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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 |||||||||||||||||||||||||||||||||||||||||||||||||||||||||||||||||||||||||||||||||||||||||||||||||||||||||||||||||||||||||||||||||||||||||||||||||||||||||||||||||||||||||||||||||||||||||||||||||||||||||||||||||||||||||||||||||||||||||||||||||||||||||||||||||||||||||||||||||||||||||||||||||||||||||||||||||||||||||||||||||||||||||||||||||||||||||||||||||||||||||||||||||||||||||||||||||||||||||||||||||||||||||||||||||||||||||||||||||||||||||||||||||||||||||||||||||||||||||||||||||||||||||||||||||||||||||||||||||||||||||||||||||||||||||||||||||||||||||||||||||||||||||||||||||||||||||||||||||||||||||||||||||||||||||||||||||||||||||||||||||||||||||||||||||||||||||||||||||||||||||||||||||||||||||||||||||||||||||||||||||||||||||||||||||||||||||||||||||||||||||||||||||||||||||||||||||||||||||||||||||||||||||||||||||||||||||||||||||||||||||||||||||||||||||||||||||||||||||||||||||||||||||||||||||||||||||||||||||||||||||||||||||||||||||||||||||||||||||||||||||||||||||||||||||||||||||||||||||||||||
2022-09-2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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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5 附件24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5 二、收入决算表85 三、支出决算表8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8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乡村振兴局、眉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聚焦粮食安全、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乡村建设行动、农业开放合作、农村改革创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全市一产业增加值229.80亿元、同比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1771元、居全省第四位,同比增长10.3%、与全省平均增幅持平、属近几年最好成绩。彭山区和东坡区分别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新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2个、示范村19个、重点帮扶优秀村4个,省四星级园区2个、三星级园区1个。新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3个,省级示范村17个,示范镇2个。 1.大力实施稳粮保供工程,持续提升粮猪生产能力。一是抓好粮油扩面增产。推广撂荒地复耕、征(占)而未用地扩种、幼龄果园间作套种、鱼塘浮板种稻、藕塘改种水稻等粮食扩面“五种模式”,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297.5万亩、总产量达127.5万吨,同比增加1.5万亩、1.6万吨;全市油菜籽播种面积达82.7万亩、总产量达12万吨,同比增加2.86万亩、0.46万吨。二是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东坡区、仁寿县成功申报全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县、全省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4.14万亩。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4.44%,秸秆直接还田138.73万亩。三是抓好生猪等畜禽产品保供。全面落实生猪发展的各项调控政策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大力推进德康眉山200万头生猪一体化养殖项目,全生猪存栏149.97万头,同比增加10.85万头,同比增长7.8%,完成省定考核目标任务的104.15%;生猪出栏211.77万头,同比增加21.41万头,同比增长11.25%,完成省定调度目标任务的106.42%,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肉类产量34.71万吨、禽蛋产量6.45万吨、奶产量12.5万吨、蜂蜜产量2.89万吨,分别增长34.98%、10.87%、0.47%、17.03%。四是抓好渔业可持续发展。抓好渔业振兴,全年水产品产量13.98万吨、总产值48.7亿元,渔业助农增收61.36元。巩固禁捕退捕成效,全市141名退捕渔民全部实现参保,133名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 2.大力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持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一是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壮大“2+3+N”产业体系,做强做优粮油、生猪2大战略产业和东坡泡菜、眉山春橘、眉山竹业3大特色支柱产业,持续壮大特色产业,全市“味在眉山”食品产业销售收入实现1138.7亿元。眉山春橘重点巩固和提升国家级晚熟柑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启动丹棱县中国晚熟柑橘商贸物流中心、仁寿县四川省晚熟柑橘研究院等重点项目,“眉山春橘”区域品牌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荣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全市柑橘面积稳定在105万亩、产值达到110亿元。泡菜产业收入实现217.8亿元。眉山竹业综合产值实现85亿元。特色产业预计全市水果产量225万吨、产值161亿元,蔬菜产量172.14万吨、产值44.9亿元,茶叶产量15.26万吨、产值41亿元,藤椒产量2.3吨、产值3.3亿元,中药材产量3.7万吨、产值3.9亿元。仁寿文宫枇杷、曹家梨、方家花椒,洪雅绿茶、藤椒、道地中药材,洪雅县获得2021年度茶叶百强县称号。东坡区三苏镇鸭池村、彭山区观音街道果园村、丹棱县齐乐镇梅湾村、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入选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东坡区太和镇、三苏镇,彭山区黄丰镇,仁寿县富加镇、藕塘镇,洪雅县中山镇,丹棱县齐乐镇,青神县高台镇8个乡镇列入全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试点乡镇名单。大力发展乡村研学、乡村康养等“农业+”新业态,全市发展休闲农业经营主体548个,创建省级示范休闲农庄16个,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7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休闲农业营业收入41.15亿元,接待游客1522万人次。丹棱县被认定为2021年首批10个省级休闲农业重点县之一。青神县青竹街道兰沟村成功获评为2021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二是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眉山天府新区果蔬现代农业园区(中法农业科技园)、丹棱县橘橙+生猪现代农业园区成功纳入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名单,彭山区葡萄现代农业园区晋升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仁寿水稻+油菜现代农业园区获评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积极指导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培育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新认定县(区)级现代农业园区8个。三是做强种业和科技支撑。出台《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种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东坡区、彭山区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第二轮中央财政制种大县奖励项目和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全市水稻制种能力面积达6.9万亩,储备水产良种品种40余个、水产种苗繁育场达613家。洪雅县四川现代牛种业园区、东坡区现代水产种业园区2个省级园区培育建设进展顺利。东坡区万家好天乐种猪场从加拿大加裕公司英国猪场引进1030头GGP核心区群种猪,全市畜禽遗传资源入户普查和数据录入完成情况全省排名第一。有序实施“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成功创建2个四川省“五良”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打造3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彭山区“积极探索鲜食葡萄生产信息化发展之路—四川果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推介。加强粮食机播、机收技术推广,全市主要农作物机耕面积308.88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3%。四是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出台《成德眉资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规划》,同城化衔接机制初步建立。成功举办中国柑桔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眉山市第四届晚熟柑橘节等5个国省大会,组团参加“第七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等3个国际农业博览会,达成采购意向195个。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正大300万只蛋鸡项目建成投产,中德通内斯高端肉制品屠宰加工项目顺利推进,千禾年产60万吨调味品智能制造项目预计明年底完工。 3.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提升美丽宜居乡村质量。一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省率先出台《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一轮五年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保持100%。在94个村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3.6万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58个,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84%,新增美丽宜居乡村117个。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做法在全国交流。二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市已建设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点137个、示范面积5.9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实施畜禽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120个,建设畜禽养殖场臭气深度治理工程2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3.4%。严控养殖尾水排放,推广“净水渔业”面积6.18万亩,严禁池塘养殖尾水未经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直排江河;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39家,预计秸秆综合利用率92%以上。共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点338个,预计农膜回收利用率85%以上。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935个、存储站20个,已处理106.85吨。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全面完成省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任务面积。组织丹棱县、青神县全面完成全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任务。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4件涉农信访举报主办件已全部办结。眉山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获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先进市。三是提升基层善治水平。开展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彭山区黄丰镇团结村、丹棱县仁美镇桂香村、青神县青竹街道兰沟村3个村被认定为全国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青神县高台镇、丹棱县齐乐镇和东坡区富牛镇玉龙村等17个村被认定为全省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镇、村。 4.大力实施执法提能工程,持续提升农业监管能力。一是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保持长江十年禁渔非法捕捞严打高压态势,清理、取缔“三无”船舶150艘,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4起、涉渔非法广告案件45件,“打非断链”涉渔案件46起,违法案件结案率达100%。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猪屠宰秩序等领域执法监管,办结农业投入品案件60件,动物防疫案件16件,圆满完成省厅下达办结目标。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资打假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共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5件、农资打假案件15件。青神县试点农资经营信用管理“十二分制”经验被农业农村部官网刊载。推进农业主体实施追溯管理,全市入驻国家(省级)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主体总量达3100家,录入产品批次信息达37000余条,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达99.1%,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创建优质品牌,新认证绿色食品20个,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总量达280个。三是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全市累计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4107.4万头份/羽份,各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全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持续稳定控制,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四是强化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以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饲料兽药生产为重点,共排查安全隐患156起并全部整改到位。全市农业农村行业全年无进京到省非访、无极端恶性信访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大力实施农业农村改革工程,持续提升乡村发展活力。一是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登记赋码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颁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734本、按需颁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6551本,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积极争取中省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40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000万元,预计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将超过80个。眉山《探索三种模式发展服务型村集体经济》改革经验全省推广。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彭山区、青神县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探索城乡县域融合发展实施路径》《公共服务到家门推进城乡融合》《试点探索农资信用“十二分制”管理》、国有公司推进乡村振兴等改革经验全国交流。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第二季度推进会在眉山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发展型改革“彭山样本”、集中式“三权分置”改革等3项土地制度改革经验全国全省交流。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眉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001宗,涉及面积16万亩、交易金额12亿元。三是创新财政金融支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投入20.45亿元、同比增加3.47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争取到位中省各类乡村振兴资金17.3亿元。围绕全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加大信贷投入,截至11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814.2亿元,较年初新增98.28亿元,同比增长15.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67个百分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在县区财政的补贴比例提高到20%以上。四是强化乡村发展人才支撑。继续探索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深入实施“眉州田园名星”培育计划,新培育眉州田园名星50人。科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育高素质农民922人。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家庭农场总数达10455个,成功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16个,评定市级示范社25个,成功申报东坡区、青神县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县,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为第三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县。千禾味业、中纺粮油、环龙新材料三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围2021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经验获唐仁健部长两次批示并全国推广。 6.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程,持续提升全面小康成色。一是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对全市现有防返贫监测对象2751户6676人开展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保持资金稳定投入。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6.35亿元,实施项目463个。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余额1606.51万元,有效解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产业资金短缺难题。分类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2013年以来全市投入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共计68.57亿元,确权扶贫项目资产37.1亿元。三是拓面提质确保增收。抓好政策兜底保障,提高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到每年5400元,市落实农村低保83491人(其中脱贫人口30373人),30792户脱贫户领取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抓实就业帮扶,帮助6.6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比2020年增加了2548人),年人均务工收入达2万元。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1.68万名脱贫群众增收。大力开展消费帮扶,全市累计推荐41家企业66个产品成功进入全国扶贫产品名录,55家企业92个产品成功申报使用“四川扶贫”公益品牌,销售金额1.97亿元。四是接续开展对口帮扶。选派128名干部人才奔赴金川、茂县开展帮扶工作。选派232名第一书记、462名驻村工作队队员到村开展帮扶,44个村纳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7.大力实施抓班子建队伍工程,持续提升服务“三农”水平。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支部党员大会28次、专题党课30次、党史知识竞赛2次、主题党日活动8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6次。开展为群众办实事50项,200余名农技专家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指导,服务群众12万人次。创建“党旗飘红、服务三农”党建品牌,评选党员先锋示范岗18个,党员示范窗口10个。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厉行节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租赁、定点停放管理。加强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文具,对复印(打印)文件、材料时,提倡双面用纸。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严格控制名烟、名酒招待客人,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私客公请。坚持服务贴近群众,深化开展便民、利民、惠民、富民活动,把政策落实到手、技术推广到田、服务方便到家,赢得基层、农民、业主赞誉。三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与市政府网信办、信息公开办的联系,及时公开或发布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非洲猪瘟防控、粮猪生产保供等重点领域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发布公开部门政府信息230余条,农民日报、眉山日报、眉山网等媒体刊载“三农”相关报道400余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在重要版面和时间段报道我市“三农”工作。加强舆论分析研判,未发生涉农负面舆情。四是促进机关科学规范运行。健全“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完成市扶贫开发局机构重组,挂牌成立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合署办公、一体运行。理顺工作职责,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均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农办处于领导地位。在中、省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明确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指导科、对口帮扶科、乡村治理指导科、宜居乡村建设协调科、人事科等相关科站对应承担省乡村振兴局安排的有关工作。规范日常运转,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协调局属各科站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市委农办秘书科(督查科)、局办公室、局扶贫开发指导科分别对口承担一定的牵头职责,负责内部科站之间相应的统筹协调;规范全局公文办理和督查考核,实行“一个口子进出”“一个源头抓总”。形成“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无缝衔接、密切配合,统筹协调、高效运转”的良好工作局面和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抓好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复满意率100%,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审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立法工作。市政协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成德眉资农业一体化发展等建议四个方面16条。坚持精减文件、会议,抓好机关安全、信访、综治、档案、保密、卫生、统计、工会、妇委会等各项工作,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增强。 二、机构设置 市农业农村局内设30个职能科室,下设2个参公事业单位、11个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法规科、宜居乡村建设协调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乡村治理指导科、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科、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特色产业发展科、种植业与农药肥料科、畜牧兽医科、饲料兽药科、渔业渔政管理科、科技教育与种业发展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科、扶贫开发指导科、对口帮扶科、信访维稳安监科、市场与信息化科、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科、岷江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计划投资财务科、交流合作与泡菜产业发展科、人事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市委农办秘书科、机关党委、市委农办督查科、眉山市农田建设促进中心、眉山市种业科教站、眉山市泡菜产业推进服务中心、眉山市经济作物站、眉山市农业(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眉山市植保植检站、眉山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眉山农村经济与能源发展促进中心、眉山市畜牧站、眉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眉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服务中心。全部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418.2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5万元,增长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5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73.48万元,占94.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3.61万元,占5.4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41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6.98万元,占48.92%;项目支出5321.28万元,占51.0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18.2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5万元,增长10.5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且财政加大了人员经费预算,全力保障了局机关正常运转。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5.63万元,增长22.17%。主要变动原因是加大了帮扶力度,2021年对口帮扶金川县2923.42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对口帮扶金川县2256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且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且财政加大了人员经费预算,全力保障了局机关正常运转。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1.16万元,占4.26%;卫生健康支出(类)192.27万元,占1.94%;农林水支出(类)9067.76万元,占91.64%;住房保障支出(类)211.3万元,占2.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万元,占0.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89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8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5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3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9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0元,完成预算100%; (9)对外交流与合作(项):支出决算为10元,完成预算100%; (10)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1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决算为2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3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1)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6.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86万元,完成预算5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02万元,占8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5万元,占12.2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完成预算0%。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02万元,完成预算93.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3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事业发展。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含摩托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0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味在眉山”产业发展、春橘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情防控、畜牧业发展、对口帮扶、现代园区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5万元,完成预算1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3.01万元,下降37.7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6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味在眉山”产业发展、春橘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情防控、畜牧业发展、对口帮扶、现代园区建设等日常迎接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农业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61万元。主要用于第十八届中国食品安全大会工作经费、2021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安全报社战略合作项目以及2021年河长制工作经费等。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21万元,比2020年增加375.64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财政追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且财政加大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全力保障了局机关正常运转。 2021年,眉山市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2辆(含摩托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现代农业装备转型升级工作经费、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流调项目工作经费、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运行经费、长江流域眉山境内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专项工作经费、发展规划与现代园区建设工作经费、晚熟柑桔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经费、水产健康养殖专项工作项目经费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经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东坡泡菜产业推进工作经费、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经费、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等1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工作经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际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际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城乡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玫、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37.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8.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9. 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0. 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反映扶贫事业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1. 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2. 农业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对企业政策性补贴: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 评价报告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内设30个职能科室,下设2个参公事业单位、11个全额事业单位。全部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乡村振兴局、眉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 ”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在职职工238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人员150人、临聘人员24人。退休人员5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总收入10418.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21.17万元,本年收入9597.09万元。本年收入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7.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1041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6.98万元,占比48.92%;项目支出5321.28万元,占比51.08%。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局办公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2辆(含摩托车1辆),其中:机要通勤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1.目标制定。 2021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意见,将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改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 局属各科(站)以实现基本职能职责为导向,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定绩效目标,衡量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效果。绩效目标编制与相应的资金使用内容、范围、方向紧密相关,指向明确。目标填写要素完整、指标体系细化量化程度较好。编制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后,经局计财科审核,确保预算金额和绩效目标相匹配。 2.目标实现。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总原则,结合单位职能职责量化、细化年初绩效目标。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保障预算,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严格在的预算额度和范围内开支。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结果应用 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对2021度市级部门项目进行了事后绩效评价。主要结果的应用情况如下: (1)抓项目争取。聚焦重点工作,重要领域,全市争取2021年中省项目资金13.9亿元。 A.把粮食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争取中、省粮食类项目资金约6亿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96亿元,争取市财政补助资金665万元,确保高标准农田3000元/亩均水平;争取种粮大户补贴915.65万元,亩均补贴标准从27.5元提升到80元。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2.6万亩,实现粮食扩面4.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达300.3万亩,总产量达127.3万吨。 B.抓好生猪稳产保供。争取中、省项目资金约5800余万元,疫情防控资金2476万元,预计全市存栏生猪将达到152万头,出栏生猪达到208万头。 C.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特色产业发展。争取中、省项目资金5000万元,全市已成功创建3个国家级园区、1个省五星级农业园区,2个省三星级农业园区。洪雅县四川现代牛种业园区、东坡区现代水产种业园区2个省级种业园区培育建设进展顺利。预计新创建和晋星升级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评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 D.三大先导性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东坡区、彭山区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争取中、省项目资金4000万元,全市水稻制种面积达2.3万亩、制种460万公斤;有序实施“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290万元,实施农机购置资金689.77万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3%。2021年争取冷链烘干物流项目资金1600余万元,新增设施数90个,新增库容量10830吨。 E.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中、省项目资金7000万元,改厕3.5万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推进5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117个,100%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 F.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预计全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5%以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 (2)抓交流合作,涉农社会投资建设稳步推进。 A.加强涉农社会项目招引。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制发《眉山市农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市推出涉农招商包装项目20个、金额98亿元;“走出去”宣传推介眉山9次,拜访企业、项目4个;“请进来”实地考察洽谈项目2个;全年新签约涉农项目2个、协议引资额300多亿元。 B.加大重点涉农社会项目推进。2021年在建涉农社会投资项目24个,全年完成投资47亿元。推进正大、德康等重点社会投资项目续建、新建。 C.农业会展、对外交流有序推进。组织“味在眉山”企业参加“第七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第五届上海国际农产品博览会”;组织16家重点农业企业和4家特色农产品参展中国农业品牌颁奖盛典, “眉山春橘” “李记乐宝”“川南”等7个眉山品牌荣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切实做好我市参加第八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的筹备工作;成功推荐东坡区(东坡)泡菜(加工)农业贸易基地申报为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创建培育基地;新创建柑橘出口备案基地1万余亩,全市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累计达4.5万亩,培育出口备案农业企业30余家(其中有进出口实绩企业10家),四川老峨山茶业公司批量出口乌兹别克斯坦高端绿茶340吨,实现企业一次批量出口高端绿茶全省第一。 2.信息公开。 按照市财政局的相关通知要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在财政局批复预算、决算后的二十日内,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在规定网站,除涉密信息外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决算、绩效信息(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3.整改反馈。 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日常动态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相关情况。 (三)自评质量。 2021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分,与评价组评价得分差异在5%—10%之内。 (一)评价结论。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完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绩效指标做到聚焦核心,绩效结果应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二)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还不够,项目绩效目标较笼统,不够细化,有些数量指标未明确量化。 (二)相关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 应进一步转变绩效管理理念,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前期调研与论证,结合项目业务特点或借鉴学习先进可行的绩效目标管理方法,提升绩效目标填报水平,做好细化量化工作,增强绩效管理意识。 2.均衡项目预算支出进度。 单位应以6、9、11月为时间节点,统计项目推进动态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 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 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项目经费108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防控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预计完成重大动物疫病监测1.2万检份,人畜共患病监测0.1万检份,强制免疫质量评估监测0.2万检份,召开4次疫情分析会商会,提交不少于2份疫情分析会商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共计108万元,均为市本级资金。 2.资金到位。到位资金108万元。 3.资金使用。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08万元,专项用于实验室运转、召开培训会、印制宣传资料、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流调、购置防控应急物资等。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报账审核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凭合同、发票、签收单等相关材料报账列支;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建设,坚持“以比对促进步”,市本级实验室在省厅举办的检测能力比对中,检测结果符合率连续十年达100%。市本级累计完成动物疫病监测1.828万余份次,其中血清学 4880份次,病原学12300份次,人畜共患病1100份次,全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720份次,合格716份次,平均合格率99.4%,不达标的犬只及时进行补免。对全市布病初筛阳性牛羊样品进行复核,检出阳性牛5头,阳性羊27头,阳性牛羊均按规定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印发《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评估》《2021年春季犬只狂犬病免疫质量评估结果》《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评估》《关于冬春季节主要疫病监测结果》等多个监测结果通报,科学指导防控。召开4次动物疫情分析会商会,印发4份分析会商技术报告,为全市科学防控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项目效益情况。 10月13—14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辛盛鹏一行莅临仁寿县调研基层人畜共患病防控情况,全市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截止12月底,全市人畜狂犬病连续四年零发生,奶牛结核病连续五年无阳性检出,家畜布病阳性检出率持续下降,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及时对免疫不达标区域的畜禽进行补免,对病原学阳性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有效降低了畜禽因病死亡率,增加了养殖业主的收益,维护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持续稳定控制,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项目既定目标,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1.828万份次,召开4次动物疫情分析会商会,印发4份分析会商技术报告,为全市科学防控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维护了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相关建议。 继续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项目支持力度,保障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 预算项目目标自评
眉山春橘高铁广告投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单位)职能。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打造眉山春橘全市区域公用品牌,包括在高铁动车电视媒体等开展广告宣传。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晚熟柑橘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眉府发〔2020〕15号)“围绕‘眉山春橘’区域公用品牌统筹开展宣传策划,在机场和高铁等口岸投放‘眉山春橘’宣传广告”。 根据市晚熟柑橘产业蜂业奶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次)“同意《2021年度四川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建设眉山春橘品牌培育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划拨眉山春橘品牌宣传经费的函》(眉农计〔2021〕57号),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局牵头推进在成都高铁列车电视媒体开展“眉山春橘”区域品牌广告宣传,由市财政解决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眉山春橘高铁广告投放项目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已于2021年11月16日顺利完成,成都高铁列车电视媒体宣传供应商为四川叁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标底价为270万,中标价为268万元。 4.资金分配。项目宣传周期为一年,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合同总价为268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次转款支付: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发布费,即80.4万元;广告发布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发布费,即134万元;广告发布期满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发布费,即53.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在成都高铁列车电视媒体开展“眉山春橘”区域品牌广告宣传。 2.项目绩效目标。宣传“眉山春橘”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争创“国字号”“省字号”知名品牌。 3.项目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增加“眉山春橘”曝光率,提升了“眉山春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从建设决策、工作推进、资金管理、建设效果开展自评,针对项目属性和特点,采用访谈、实地勘察等多种途径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1年7月,市晚熟柑橘产业蜂业奶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1年度四川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建设眉山春橘品牌培育方案》,市农业农村局新增预算,向市财政局申报眉山春橘品牌宣传经费237万元,市财政局2021年实际批复到位237万元,其中眉山春橘高铁广告投放项目214.4万元(未含广告发布期满后的尾款53.6万元),目前该项目全部正在有序实施,资金使用214.4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实施项目,符合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定期搜集“眉山春橘”上刊照片、完成绩效评价,采用访谈、实地勘察等多种途径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确保广告投放达到宣传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成都高铁列车电视媒体开展“眉山春橘”区域品牌广告宣传,覆盖旅客上亿人次,宣传涵盖到全国100多个大中型城市,有效传递品牌信息,整体提升了“眉山春橘”的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成都高铁列车电视媒体开展“眉山春橘”广告宣传为期1年,提高“眉山春橘”知名度,将眉山打造成全国晚熟柑橘品质最优、品牌最响、效益最好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区。成都高铁列车电视媒体是中国中西部地区最大的高铁电视媒体,2021年客流吞吐量达超过3.6亿人次。眉山春橘宣传广告每天播放1366800次、目前累计播放1.6亿次,有效传递品牌信息,加深旅客品牌印象。 眉山春橘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2021第七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盛典上,连续第三年荣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2021年眉山春橘产值118亿元,带动103万从业人员人均增收上万元,成为助农增收支柱产业、乡村振兴的拳头产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眉山春橘高铁广告投放项目设置合理、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对推动“眉山春橘”可持续发展效果显著,产生了预期效益。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和延长广告投放时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自查得分100分)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有关部署,紧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执行"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农产品定量抽检样品量达1批次/千人以上。按照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级风险监测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全年市本级1064个样品的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 %以上,确保了全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会计核算规范有序。 三、项目绩效情况 全年共抽检市本级农产品样品1064个,监测范围包括全市两区四县(含眉山天府新区),全年共抽检蔬菜样品408个、水果样品268个、食用菌样品18个、茶叶样品68个,不合格样品7个,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9%;畜产品159个、禽肉样品34个、禽蛋样品80个、水产样品28个,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100%;水稻1个,重金属残留检测合格率为100%。 (一)监测参数情况 按照《下达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级风险监测任务的通知》要求,监测参数如下: 1.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的检测参数包括 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久效磷; 限用农药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克百威(含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含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甲基异柳磷、氟虫腈、噻螨酮、噻嗪酮、唑螨酯、甲基硫菌灵、2,4-D(柑橘增测) 常规农药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氰戊菊酯、敌敌畏、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甲霜灵、氯虫苯甲酰胺、醚菊酯、吡唑醚菌酯、咪鲜胺、戊唑醇、阿维菌素。 2.茶叶的检测参数包括 禁用农药硫丹、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甲胺磷; 限用农药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毒死蜱; 常规农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杀螟硫磷、吡虫啉、多菌灵、噻嗪酮、哒螨灵、啶虫脒。 3.水稻、小麦、水、叶子的检测参数 铅、镉、铜、铬、砷、汞 4.畜禽蛋的检测参数 猪肉: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喹噁啉; 猪肉、猪肝、牛肉、羊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菲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禽蛋禽肉: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猪肉: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 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喹乙醇代谢物。 5.水产品的检测参数 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 (二)监测结果分析 (1)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种类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分析 全年共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种类样品741个,其中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样品7个。详情如下:
(2)畜禽蛋、水产类兽药残留监测结果分析 全年共抽检畜产品159个、禽肉样品34个、禽蛋样品80个、水产样品28个,合格率100%。 (3)重金属残留监测结果分析 水稻1个、土壤12个,叶子6个,水3个,合格率为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检测中心圆满完成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起到了有效地监控作用,有利于农业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检测中心目前除检测农畜水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外拟新新认证饲料检测,由于饲料检测参数多、检测方法复杂、繁琐。中心检测工作量倍增,检测人员人手不足,工作量大。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抽检力度,强化风险预警.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财政支持,稳定并加强农产品检测队伍的建设,重点抽检主导产业,农业园区,新型主体和品牌培育点。 二是聚焦薄弱环节,深化专项整治。紧盯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关键时间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乡镇协管员和村级协管员作用,通过农产品快检筛查,日常巡查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两个名单”制度,对符合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的农产品主体,必须列入“两个名单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规范生产行为。加大禁限用农药的宣传力度,加强替代药物使用技术培训指导,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用药行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把好产地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2021年长江“十年禁渔”渔政执法 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眉山天然水域禁渔工作,市财政2021年安排落实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渔政执法装备购置、在重要江段堤埂设置“十年禁捕”固定式宣传标语牌、长江“十年禁渔”宣传资料印制、召开禁捕工作推进会等。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是渔政执法装备购置(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望远镜2个、红外线成像夜视仪1台、无人机2台、扫描仪1台、激光彩色打印机2台);二是在岷江眉山主城区江段(岷江二桥上游太河段至岷江一桥下游汤坝电站段)堤埂设置“十年禁捕”固定式宣传标语公示牌2副;三是印制长江“十年禁渔”宣传资料、召开禁捕工作推进会、印制推进会所需资料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总资金2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 (二)资金安排及到位:到位20万元。 (三)资金支出使用:实际支出14.32万元。 (四)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流程:局渔业渔政管理科根据市财政局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任务要求,提出全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所需渔政执法装备购置清单(包括购置仪器和设备名称、型号、采购数量以及设备功能、单价等)、岷江二桥上游太和段至岷江一桥下游汤坝电站江段堤埂设置“十年禁捕”固定式宣传标语牌(内容、字体大小、字体颜色等)制作和安装、禁捕退捕阶段性工作推进会及其所需资料、禁捕宣传资料印制所需资金使用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党组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市农业农村局与渔政执法装备购置的供货方(三家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报价并实行价格比选的方式予以确定)、禁渔固定标语制作方签订《眉山市渔政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合同》《长江“十年禁渔”固定宣传标语(牌)制作合同书》。上述渔政执法所购装备(设备)交付市局验收合格以及固定标语制作和安装完成后,局渔业渔政管理科申请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实行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报账制,由局财务科支付管理。 三、组织实施情况 (一)管理情况。本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一是支付渔政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望远镜、红外线成像夜视仪、无人机、扫描仪以及激光彩色打印机等)购置所需资金;二是支付岷江眉山主城区江段(岷江二桥上游太河段至岷江一桥下游汤坝电站段)堤埂设置“十年禁捕”固定式宣传标语公示牌2副所需资金。资金支付方式实行经办科室(渔业渔政管理科)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由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局财务科凭票据支付等。 (二)完成情况。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与渔政执法装备购置的供货方(三家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报价并通过价格比选方式予以确定)、禁渔固定标语制作方签订《眉山市渔政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合同》《长江“十年禁渔”固定宣传标语(牌)制作合同书》规定,2021年9月15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长江“十年禁渔”2021年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一是完成了渔政执法装备的购置。购置了执法记录仪2台,望远镜2个、红外线成像夜视仪1台、无人机2台、扫描仪1台、激光彩色打印机1台;二是在岷江眉山主城区江段(岷江二桥上游太河段至岷江一桥下游汤坝电站段)堤埂设置“十年禁捕”固定式宣传标语牌2副【禁渔标语内容:(一)保护长江生态、禁捕责无旁贷,市禁捕退捕办宣;(二)坚决执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市禁捕退捕办宣。规格尺寸为:“保护长江生态 禁捕责无旁贷”和“坚决执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4mx5m一个字(24个字,每一个字为一个公示牌);“市禁捕退捕办宣(两套)”:2mx2m一个字(14个字,每一个字为一个公示牌)】。三是印制了长江“十年禁渔”宣传资料15000册、召开禁捕工作推进会2次、印制推进会所需资料500份等。 四、绩效情况分析 (一)绩效情况: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对进一步改善我市渔政执法装备、提升禁渔渔政执法工作能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工作环境。 (二)综合绩效评价:优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第七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1年5月22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现代农业博览会暨第七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以下简称:北京农交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隆重举办,北京农交会是北京地区彰显各地农副产品特色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加强“味在眉山”品牌农产品在京津冀地区的宣传推广,拓展眉山农产品的北京市场,扩大“味在眉山”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根据《“味在眉山·香飘世界”行动计划》(眉委办发电〔2018〕38号)要求,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味在眉山”主题推荐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局每年组织我市“味在眉山”名录里的优质农产品企业出去展示展销。本次经费40.58万由展场地租费和展馆特装费共同组成,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拨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与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进行磋商,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展馆特装搭建公司。后第七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于2021年5月22—24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成功举办。 四、项目绩效情况 5月22—24日,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眉山市11家 “味在眉山”品牌企业组团参展本届北京农交会。本届展会眉山市以“味在眉山·香飘世界”为主题,特装搭建了面积160平米的眉山农产品展示专区,重点展示东坡泡菜、眉山春橘、洪雅绿茶等30余个“583” 特色农产品。为期3天的展会,“味在眉山”品牌农产品展区凭借鲜明的地域特色、过硬的产品质量,吸引了北京地区农产品经销商、与会观众及驻会新闻媒体的普遍关注和一致好评。眉山展区累计人流量达到3万余人次,现场销售16万余元,现场及线上直播与采购商(人)开展购销洽商120多个,达成采购意向850万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次展会全面展示了“味在眉山ꞏ香飘世界”、“东坡泡菜”、“眉山春橘”及我市优质农产品。通过专题宣传片和现场品鉴相结合,向观众完美地呈现了一场眉山美食、东坡文化和东坡泡菜视觉盛宴,吸引了众多经销商和民众驻足观看、品尝,受到广泛好评,进一步提升了“味在眉山”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第五届上海国际农产品博览会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第五届上海国际农产品博览会(简称“CAF农博会”)于2021年6月7—9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本次展会以“品牌建设、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展示成功、推动交流、促进交易”为宗旨,搭建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的高水平交流合作平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根据《“味在眉山·香飘世界”行动计划》(眉委办发电〔2018〕38号)要求,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味在眉山”主题推荐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局每年组织我市“味在眉山”名录里的优质农产品企业出去展示展销。本次经费49.24万由展场地租费和展馆特装费共同组成,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拨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第五届上海国际农产品博览会(简称“CAF农博会”)于2021年6月7—9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成功举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方案进行研究,形成《第五届上海国际农产品博览会参会参展方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财政支付经费49.24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6月7—9日,我市以“味在眉山·香飘世界”为主题组团参加了第五届上海国际农产品博览会,搭建展区180平米,组织“味在眉山”14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展,重点展示了东坡泡菜(调味品)、眉山春橘、糖果糕点和青神竹编近80个特色农产品。本次展会累计人流量达到6万余人次,现场销售18万余元,洽谈采购商140多个,达成采购意向1200万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次展会全面展示了“味在眉山ꞏ香飘世界”、“东坡泡菜”、“眉山春橘”等我市知名品牌。通过专题宣传片和现场品鉴相结合,向观众完美地呈现了一场眉山美食、东坡文化和东坡泡菜视觉盛宴,吸引了众多经销商和民众驻足观看、品尝,受到广泛好评,进一步提升了“味在眉山”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眉山市2021年市本级渔业增殖 放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N〔2021〕-30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文件精神,按照眉山市本级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的意见,市农业农村局承担了市本级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市本级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总资金5.1万元(其中购买放流苗种所需费用不低于总资金的90%),增殖放流经济鱼类47.7万尾,完成时间10月底前。同时实行效益和满意度“两项指标”绩效目标考核。其中:(一)效益指标:重要经济性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二)满意指标: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80%。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余明鑫为组长、市农业(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彭建安为副组长,局渔业渔政管理科、局计划投资财务科、局执法监督科、局监督内审科、局行政审批与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眉山市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本级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苗种采购、资金管理、放流跟踪、效果评价等工作,同时督促和指导青神县、洪雅县实施并完成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眉山市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眉农函〔2021〕28号文)。《方案》规定:一是市本级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局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局计划投资财务科、局执法监督科、局监督内审科、局行政审批与法规科协同配合;二是青神县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由青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洪雅县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方案》对全市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安排、放流地点、放流品种、数量、规格、资金安排及管理、绩效目标考核、工作要求等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4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局渔业渔政管理科提交的《2021年眉山市本级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资金安排的请示》进行专题研究。会议议定:同意实施2021年市本级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经费控制在5.1万元以内,在省级下达的项目经费中列支。余明鑫、彭建安同志牵头,局渔业渔政管理科负责,局计财科、局监督内审科、局行政审批与法规科、局执法监督科共同配合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本项目所需苗种采购质量和数量。5月24日,眉山市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就项目实施程序、苗种采购数量、供苗质量检验检疫、苗种采购资金安排、苗种供应单位确定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由于本项目总资金5.1万元,没有达到市本级农业项目纳入财政招投标管理中心项目金额数量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本级渔业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竞价比选的方式确定苗种供应单位:即在不突破苗种采购经费限额的情况下,邀请有资质的苗种供应单位参与竞争性比选,以苗种供应单位自行报价,以报价最接近平均价格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竞标单位报价相同,则实行第二次报价直至所报价格不同为止)。由于眉山地处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市本级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地点为岷江水域,根据境内岷江水域水文、水流、河道内地形及鱼类资源状况分布特点,在确保项目总资金(5.1万元)不变、苗种采购经费不低于90%(4.59万元)的情况下,在各项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情况下,6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汇同苗种供应单位在岷江干流东坡区张坎段水域组织开展2021年天然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了鲢鱼、鳙鱼、中华倒刺鲃、岩原鲤4个品种、58.13万尾、3473斤,价值4.9960万元。放流鱼苗鱼种是经当地县(区)水生动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放流时进行了现场称重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所放流的鱼苗成活率达到98%以上,圆满完成了2021年眉山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各项工作任务。 三、资金使用情况 (一)财务制度及账目设置情况。市本级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严格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了《财政部、农业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2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7号)《农业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4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投资科对项目设立了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务制度十分规范。 (二)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实际支出经费5.1万元。其中增殖放流所需苗种采购经费支出4.996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97.96%。增殖放流任务完成后,市及相关县(区)渔业部门开展后期跟踪监测、经济物种放流及回捕比例测算、渔政执法日常巡逻检查、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印制禁捕宣传资料等工作,支出0.104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2.04%。项目年度资金支出率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法、合规。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一)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按照4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精神,市本级渔业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进行了责任分工:局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组织供苗单位竞价性比选、鱼类增殖放流活动相关事宜;局计划投资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参与供苗单位价格竞争性比选活动;局监督内审科参与并监督供苗单位价格竞争性比选、项目公示及鱼苗采购、放流活动过程监督,局政策法规科协同联系单位法律顾问就本项目鱼苗购销协议签订进行法律条款审核把关,同时参与供苗单位价格竞争性比选活动;局执法监督科参与供苗单位价格竞争性比选活动,参与增殖放流活动并开展渔业秩序维护、渔政执法等工作。 (二)供苗单位确定和公开公示。5月24日,市本级202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竞标会议在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检测中心底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竞价比选的方式确定了苗种供应单位。5月25日至5月31日中标单位及苗种采购清单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和办公场地社会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不良情况反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供苗单位基本情况。报名参加市本级2021年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的4个苗种供应单位—东坡区彭氏特种水产苗种(种苗)场、眉山市东坡区五星水产养殖场(即东坡区五星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属渔场)、成都市津川江渔业有限公司(眉山多悦渔场)、四川荣森渔业有限公司都是省水产局公布的首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水生生物经济性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且中标的四川荣森渔业有限公司是农业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优质水产良种场,具有20多年从事经济性物种苗种生产繁育经验,符合项目实施苗种供应单位相关规定。 (三)放流苗种种质鉴定、疫病和药残检测情况。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苗种经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局动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苗种整体质量良好,逆水能力强,体格健壮,无病无伤,随机抽样检测部分鱼类体内无药物残留,鱼苗投放水体后成活率达98%以上,苗种种质情况优良。 五、绩效完成情况 本项目实际支出经费5.1万元。其中增殖放流所需苗种采购经费支出4.996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97.96%。增殖放流任务完成后,市及相关县(区)渔业部门开展后期跟踪监测、经济物种放流及回捕比例测算、渔政执法日常巡逻检查、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印制禁捕宣传资料等工作,支出0.104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2.04%。项目年度资金支出率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法、合规。本项目共增殖放流鲢鱼、鳙鱼、中华倒刺鲃、岩原鲤4个品种、58.13万尾、3473斤,价值4.9960万元。本次所放流鱼苗鱼种是经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动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检疫批次比例96%,检疫合格率100%。放流时进行了现场称重并经双方签字予以确认,放流鱼苗苗种成活率达到98%以上。重要经济性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3%;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5%。 六、绩效综合评价 优秀。 眉山市2021年市本级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广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上投放眉山春橘广告。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晚熟柑橘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眉府发〔2020〕15号)“围绕‘眉山春橘’区域公用品牌统筹开展宣传策划”。 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四川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建设眉山春橘品牌打造实施方案》。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解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眉山春橘品牌打造资金的函》(眉农计〔2021〕14号),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局牵头推进眉山春橘宣传片拍摄制作,由市财政解决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广告项于2021年4月通过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确定成都空港龙翔广告有限公司为供应商,标底价为119.9万,中标价为119.9万元。 4.资金分配。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广告宣传周期1年(2021年4月9日—2022年4月8日),附带赠送饮水机电视屏全覆盖宣传,机场地铁通道电视屏宣传、贵宾出口通道LED屏宣传。合同总款为119.9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支付20%合同总价款23.98万元。第二次为广告上刊发布后1个月之内支付50%合同总价款59.95万元。第三次为宣传期满后在2022年4月18日前支付30%尾款35.9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在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广告“眉山春橘”宣传广告。 2.项目绩效目标。宣传“眉山春橘”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争创“国字号”“省字号”知名品牌。 3.项目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增加“眉山春橘”曝光率,提升了“眉山春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从建设决策、工作推进、资金管理、建设效果开展自评,针对项目属性和特点,采用访谈、实地勘察等多种途径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根据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四川晚熟柑橘产业集群建设眉山春橘品牌打造实施方案》和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解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眉山春橘品牌打造资金的函》(眉农计〔2021〕14号),市农业农村局新增预算,向市财政局申报眉山春橘品牌打造资金315.73万元,市财政局2021年实际批复到位315.73万元,其中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广告项目第一笔和第二笔费用83.93万元,目前该项目有序实施,资金使用83.93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采购流程实施项目,符合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采用访谈、调研等多种途径来收集相关材料,确保达到在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投放眉山春橘广告需求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眉山春橘广告在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上播放宣传,观看人数达1.15万人次,宣传效果覆盖到全国各地大中型城市,有效传递品牌信息,提升了眉山春橘品牌影响力、竞争力。 (二)项目效益情况。 眉山春橘广告在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广告发布周期为期1年,宣传广告选择了T1+T2安检通道48台电视媒体,位置显眼,一台每天滚动播放720次,48台累计曝光9600秒/天,眉山春橘广告在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上播放宣传,观看人数已达1.15亿人次,预计广告投放期1年内共覆盖1.28亿人次观看。据统计,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出港航班量近几月均居全国第一,成都是最为热门的旅游目的地城市之一。机场受众以中青年白领为主,有较高消费能力,一年内多次乘机,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精确瞄准眉山春橘主要消费人群,有效传递品牌信息,加深旅客品牌印象。 眉山春橘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2021第七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盛典上,连续第三年荣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2021年眉山春橘产值118亿元,带动103万从业人员人均增收上万元,成为助农增收支柱产业、乡村振兴的拳头产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双流机场T1+T2安检电视媒体广告项目设置合理、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对推动“眉山春橘”可持续发展效果显著,产生了预期效益。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和拓展宣传渠道。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农业农村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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