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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单位决算 |
2023-11-0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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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 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附件 …………………………………………………………17 一、附件1……………………………………………… 17 二、附件2……………………………………………… 27 第五部分 附表 ……………………………………………… 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31 二、收入决算表 ……………………………………………… 31 三、支出决算表 ………………………………………………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3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3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3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属于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划、计划;编制水体、大气、噪声等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有毒化学物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物的防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辖区审批权限内新建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负责全区污染源调查工作,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初审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监察工作,现场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组织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并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承办区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属于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独立核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36.3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7.18万元,下降53.40%。主要变动原因是环保系统垂管,部分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划由区级财政管理。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3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51万元,占68.1%;项目支出298.87万元,占3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6.3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环保系统垂管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划由区级财政管理。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6.14万元,下降77.87%。主要变动原因是环保系统垂管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划由区级财政管理。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8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29.06万元,占3.1%;节能环保支出784.92万元,占83.8%;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7.82万元,占6.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6.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4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71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厉行节约的号召,严格“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2万元,占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9万元,占21.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2万元,完成预算98%。因隶属关系改变,无上年数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越野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完成预算80%。响应国家厉行节约的号召,严格“三公”经费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9万元,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280人次,共计支出3.9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编制项目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用于其他环境保护事务支出。 12.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份 附 件
附件1: 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生态环境局属行政单位,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环境法制与宣传教育股、污染控制股、城乡生态环境股、行政审批股)。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彭山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7)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9)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0)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1)完成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彭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2、人员概况 2022年编制人数54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7人,事业人员30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44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1人,事业人员27人;年末退休人员1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在继续巩固提升“十三五”环境质量基础上,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年度考核各项指标。 1.狠抓重大项目攻坚年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申报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加大生态环境社会资金投入;四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储备。 2.高标准抓好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及信访件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为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 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督察“回头看”。 3.创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特色,突出示范性和代表性。 5. 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我局按照财务管理与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绩效目标制定明确、统筹规划,分布初稿,截止12月底我局目标完成任务情况良好。其中人员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发放,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运转类:做好单位日常运转的保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特定目标类:着重解决我区环境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打赢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动态调整及时、合理、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一)总体收支情况。 1.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额936.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6.3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3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51万元,项目支出298.87万元。 3.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二)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936.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6.3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36.3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类)29.06万元、节能环保78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7.82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37.51万元,项目支出298.87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86.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9.37万元,资本性支出0.98万元。 3.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三、单位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分段表述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情况和存在问题)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主要包括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均按规定、按进度执行支出。无低效结余资金和违规违纪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主要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的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均按规定、按进度执行支出。无低效结余资金和违规违纪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环保事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年底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污染治理、监察执法、环境监测正常运行。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和执行进度,不存在任何违规报销,支出共计279.9万元。 环境执法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数量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年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开展了20余次环保宣传、发放上万份环保宣传资料、完成了2起行政拆讼均以我局胜诉告终。完成了法院制执行1起。安装的监管设备运行良好。不存在任何违规报销,支出共计30.08万元。 环境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完成各项监测300余次的目标任务。支出共计39.46万元,无低效结余资金和违规违纪等情况。 (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我局根据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工作和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2022年目标任务,并认真落实预算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基础库、项目库的编制、报送工作,在预算中部门项目的选择上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及部门的相关职责,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全面反映了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预期效益。 2.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022年我局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生态文明创建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成绩突出、服务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方面,我局合理保障人员经费预算,支出人员经费486.03万元,合理安排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公用经费151.48万元,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执行本单位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压缩行政运行经费,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一般公共性支出,严格经费监控管理。同时针对项目开展实施情况,对预算进行动态调整。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年终执行情况约为97%。 4、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预算相关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我局在预算项目实施和执行中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及规定,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控制。根据审计及财政检查,未发现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7个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特别是,国考岷江大桥、省考岷江彭东交界、市考锦江入岷江断面水质实现Ⅲ类跃升至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涉农社区)达100%。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流域生态治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彭山区雨污管网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大气污染防治奋力攻坚。全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PM10平均浓度44.3ug/m3、质量排名全市第一,PM2.5平均浓度30.4ug/m3、质量排名全市第二,二氧化氮改善幅度全市第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N方案,印发《彭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约谈办法》和《彭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燃煤锅炉实现全域“清零”,在全市率先评定1家绿色钣喷汽修厂,核心城区建设2.3km道路自动雾化喷淋设施。 (3)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编制完成《彭山区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完成4家危废处置企业危废物联网试点建设,承办全市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0552吨,及时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 (4)生态示范创建成绩突出。35项省级生态区创建指标全部达标,2022年1月彭山区被省政府命名首批省级生态区。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局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自评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局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以及预算执行结果进行了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2022年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果基本准确。我局2022年制定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完成目标绩效良好。严格执行了相关预算规定,项目设立符合本单位相关职能职责,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相关信息公开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二是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科室绩效评价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对重点工作把握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附件2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省级生态区创建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1月,彭山区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省级生态区,7月,我区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奖励资金300万元,现将该笔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彭山生态环境局是生态区创建的牵头部门,该笔奖励资金下达后由彭山生态环境局负责进行分配。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结合彭山区工作实际,将此资金分配用于我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蓝天卫士”可视化综合监管系统购买服务项目、微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省级生态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开展全域全物种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全区建设16个高空视频监控点位,用于监管秸秆禁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在毛河和通济堰上安装15座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用于全天24小时实时监控流域水质;创建省级生态区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满意度调查;创建省级生态区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以上项目均已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指导项目和宣传片拍摄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中。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资金分配项目全由部彭山生态环境局实施,由彭山生态环境局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为创建省级生态区奖励资金,未进行申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项目总投资97.8万元,其中奖励资金39.12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8.68万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经费总共15.8万元,其中奖励资金7.9万元,区级财政资金7.9万元;蓝天卫士项目总投资326.4,其中奖励资金54.4万元,区级财政资金272万元;微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130万,区级财政资金650万元;省级生态区创建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调查经费9.6万元,奖励资金9.6万元,省级生态区创建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经费9.5万元,奖励资金8.9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0.52万元;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总投资28.88万元,其中奖励资金2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3.88万元;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宣传拍摄项目总投资28.9万元,其中奖励资金2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3.9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奖励资金已到位30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奖励资金已使用250万元,剩余50万元所分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将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按时支付。区级财政资金也按照其余项目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按时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总投资大于10万的项目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项目正在进行中,预计2023年底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蓝天卫士项目共有三年运维服务期,目前在第二年服务期内;微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共有三年服务期,目前在第二年服务期内;省级生态区创建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调查已完成;省级生态区创建技术指导服务项目已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技术指导服务项目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宣传拍摄项目已完成招投标,预计2023年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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