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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 |||||||||||||||||||||||||||||||||||||||||||||||||||||||||||||||||||||||||||||||||||||||||||||||||||||||||||||||||||||||||||||||||||||||||||||||||||||||||||||||||||||||||||||||||||||||||||||||||||||||||||||||||||||||||||||||||||||||||||||||||||||||||||||||||||||||||||||||||||||||||||||||||||||||||||||||||||||||||||||||||||||||||||||||||||||||||||||||||||||||||||||||||||||||||||||||||||||||||||||||||||||||||||||||||||||||||||||||||||||||||||||||||||||||||||||||||||||||||||||||||||||||||||||||||||||||||||||||||||||||||||||||||||||||||||||||||||||||||||||||||||||||||||||||||||||||||||||||||||||||||||||||||||||||||||||||||||||||||||||||||||||||||||||||||||||||||||||||||||||||||||||||||||||||||||||||||||||||||||||||||||||||||||||||||||||||||||||||||||||||||||||||||||||||||||||||||||||||||||||||||||||||||||||||||||||||||||||||||||||||||||||||||||||||||||||||||||||||||||||||||||||||||||||||||||||||||||||||||||||||||||||||||||||||||||||||||||||||||||||||||||||||||||||||||||||||||||||||||||||||
2023-09-2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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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负责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制定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和政策,协调全市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企业节能减排的指导、管理;负责全市重大生产要素的调度、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推进工作;负责市属以上工业企业社会稳定,工业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市属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拟定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牵头全市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全市数字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共享管理、开放利用;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共享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统筹全市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统筹全市综合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承担全市数字经济对外合作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指导数字经济领域行业协会、联盟机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组织军工技术转民用和民口参与军品科研生产,推进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负责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二、机构设置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我局内设22个科室,即: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先进制造业发展办公室、新能源新材料科、电子信息科、机械装备科、生物医药科、经济运行科、产业园区科、技改投资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企业服务科、技术创新科、能源保障科、经济合作科、金融服务科、无线电管理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眉山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法制与安全信访科、人事科、监察内审科、大数据与信息化科、信息基础设施科、数据管理应用科。外加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2个机构,实有机构24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913.3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7.31万元,增长3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9月数字经济局合并到本单位及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9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1.74万元,占8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58万元,占1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91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31万元,占62.7%;项目支出1,088.01万元,占3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3.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7.31万元,增长3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9月数字经济局合并到本单位及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73万元,增长1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9月数字经济局合并到本单位及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36万元,占1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4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57.25万元,占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09.94万元,占71.5%;住房保障支出140.53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3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23.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7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支出决算为4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3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5.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1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6.69万元,下降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34万元,占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6.42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学习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2人次,共计支出0.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凉山州节能监察中心来眉开展工作0.074万元、接待河北经信厅0.23万元、化工园区开展安全检查0.12万元、广西贵港市赴眉交流学习0.12万元、接待甘孜州经信局莅眉对接费0.12万元、工业污染攻坚帮扶工作0.05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81.5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39万元,比2021年减少93.84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36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2022年世界动力电池大会绿色低碳出行展览会“眉山展馆”设计搭建及相关服务(具体工作)、工业环保管家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考察调研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接重大活动保障、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经费等3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为93.6分。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业方面的支出。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专用通信(项):指专用通信方面的支出。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指无线电及信息通信行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指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我局内设22个科室,即: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先进制造业发展办公室、新能源新材料科、电子信息科、机械装备科、生物医药科、经济运行科、产业园区科、技改投资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企业服务科、技术创新科、能源保障科、经济合作科、金融服务科、无线电管理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眉山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法制与安全信访科、人事科、监察内审科、大数据与信息化科、信息基础设施科、数据管理应用科。外加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2个机构,实有机构24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负责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制定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和政策,协调全市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企业节能减排的指导、管理;负责全市重大生产要素的调度、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推进工作;负责市属以上工业企业社会稳定,工业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市属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拟定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牵头全市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全市数字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共享管理、开放利用;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共享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统筹全市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统筹全市综合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承担全市数字经济对外合作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指导数字经济领域行业协会、联盟机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组织军工技术转民用和民口参与军品科研生产,推进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负责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2.人员概况。 2022年末我局在职职工87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单位人员26人,其他临聘人员2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经信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五届二次全会和省委书记王晓晖莅眉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制造强市突破年”主题,直面疫情防控、极端高温天气等多重困难,爬坡过坎、笃行实干,变“难年”为“丰年”,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省经信厅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全年,工业总产值增速达12.1%,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30户,完成工业投资414亿元,各项指标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圆满完成市委向省委承诺的目标任务。 1.推动产业能级突破。出台《“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实施“链长制”推进制造强市工作方案》《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等,加快推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成为我市首个1000亿产业。 2.推动增势蓄能突破。常态化开展“制造业招商攻坚”,围绕“五图七单”精准招引制造业项目。制定《2022年全市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大力实施“五未项目”攻坚,全力推动杉杉锂电、宁德时代等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快投快建,千禾味业等续建项目加快建设、释放投资,推进大梓伟业、汇宇生物等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贡献增量。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3.3%,居全省第6位;技改投资同比增长33.3%,居全省第4位。工业投资对投资增长的贡献首次超过房地产业。 3.推动主体培育突破。出台“十四五”转企升规工作意见,调整完善先进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50户重点企业培育库,梯次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通威太阳能和信利集团在眉产值均突破100亿元。全年规上工业企业总户数达829户,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户数居全省第4位。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户。 4.推动承载能力突破。编制园区主导产业目录及空间布局导引图,制定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实行园区考核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和“5+1”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完成彭山经开区、青神经开区扩区调位。成功认定三个省级化工园区,总数居全省第1位。甘眉工业园区成为首个500亿园区并成功创建全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 5.推动创新赋能突破。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规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专项“清零”行动,启动建设信利光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序推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和体验中心创建工作。全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2.2%,新培育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1户,其中天府江东成功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6.推动绿色低碳突破。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行动方案,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和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构建节能降碳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用能管理和能耗水平。加强工业领域“三废”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新创建绿色工厂14个,居全省第3位;绿色园区2个,居全省第1位;绿色供应链1个。 7.以“332”数字产业为重点推进数字产业化。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引进数字经济优质企业。依托信利光电、国芯科技、未来显示等重大项目,重点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终端等三大特色领航产业,依托眉山市大数据中心、天府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启迪5G科技城等重大项目,突破发展大数据与存储、软件与信息服务、信息网络等三大关键基础产业;围绕成德眉资创新共同体任务,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流量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积极布局区块链、AI等未来产业,确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数字经济规模超过700亿元,其发展水平居全省第3位。通威太阳能揽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4个国家级金字招牌。 8.以“143”智慧城市为架构推进数字化治理。按照“数据融通、集约统筹、决策部署、分层推进”总体思路,加快构建“143”智慧城市总体架构,即一体化城市底座、“优政、惠民、善治、兴业”四大领域应用场景、“制度规范、运用管理、信息安全”三大保障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动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顶层规划设计,统筹管理市级信息化项目,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建设眉山市智慧治理中心(城市大脑一期),打造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风险防控、产业发展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 9.以“数据聚通用”为突破点推进数据价值化。加速汇聚数据资源,优化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功能,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基础信息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加速政用、民用、商用数据汇聚共享开放。搭建数据开发平台,组建纯国资数据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开发大数据应用,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全周期创新生态链,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化。构建数据安全屏障,搭建安全资源池、云监管、统一身份认证、异地容灾备份等平台,强化个人隐私保护,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突出“先进制造”实现集聚发展。聚焦“1+3”先进制造业,研究制定“1+N”配套政策,加快出台《“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推动优势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加快构建以“1+3”为主导的现代工业体系。 2.突出“招强育优”实现加速发展。实施“育链强基”,精准招引一批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梯次培育一批领航企业、冠军企业;实施“同城融圈”,加快合作项目共建,打造产业协作带。 3.突出“绿色创新”实现提质发展。持续开展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落实“双碳”目标,创建一批绿色体系。 4.突出“园区优化”实现升级发展。加快编制园区主导产业目录、空间布局引导图及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持续实施“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加快推动国家级高新区“零”的突破。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77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8.24万元。 2022年收入总计291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3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1.58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77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74万元、项目支出586.5万元。 2022年支出合计291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31万元,项目支出1088.01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7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8.24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3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58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74万元、项目支出586.5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1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31万元,项目支出1088.01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根据眉山市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表及相关资料,2022年主要目标分析如下: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情况: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按月申报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两金,实施进度按工作计划进行,高质量完成该项目。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单位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险及时足额缴纳,保障单位职工基本权益。 人员类项目绩效支出控制情况:2022年部门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科目年初预算978.74万元,决算数1512.92万元,偏差率35.31%。 人员类项目绩效及时处置情况:2022年人员类项目在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 人员类项目绩效执行进度情况: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完成数分别为881.01万元、1159.27万元、1443.2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 55.62%、73.19%、91.12%。2022年6月30日、9月 30日、11月30日目标进度分别40%、67.5%、82.5%。人员类项目执行进度均达到目标。 人员类项目绩效资金结余率情况:2022年人员类项目预算完成情况100%,无资金结余情况。 人员类项目绩效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情况: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修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安保秩序管理、保洁服务等;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运转类项目绩效支出控制情况:2022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61.5万元,决算数66.45万元,偏差率7.45%。 运转类项目绩效及时处置情况:2022年运转类项目在绩效运行监控中未发现问题。 运转类项目绩效执行进度情况: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完成数分别为133.82万元、192.6万元、221.49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51.5%、74.12%、85.24%。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目标进度分别40%、67.5%、82.5%。运转类项目执行进度均达到目标。 运转类项目绩效资金结余率情况:2022年运转类项目预算完成率96.39%,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大于0.1。 运转类项目绩效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单位申报30个项目如下: (1)节能监察工作经费(结转资金)目标制定情况为开展市内高耗能企业节能监察,召开重点企业节能培训;目标实现情况为对市内45户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召开重点企业节能培训会2次;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9月、11月实际完成数0万元、8万元、0万元,实际完成数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00%;全年项目预算完成率100%,年末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节能监察专项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完成国、省级节能监察任务,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专项工作;目标实现情况为完成国家级节能监察任务6户,省级节能监察任务32户,累计对70户企业开展节能诊断;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9月、11月实际完成数分别为0.00万元、13.74万元、0.00万元,实际完成数占部门预算总额的45.8%;项目预算完成率74.33%,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3)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开展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力争2022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27户,新增工业小微企业260户,新增省级重点中小企业10户,企业满意度达90%;目标实现情况为2022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30户,目标完成率102.4%,新增工业小微企业775户,目标完成率298%,新增省级重点中小企业22户,目标完成率220%,企业满意度达90%;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9月实际完成数分别为0.09万元、33万元、0.00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27%、98.33%;全年项目预算完成率100%,年末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接重大活动保障目标制定情况为年内开展2次对接以上,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对接活动,邀请重庆市有关区县率企业莅眉对接参观并召开会议;目标实现情况为开展了20余次对接活动,参加成都都市圈电子信息企业供需对接大会,拟定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工作实施方案,联合举办第二届成都都市圈产业生态建设暨企业供需对接云共享大会,累计发布超1200条供需对接机会清单,组织678户企业入驻天府云销平台,参加第二届成都都市圈建设论坛,联合发布《成都都市圈重点产业产业链全景图》、《成都都市圈制造业发展白皮书》、《成都都市圈白酒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9月、11月实际完成数分别为8.16万元、10.35万元、19.56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1.40%、14.46%、27.33%;全年项目预算完成率99.37%,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5)信息消费专项工作经费年目标制定情况为推动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发展与相关工作联动推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研信息消费发展情况,编写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报告,做好复查评估相关工作;组织发布城市信息消费发展水平研究报告,开展特色领域的信息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大赛、研讨会、论坛、展览展示等活动,承接全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年会、信息消费推进大会等。目标实现情况为推进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组织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数字“三苏”苏迷共享云端上的三苏文化、蒙牛西南基地“数智牛”时尚体验中心、中粮·眉山加州智慧城展示中心3个项目被工信部评为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一。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9月、11月实际完成数分别为23.95万元、48.75万元、50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47.9%、97.48%、100%。全年项目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资金无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6)工业互联网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组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化现状调查,摸清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底数,开展工业互联网知识培训;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推动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强标识解析体系的深层次应用,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融合发展。目标实现情况召开全省工业稳增长会议,千禾、通威等信息化代表企业在会上做经验交流;建成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天府云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已成功申报入库;德恩精工建成“1+3+N”工业互联网平台,40余户企业开始使用,并获评省级试点示范和“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9月、11月实际完成数分别为9.17万元、45.69万元、45.84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9.99%、99.63%、99.96%。全年项目预算完成率99.95%,预算项目资金率0.05小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7)数字经济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活动,参加全国性及由省政府、省级部门组织召开的数字经济专题会、论坛、峰会等;考察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知名数字经济企业,开展合作交流。目标实现情况为收集2022数字经济城市机会清单50条,参加成德眉资同城化建圈强链活动、成都全球创交会等活动,依托重大活动发布机会清单,宣传推介眉山数字经济。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均未发生,11月完成数9.15万元,实际完成数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00%。全年项目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8)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学习先进经验,加强数字经济对外交流合作,参加数字经济论坛、会议等,组织企业学习交流,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实现情况为印发《眉山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居全省第三;创建2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参加2022“数字赋能成都都市圈产业建圈强链”城市机会清单发布对接会,组织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路演,邀请全市20余企业家参会。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均未发生,实际完成数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项目在12月完成数4.21万元。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9)工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目标制定情况为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部分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情况为印发《全市工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工作方案》《眉山市经信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眉山市经信系统开展工贸行业、电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眉山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等,采取分区包片全面查、“四不两直”随机查、聘请专家重点查等方式,重点排查整治冶金、钢铁、有色、建材、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的隐患问题,全年累计检查规上企业551户,查出隐患1355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形成闭环。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10.76万元、17.93万元、19.11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56.28%、93.78%、99.94%。全年预算完成率99.94%,预算项目资金率0.06小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0)普法宣传目标制定情况为开展法律进企业;组织法律专家开展法律体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作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目标完成情况为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律专家开展法律体检,组织发放《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汇编》《工业稳增长惠企政策一本通》等资料5000余份。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3.18万元、7.8万元、10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31.8%、78%、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资金无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1)工业经济运行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目标实现情况为2022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增速3.8%,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7%,居全省第7位。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6.9万元、12.94万元、14.01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47.46%、88.99%、96.35%。全年预算完成率99.44%,预算项目资金率0.56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2)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目标制定情况为2022年3月17日完成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为前期通过座谈会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确定规划总体思路、重点方向、主要任务等内容,规划初稿于2021年4月完成,《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已于2022年3月9日在眉府发〔2022〕15号印发。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60.90万元、0万元、0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00%、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资金无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3)河长制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的要求,2023年醴泉河平均水质达到Ⅲ类。目标实现情况为印发了《2022年醴泉河流域治理实施方案》《眉山市醴泉河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落实治理目标、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治措施,相继召开现场会3次,流域治理推进会2次,通过强化巡河督导、强化来水补水整治、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治理、强化生态修复等工作,2023年醴泉河平均水质达到Ⅲ类。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0万元、0万元、0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0%、0%。项目在12月支付1.74万元,全年预算完成率67.58%,预算项目资金率32.42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4)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到2022年底,醴泉河水质达到Ⅲ类。支流秦家河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清运河、龙拖河水质达到Ⅳ类,西来堰水质持续改善。目标实现情况为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的要求,2023年醴泉河平均水质达到Ⅲ类。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0万元、5.8万元、5.92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63.25%、64.56%。全年预算完成率99.18%,预算项目资金率0.82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5)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工业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工业企业全面达标、重点涉磷企业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化工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散乱污”整治等工作。目标实现情况为2022年相继召开会议6次以上;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创建数量达到38个;36万元购买工业环保管家技术服务1次;积极推动固废综合处置,特别是加快推进磷石膏矿综合利用,累计完成广益磷化磷石膏堆场消纳62余万吨,2022年全年消纳13万吨。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15.27万元、18.33万元、29.33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25.30%、30.37%、48.59%。全年预算完成率50.60%,预算项目资金率49.4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6)能源保障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拟订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负责大件运输协调工作。目标实现情况为印发《眉山电网“十四五”发展规划》《眉山市天然气管网“十四五”规划》《眉山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加快推动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对迎峰度夏度冬电力、天然气缺口,协调解决企业能源要素难题。深入抓好发电行业安全管理及成品油行业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中央领导莅眉考察、东坡文化节、泡博会、高考、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要素保障任务。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19.32万元、19.64万元、19.88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97.18%、98.79%、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资金无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7)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目标制定情况为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评审;聘请专家或机构在政策咨询、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体系等方面进行培训咨询服务。目标开展情况为修订《眉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眉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博雅新材料、瑞迪佳源等10户企业成功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居全省第4位;开展第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凯尔化工、环天智慧等19家企业成功创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该项目在6月、9月、11月完成数分别为3.17万元、4.57万元、6.99万元,实际完成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45.35%、65.37%、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资金无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8)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目标制定情况为通过市平台运维服务保障市平台稳定运行,盘活政务数据资源,减少政府部门信息重复采集建设、节省人力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目标实现情况为2022年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稳定运行,共有397个部门使用市平台共享数据,数据采集量达1.67亿条。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0万元、81万元、81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30%、30%;全年预算完成率30%,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19)市级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服务目标制定情况为完成眉山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方案前期咨询服务、投资概算评估、迁移上云资源使用量。目标实现情况为完成项目评估98个,其中投资概算评估48个;云资源使用量评估50个。投资概算评估已完结48个,送审金额46498万元,审减金额10014万元;云资源使用量评估已完结50个,审减CPU408核、内存1714G、存储52626G。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0万元、0万元、0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0)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目标制定情况为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总体规划要求,扩大完善眉山市无线电监测覆盖、建立健全无线电安全保障,维护眉山市电磁频谱空间安全的重要举措。目标实现情况为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三个包,新建四类固定监测站项目分包建设单位是成都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分包进行三次投标后于2023年2月10日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初验。眉山市升级改造控制中心项目分包建设单位是成都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分包已于2023年1月6日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初验。眉山市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为三类移动站项目分包建设单位是成都点阵科技有限公司,该分包已于2023年1月6日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初验。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12.4万元、36.76万元、37.85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3.04%、9.01%、9.28%;全年预算完成率14%。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1)无线电技术和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目标制定情况为采购三方服务,保障无线电监控中心、蟆颐山固定监测站的安全运行;支持监测站点的站址和传输线路租赁;对现有无线电监测设备及铁塔设施进行维护,保障全市范围内无线电指挥中心、1个二类站和6个无线电监测站点网络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目标实现情况为按照《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编号:SCWSCGZX2021-137)维护服务合同要求,成都电讯达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7个固定监测站维护保养;完成2套车载监测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对搬移式、便携式设备、相关辅助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对全市无线电监测站主要监测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完成高考、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技术支撑。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11.2万元、34.14万元、40.59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27.59%、84.11%、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2)职工教育培训及乡村振兴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经常性教育、培训等,助力仁寿县曹家镇共峨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实现情况为印发了本单位《党建工作要点》《定点联系帮扶工作要点》,开展了“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开展“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前往永丰村、三苏祠、电信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观摩学习,开展学习强国先进个人的评选表扬,走访慰问联系村的困难群众等,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体检等,订购或制作各类学习资料用于开展学习,组织开展七一活动等。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9.3万元、14.16万元、15.03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58.9%、89.68%、95.19%。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3)组织参加2022世界动力电池大会绿色低碳出行展览会目标制定情况为宣传眉山锂电产业。目标实现情况为组织眉山锂电产业布局园区及重点企业集中布展,宣传眉山锂电产业发展态势,积极招引龙头企业。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0万元、51.1万元、51.1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85.17%、85.17%。全年预算完成率85.17%,预算项目资金率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4)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完成报告编制,指导锂电产业发展。目标实现情况为完成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明确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方向及重点工作,有效指导全市锂电产业发展;2022年锂电产业实现产值109.7亿元,增速417%。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0万元、50万元、50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0%、50%、5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5)“3+3”产业培育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产值增长率10%以上。目标实现情况为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将产业发展聚焦至“1+3”产业,2022年度“1+3”产业实现产值1611亿元,产值增长率18.7%。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35.79万元、46.44万元、53.41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62.7%、81.36%、93.57%。全年预算完成率99.6%,预算项目资金率大于0.1。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6)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按照机关后勤物管服务有关职能职责,全力做好机关日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当好参谋助手,确保机关高效运转,并做好领导交办工作。目标实现情况为全年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档案工作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确保机关平安稳定运行。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20万元、20.76万元、21.26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94.07%、97.65%、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7)名优工业产品展示区及部分办公区改造目标制定情况为对办公区域、会议室进行改造,做好工业经济宣传工作,宣传贯彻工业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更新宣传展板内容,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目标实现情况为2022年对局机关办公区域宣传展示栏进行内容更新,加挂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展板,对会议室、接待室、党员活动室等进行产品宣传改造,宣传展示优秀工业产品、工业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积极营造推进制造强市良好氛围。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18.67万元、19.09万元、19.09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97.8%、100%、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8)办公用品采买目标制定情况为年内保障全局办公用品需求,实施全局办公用品采买计划。目标实现情况为根据全局办公用品需求,制定实施采买计划,完成办公日常消耗品(A4纸、笔、文件夹、档案盒、笔记本、订书钉等)、计算机配套设施等办公用品采购,满足办公需求,后勤得到保障。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0.72万元、2.72万元、4.67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1.84%、44.74%、76.81%。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29)档案室数字化建设目标制定情况为全年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全力推动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有序提升机关档案安全性和查询便捷度。目标实现情况为全年高效完成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成功归档文书3000余件,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37000余件,助力完成五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中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工作。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0.79万元、1.9万元、11.17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7.07%、17.01%、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30)园区发展大会、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工作经费目标制定情况为定期召开园区建设发展会议,解决工业园区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对全市8个重点工业园区以及18个功能区进行优化整合,减少园区数量,实现产业集聚发展。2022年目标实现情况:一是定期召开了园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解决园区发展问题;二是制定了《眉山市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及产业布局导引图》,进一步明确8个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推动园区协同互补,形成“1+1+6”发展格局;三是深入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度全市A类企业206户,较上年度增加31户;四是与市自然资源规划等5部门联合出台《强化工业用地利用管理支持制造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提高园区土地集约节约效率。2022年分别在6月、9月、11月对项目执行情况做绩效监控,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1.37万元、4.33万元、10.51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3.04%、41.2%、100%。全年预算完成率100%,预算项目无资金结余。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支出控制情况: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34.27万元,决算数76.65万元,偏差率55.29%。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及时处置情况: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在绩效运行监控中未发现问题。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指标满分(50分),得分45.1分。 4.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有“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经费4个项目,项目自评平均分95分,折合分为28.5分,得分=95*0.3=28.5分。 “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指标满分30分,得分28.5分。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我单位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厉行节俭,严格把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公用经费资金支出情况,相关支出符合财政及我单位资金支出规定,不存在违规支出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我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符合相关性、明确性、合理性原则,资金分配及时,每年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分配、管理部门预算费用,每年按统一时间、口径和格式对相关信息进行了预决算公开,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有效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内部应用”指标满分4分,得分4分。 2.信息公开 我单位于2022年2月公开了2022年部门预算,于2023年9月公开了2022年部门决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开展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信息公开”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 3.问题整改 每季度按时报告绩效监控相关情况,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确保按时完成预算支出。 “问题整改”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 4.应用反馈 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情况报告。 “应用反馈”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 (四)自评质量。 我单位根据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按照计分标准逐一计算,评分合理,自评质量良好。 “自评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6。 (一)评价结论。
(二)存在问题。 1.我单位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良好,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是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及运维、等保测评、组织参加2022世界动力电池大会绿色低碳出行展览会等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到90%以上,资金使用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2.单位在设置项目绩效三级指标存在不够完整、不够准确,指标值不合理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1.深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对部门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使部门工作人员能够重视绩效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部门绩效管理培训,不断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提高绩效评价的水平。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精准定义绩效指标,探索绩效评价考核综合应用,推动我局的绩效管理更加高效规范运行。 3.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影响项目执行的各项因素,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均衡性;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到项目经费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数字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共享管理、开放利用。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共享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中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项目设立论证资料、资金安排相关文件等。附相关文件资料。 项目建设依据根据《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各市(州)6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共享网站建设,并于9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省级平台的级联对接。2018年2月27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37次常务会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有关请示事项。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2022年与运维单位签定运维合同,合同约定:一、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的等额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81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元整);二、项目服务期满前1月之内由甲方组织对运维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情况支付运维费用。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在服务期满并收到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的 等额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 18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元整)。考核得分低于 80分的,在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按考核结果扣减后进行支付:70分≤考核得分<80分,扣减总运维费的10%;60分≤考核得分<70分,扣减总运维费的20%;考核得分<60分的,扣减总运维费的30%。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考虑到本项目为运维项目,运维工作按年开展,资金分配按照两笔支付,保障平台正常运行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运维内容包括:(一)硬件运维服务:对CA设备、前置服务器提供监控、巡检、排障及调研评估服务。(二)支撑系统运维服务:对57台云服务器、9台物理服务器、硬件平台相关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4套、中间件4套、CA认证中心200套、GIS 软件1套的支撑软件系统提供实时监控、主动巡检、资产管理、现场值守、排障、升级优化及调研评估服务。(三)应用软件类运维服务:对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运行管理平台、典型智慧业务应用、电子 证照共享服务平台提供实时监控、应用巡检、现场值守、现场排障、远程排障、运维服务、优化完善及调研评估服务。(四)安全类运维服务:对网络防病毒、网络安全审计、数据库审计、Web应用安全网关、数据防泄漏相关设备系统提供实时监控、巡检、值守、排障、优化完善及调研评估服务。(五)数据类运维服务:对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相关数据资源提供实时监控、巡检、数据维护、现场值守、排障、优化完善及调研评估服务;完善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相关数据库;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保障眉山市数据共享开放能力排在全省第一方阵。(六)专项保障服务:当重要政治时间或遇到重大政治活动需要提供专项保障服务时,增派精通软、硬件系统的业务骨干3名(其中1名高级工程师、2名中级工程师)提前3天进驻现场,并对所有系统进行专门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突发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置,提供总工作量不低于5次/年、每次5天的专项保障服务。(七)开放目录梳理:对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开放数据资源进行 调研和人工全量梳理。现场开展信息资源梳理标准宣贯、操作培 训、系统工具下发等工作,协助完成开放数据资源目录的录入工 作,指导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主管部门推进本地数据开放工作,根据业务开展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八)数据开放平台优化完善:优化、完善包括首页、数据目录、开放数据、API服务、APP应用、互动交流、服务地图、开放统计、个人中心等主要功能,作为眉山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 台的入口,可直观显示平台已收集数据概况、最新上传的数据、最热门的数据以及最热门的应用。(九)运营服务:运营期内,提供眉山市CA 证书服务费、短信通知(每月2000条)、培训服务、宣传服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符合实际情况,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2022年4月完成项目招标,2022年5月19日完成合同签订,正式启动开展运维工作,运维期限为一年,常态化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运维结束通过组织项目验收。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按照合同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的等额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81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元整),2022年6月已完成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县(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资金渠道全部来自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分别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县(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按照合同要求,第一笔81万在合同签订后,已申请到位,并支付承建单位。第二笔由于项目未完成验收,还未申请。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分别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合同第一笔款81万,按照合同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运维单位开具的等额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81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元整),2022年6月收到承建单位相应发票后,已完成该笔项目款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需要支付时申请,审批到账后支付的原则。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承建单位:四川天府云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软通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在采购招标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2022年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我局按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本运维项目进行过程监督管理,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运维单位保质保量完成运维服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分项目类别对应项目安排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分项目类别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项目效益情况:一、经济效益。统一规划、开放利用共享信息资源,集约电子政务建设投入,降低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成本。二、社会效益。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眉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全面提升。三、生态效益。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是打通政务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的提供全面有效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四、可持续效益。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后,后续市级部门对国家、省平台的数据需求,对其他市级部门的数据需求及系统对接工作,都可以通过市平台来完成。五、服务对象满意度。市级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政务信息资源利用率低,共享交换缺乏统一标准。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后,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有效的推进部门信息化建设,避免部门重复建设,共享不畅。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共采集1.67亿条数据,共有397个部门使用市平台共享数据,数据完成实时采集,政务部门通过市平台实现了数据的流转,减少政府部门信息重复采集建设、节省人力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备注: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本级、县(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市级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眉山市“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清单的通知》(眉府办函〔2021〕2号)要求,为深入总结眉山市“十三五”时期工业发展的成绩和存在着的不足,客观把握全市工业发展所处的发展阶段及特征,结合“十四五”面临的国内外形势,认真分析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准确把握发展方向,紧扣眉山发展阶段和实际现状,深入分析全市“3+3”产业未来发展重点,科学提出全市“十四五”期间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需着力破解的痛点和难点,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思路和路径,贴近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开展《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 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规划。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合同总额的30%,共26.1万元);初稿完成后并经市经信局党组会审定通过后15日内支付第二笔款项(合同总额的40%,共34.8万元);定稿完成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支付尾款(合同总额的30%,共26.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眉山市委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制造强市 开放兴市 品质立市 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市委第四届十八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关于以“双碳”战略为引领推进制造强市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编制,明确眉山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是眉山市“十四五”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先进制造业新兴增长极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到2025年,先进制造业“442”计划实施完成,基本建成全球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全国“专精特新”装备制造基地、西南生物医药重要研发生产基地、成渝地区电子信息重点配套基地4个先进制造业基地,先进制造业研发投入强度达4%以上,先进制造业占制造业比重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工业占GDP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制造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制造业总产值翻番,“1+3”优势产业规模达到3300亿元,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75%,均增长20%以上,占GDP 比重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 2021年4月20日前提交《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初稿;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修改,形成中期成果;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审核上报和印发实施。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单位三定方案和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年度计划及工作方案,通过实际研究,查阅相关资料并借鉴历年预算执行情况等方式,对项目的相关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预算资金的匹配性等方面开展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规划申请资金总额:87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8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总预算87万元。市财政局依据请示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下达新增预算26.1万元,2022年下达新增预算60.9万,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资金到位及使用。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于2021年3月签订总价87万元的采购合同。按合同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4月21日支付26.1万元,用于《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首款;2022年3月17日支付34.8万元初稿费用和26.1万元尾款,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项目工作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承建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预算编制较为科学,资金分配合理;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在采购招标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2021年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取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收到《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之后,对规划内容进行考核、对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接到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眉山市“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清单的通知》(眉府办函〔2021〕2号通知后,市经信局成立了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工作小组抽选承担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招标工作的代理机构,确定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按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最终中标单位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87万元。 前期通过座谈会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确定规划总体思路、重点方向、主要任务等内容,规划初稿于2021年4月完成,《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已于2022年3月9日在眉府发〔2022〕15号印发。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效益分析,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生态效益明显,整体满意度较高,项目总体实施效果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经济效益:主要是工业占GDP比重、先进制造业营收、1+3产业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综合评估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眉山市委关于以“双碳”战略为引领推进制造强市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相关政策要求和环保标准,对本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预防规划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眉山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社会效益:《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优一产、接二产、连三产”为导向,以眉山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为基础,以先进制造业为引领,促进一二三产业链条融通发展。接续推进脱贫地区重点特色园区建设、开拓农特产品市场等行动,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依托眉山数字乡村战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环保技术向农业生产、经营、加工、物流等方面应用和渗透,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体验、品牌塑造等方面的广泛应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眉山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已于2022年3月9日在眉府发〔2022〕15号印发,各项通用指标、特性指标、个性指标均完成。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示范创新型企业,产品质量大幅提高,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产业结构整体优化;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制造业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市级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专项 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项目的立项依据:2021年4月29日,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向经信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频率占用费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眉经信〔2021〕32号,并提交了《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4月,经信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61号),下达了我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353万元(附相关文件资料)。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总体规划要求,扩大完善眉山市无线电监测覆盖、建立健全无线电安全保障,维护眉山市电磁频谱空间安全的重要举措。 该项目的建设目标如下:一是扩大完善全市的无线电监测覆盖。目前眉山市监测网尚未覆盖彭山区、丹棱县、洪雅县,项目拟通过新建四类固定监测站,完善区县的无线电监测网覆盖,减少无线电覆盖盲区,获取广大区域无线电有效的全时域监测数据,增强对眉山市无线电电磁环境的管理。二是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总体规划要求,通过升级改造现有控制中心,接入无线电监测控制系统、接入视频会议、接入电视系统等,通过可视化大屏展示全市监测力量部署情况,实现全市技术力量调度,提升常态化管理和应急调度能力。三是通过对现有移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一方面实现了对全市固定站无法覆盖地区的有效监测覆盖,另一方面也实现了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无线电监测时效性、机动性需求,做到及时响应、高效监测、有力支撑。 2.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设计单位是北京泰尔凯达电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是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三个包,分别是眉山市新建四类固定监测站、眉山市升级改造控制中心、眉山市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为三类移动站。 眉山市新建四类固定监测站项目分包建设单位是成都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分包进行三次投标后于2023年2月10日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初验。 眉山市升级改造控制中心项目分包建设单位是成都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分包已于2023年1月6日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初验。 眉山市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为三类移动站项目分包建设单位是成都点阵科技有限公司,该分包已于2023年1月6日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初验。 3.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21年4月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局、眉山市财政局共同申报。2022年4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资金353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截止2023年5月底,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353万元,已支付106.65万元,主要用于:设计费、合同首笔30%款项支付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采取授权支付形式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进行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我局《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成立了由无线电管理处、监测站、办公室、监察内审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工作小组全权负责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采购工作小组负责制,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作为保障空中电波秩序的必要设施,为政府投资类非收益性项目,带来的主要经济效益为间接经济效益,即促进无线电波秩序的正规有序,确保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特殊地区无线电波秩序,进而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覆盖眉山重要区县、道路以及重点保护区域等重要区域。加快推进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对于减小无线电监测盲区,提升无线电监测与应急干扰协调处理工作效率,保障当地空中电波秩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国家战略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眉山市无线电监测网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各类指标值自评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项目决策方面履行较规范,目标完成方面达到了预期的计划,项目效果方面取得较好,经费使用基本达到资金整体支出预期。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经费 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迅速提升,我国锂电产业迅猛发展。眉山因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飞地园区”锂矿开发优势、化工园区认定优势,仅2021年签约锂电项目达28个。锂电材料作为眉山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需进一步研究市场规模、竞争格局、未来发展方向,为眉山锂电材料产业发展提供有效建议,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为此启动《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锂电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锂电产业链供应链研究;锂电重点产业集群研究;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关键问题研究(包括市场空间、技术路线、边际分析、机会分析、产业规模及产能、产业布局、发展方向、生产性服务业、安全环保能耗政策等)。 2.项目预期效果。摸清眉山市发展锂电产业的基础条件、优势和劣势、发展需求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评估眉山市锂电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和所需条件,提出眉山发展锂电产业的思路、方向和目标等战略问题。提出眉山锂电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实施路径与主要任务,有效指导眉山锂电产业科学规划、科学发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召开专题会研究。8月13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锂电产业发展相关问题;2022年9月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锂电产业发展相关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此次报告编制情况,要求相关市级部门及区县、园区根据研究成果,指导锂电产业发展工作。 2.效果评价。对全市推进锂电产业发展成果进行评价,设定特色指标两项,包括产业产值增长率以及招商引资效果。2022年,锂电产业实现产值109.7亿元,增速417%。累计引进锂电产业项目53个,总投资近1000亿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元坤书记在专题研究山东石大胜华西南基地项目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市经信局启动《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工作。2022年5月7日,市经信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启动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请示》;5月12日,黄河市长批复同意市经信局启动采购,经费10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总预算100万元,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市财政局依据请示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5月23日下达新增预算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资金使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7月26日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签订总价100万元的《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按合同要求,我局于2022年8月11日支付50万元,用于《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首款;于2022年12月24日支付50万元尾款。项目资金按照签订合同约定,按照进度全部支付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项目工作经费严格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承建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2022年5月7日,市经信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启动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请示》; 2022年5月12日,黄河市长批复同意市经信局启动采购;5月17日,市政府同意聘请专业机构编制《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2022年5月30日,产业推进科牵头成立抽选小组,抽中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报局党组会审定; 2022年7月1日,潍坊赛宝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万豪质量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生态设计与绿色制造促进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4个单位递交了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经专家组评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被确定为此次采购供应商,7月6日至7月7日,按规定和程序对磋商结果进行了公示; 2022年7月26日,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正式签订了《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技术咨询合同》; 2022年8月22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提交《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初稿; 2022年9月7日,黄河市长召集市领导孙剑、戴琳莉、邹汝林,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彭山经开区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市锂电产业发展,充分认可《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并达成了一致认识。 2022年9月13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提交《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终稿。 2022年11月30日,我局由相关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组成课题验收组,对《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进行了验收,课题验收组一致认为该课题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预算编制较为科学,资金分配合理;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在采购招标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2022年7月1日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 (三)项目监管情况。产业推进科牵头成立由许舒妤任组长,侯富群、杨瑞玲、童凡为成员的采购工作组,局监察内审科、产业推进科监督参与了招标采购全过程。产业推进科对项目每个阶段流程严格把关,按日期设定阶段性目标,对阶段性结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项目高质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8月13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锂电产业发展相关问题;2022年9月7日,黄河市长召集市领导孙剑、戴琳莉、邹汝林,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彭山经开区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市锂电产业发展,充分认可《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并达成了一致认识。2022年11月30日,我局由相关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组成课题验收组,对《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进行了验收,课题验收组一致认为该课题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2022年,锂电产业实现产值109.7亿元,增速417%。先后引进53个锂电项目,总投资突破1000亿元,基本覆盖锂电全产业链。 社会效益:《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项目的实施,可摸清眉山市发展锂电产业的基础条件、优劣势、发展需求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眉山锂电产业方向,给出眉山锂电行业投促建议及前景预测,带动眉山“1+3”产业发展。 可持续效益:通过本项目能够为眉山锂电产业发展提供重点领域与路径、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生产性服务业配套等建议,引导和支撑锂电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锂电产业是当前制造业发展的风口,发展前景广阔,通过实施《眉山市锂电产业发展研究报告》项目,对锂电产业市场规模、竞争格局、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分析,为眉山锂电材料产业发展在优化产业布局、优选技术路线、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招引龙头、实施精准招引等方面提供有效建议,有效指导眉山锂电产业科学规划、科学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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