2)目标设置 人员类目标设置: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目标实现按照财政要求,提交工资数据,足额发放。 运转类目标设置: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办公区安保、保洁、绿化、炊事的正常运转。 特定目标类目标设置:完成九三学社眉山市委参政议政各项工作;提升眉山城市形象,助推经济发展;完成法律服务咨询。 (3)项目入库 单位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2. 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单位预算项目实际列支与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2)项目调整 单位预算项目调整通过财政管理相关制度及财政规范要求审核通过。 (3)执行结果 单位预算项目执行情况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共计2个,项目总数3个。 “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2分。 3. 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3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和中共眉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九三学社眉山市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社十二大和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眉山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各级社组织和广大社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从凝聚共识和履职尽责“双向”发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社市委会工作获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主委刘忠范和省政协副主席、社四川省委主委杨丹肯定性签批。机关能力建设工作获社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刘晓梅肯定。获省政协“同心共建现代化四川”先进单位表彰,获社四川省委组织建设、社会服务、新闻宣传、机关建设等先进集体表彰。高质量承办好社四川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社四川省第七届青年论坛暨第二届川渝九三青年论坛。参政议政工作在社四川省委2023年参政议政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专工委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强化协同创新 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建议》获“川渝论坛”一等奖。社情民意全国政协采用1件、省市政协采用6件,其中《关于加快建设眉山天府新区公共图书馆等文化空间的建议》获市委书记胡元坤、市长黄河的肯定性批示,《关于继续推进我市“十年禁渔”及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关于紧急调整我市学校体育课教学的建议》获黄河市长签批。市政协大会口头发言材料1件,优秀提案5件,市级重点提案1件,市政协分管领导督办提案4件。 开展主题教育,凝心铸魂夯实。一是加强统筹部署。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扎实推进。召开5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社中央、社省委和市委统战部相关会议精神,组织50余名社员参加社中央、社省委及市委统战部主题教育安排部署会。二是强化理论学习。邀请社四川省委副主委苏远东来眉作题为《凝心铸魂强根基 能源改革谋发展》的专题宣讲,组织社员参加社中央2023年第三期政治辅导“网络课堂”,在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有声书读物等,多形式多载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引导社员学深悟透,确保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更加筑牢。三是做深做实主题教学。主委、副主委分别带队赴重庆九三学社成立旧址纪念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自贡市江姐故里开展主题教育现场教学,东坡区基层委员会赴泸州、重庆开展现场教学,寻根溯源、薪火相传,凝心铸魂、团结奋进。与社郫都区委员会在眉山共同开展主题教育并就组织建设和社务工作进行交流分享。各基层组织和专工委开展主题教育现场教学和学习活动10余次,不断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四是廉洁从政从业教育不松懈。制定社内监督《工作要点》明晰重点工作,列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并提出意见建议,将考察积极分子纳入社内监督谈话范畴,针对2022-2023新社员开展廉洁从政从业集体谈话,开展基层组织制度建设规范年和社费缴纳管理内部监督专项工作。 加强组织建设,推进人才强社。一是开展组织建设座谈交流。充分利用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主委刘忠范在眉调研工作间隙,就组织建设等社务工作开展交流座谈,邀请省政协副主席、社四川省委主委杨丹出席主题为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与社务工作“双岗建功”主题教育座谈会,邀请社四川省委会副主委苏远东出席主题教育暨骨干社员、新社员座谈会等,引领骨干社员增强组织情怀、践行九三宗旨。二是组织发展数质并重。按照组织发展“三个文件”规定,加强新社员入社前的培训、考察和廉政谈话,严把社员入口关,高层次界别、主体界别、年轻化比例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提升。全年考察批准新社员14人。三是加强青年骨干社员培养。将年轻骨干社员调整充实到参政议政委、青工委、社会服务委班子和成员,推荐青年社员参加社省委、市委统战部专题培训和主题教育培训20人次。青年社员轮值当班,组织开展青年活动10次,获得省委青工委专题报道7次。在社四川省第七届青年论坛暨第二届川渝青年论坛上,青年社员郑飞以《强化协同创新 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建议——以眉山市为例》获建言献策一等奖。四是规范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委会议、全委会议等相关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主委、副主委、委员职责和机关内设机构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同心实践基地创新建设和机关克服人少事多高效履职工作,受到来眉调研的社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刘晓梅肯定。 两会建言有声,展现九三学社风采。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6件均予立案,并得到有关媒体的关注和采访。市区“两会”期间,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45件,政协集体提案19件、联组会议发言材料2件,立案率100 %。市政协大会口头发言材料1件,优秀提案5件,市级重点提案1件,市政协分管领导督办提案4件。 调查研究有力,建言资政成果丰硕。一是谋划好工作。围绕眉山战略牵引、发展路径、主攻方向,制定了2023年《参政议政工作计划》《课题调研工作安排》《参政议政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等谋划工作。二是提升好能力。召开参政议政工作座谈会3次,学习“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开展《怎样撰写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撰写》专题培训,开展参政议政日活动就5个重点课题开展头脑风暴等,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好调研建言。承接社重庆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黄华率队到眉山调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社四川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政协副秘书长陈雩桢一行来眉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社重庆永川区委会来眉开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10余次。赴重庆永川区就两地制造业协同发展、赴眉山天府新区和川金象公司就加快推进眉山天府新区文化建设和我市相关重点制造企业科研现状,以及5个重点课题分别前往成都、东坡、洪雅等开展专题调研15次,形成省市调研报告15篇,省市社情民意55篇,市政党协商2篇,市民情与建议1篇,提交省、市征文7篇,其中社情民意全国政协采用1篇,省政协采用2篇,社省委采纳37篇,市政协采用4篇。 整合资源优势,民主监督扎实有效。提早谋划工作明确6项重点监督方向,会同市政协资环委、市政协提案委、市区人民检察院等组成联合调研组,邀请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民主监督6次。其中,于6月、7月对洪雅县、彭山区完成了“十年禁渔”及渔业生态保护、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湿地排口、尖子山航电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等多部门联合调研,提交《关于洪雅县长江十年禁渔及渔业生态保护民主监督专题调研反馈意见》《关于长江流域(彭山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专题调研反馈意见》,并抄12个部门,有效反馈民主监督情况及整改问题,其中提出意见建议20多条、问题清单建议4条,调研报告 2篇,获市长签批《专报》1个。 紧扣经济民生,助发展促振兴。一是助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主动参与“九广合作”,联合川金象公司在广元朝天区两河口镇大尖山村开展产业帮扶,捐赠复合肥8吨,并为村民指导施肥技术,助力乡村振兴。主委率队到社员所在四川万邦胜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开展考察调研和指导关心。承接社四川省委副秘书长杨涛铭率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干部和大尖山村驻村工作队、“两委”干部及致富带头人一行到眉山就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眉山伟继水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乡村振兴工作考察调研。助力2023乡村振兴“村长班”在眉山开班,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市直属基层委员会、市委青工委分别赴洪雅、青神、富牛镇开展3期乡村振兴调研,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二是发挥资源优势开展医疗义诊。组织社内医疗骨干,联合社省直工委医疗专家共11人,于眉山盖丽广场为眉山200余名市民免费义诊。联合东坡区基层委员会,组织社内医疗专家,到眉山九龄养老服务中心、思蒙镇为当地老人、群众医疗义诊等。三是积极投身公益惠民活动。赴青神县高台镇玉蝉寺村开展走访慰问困难残疾家庭活动。开展“童心向党·书香校园”红色教育图书捐赠2.4万册。东坡区基层委员会开展“六一”爱相伴、真情暖童心,捐赠书包、文具盒和篮球等公益助学活动。发起“关爱社内未成年孩子爱心捐款”活动,每学年给予因病去世社市委委员罗洁孩子5千元助学关爱,直至年满18周岁。紧扣地方发展,创新社会服务品牌。一是开启“九眉合作”。助力社北京市委和市政府签署了“九眉合作协议”,社北京市海淀区第六综合支社和社东坡区基层委员会签署了基层组织合作协议。二是开启“九思合作”。联合社东坡区基层委员会与东坡区思蒙镇人民政府签约“九思合作”框架协议,深化“九地合作”。邀请省农科院茶叶首席专家在思蒙镇开展茶产业科技下乡活动。 2023年,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推送信息400余条,阅读量29万余次,其中推送学习心得、学习笔记、五一口号征文10余篇。宣传信息社中央、社省委采纳63条。在人民政协网、今日头条、四川新闻网首页、四川新闻网眉山频道及眉山微联盟等相关报道100余条,新闻宣传质效提升。 (2)目标偏离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按预期指标完成未产生指标偏离度。 (3)实现效果 单位预算项目效益指标实现结果与预期目标相符。 “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无 1.应用情况 本单位预算绩效符合相关性、明确性、合理性原则,资金分配及时,每年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分配管理部预算费用,每年按统一时间、口径和格式对信息进行了预决算公开,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2.信息公开 2023年2月公开单位预算;于2023年9月公开单位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问题整改 每季度按时报告绩效监控相关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20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37分。
(二)存在问题。 本单位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良好,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个别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准确,未达到细化量化的要求。 1.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绩效目标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实际进行编制。编制的目标要符合量化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指向明确的要求。应加强对单位绩效目标的自审工作,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2.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根据制定的绩效目标和计划进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应该依据充分、测算过程明确具体,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影响项目执行的各项因素,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均衡性;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2023-166-九三学社眉山市委机关(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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