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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2021-09-27 11:01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2020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 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四部分 附件 30

第五部分 附表 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二、收入决算表 51

三、支出决算表 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地区)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区、县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2)研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对策。

3)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地区)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干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指导、侦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导重大行动和组织侦察跨地区的重大案件。指挥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指导、参与全市(地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建设工作。

6)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参与全市(地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城镇、乡村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7)组织、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8)指导区、县公安机关依法监督管理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参与承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建设和业务培训。

9)组织管理全市(地区)公安监管工作,办理重(特)大“三类”案件(政治、刑事、涉外),监督、检查全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工作。负责看守、监管在押人员。

10)指导全市(地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宾来眉以及全市召开的大型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

11)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12)指挥和组织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全市公安装备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指挥武警内卫执勤、“处理突发事件”任务。

14)指导和监督市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挂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展现新气象。

部署开展全警大学习、大调研、大谋划、大提速、大比拼五大主题活动,举办专题讲座13期、公安夜校17期、高端论坛3期,推动全警提升理论素养和本领素质。创新实施政治巡察挂帅+工作督导、警务督察、政务督办 “1+3”巡察制度模式,开展三轮内部巡察累计发现整改问题210余个。高标准、全面整改完成市委巡察反馈75个问题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凸显新成效。

发动眉警2020特大案集群作战,破各类经济案件79起,其中侦破“3.30”特大系列贷款诈骗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余元,该案的成功侦办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住建部、中国银监会专门发文堵塞漏洞,避免经济损失上百亿元;成功侦破眉山建市以来最大伪造货币案,缴获假币和半成品假币1000余万元,公安部专门发贺电予以肯定;侦破“7.15”系列串通投标案,打掉职业串通投标团伙4个,涉案金额近200亿元,为维护我市经济秩序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是坚持系统谋划,眉山公安发展开启新篇章。

创新搭建11种学习载体,促使全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把握、学习谋划、运用法律政策、适应运用媒体、群众工作、拒腐防变、狠抓落实七大本领,在全省各类实战比武中,眉山公安先后获得4个第一、5个第二,并代表四川公安参加全国比武荣获2个第二,创造了眉山公安历史最好成绩。

是坚持逆向前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展现新担当。

做好精准预警、舆情监测、街面巡控、案件侦办、重点管控、科学防护6项重点工作,加强战时党建、战时动员、战时纪律、战时保障4项措施,累计核查疫情高发地区来眉人员112.7万余人次,排查入境来眉人员1700余人次,最快速度牵头建成眉山健康通系统,全市注册318万余人,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依法打击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66起,查处涉疫网络谣言77条,防范化解了东坡区雕像国际商户因申请减免租金集访等矛盾风险隐患21起,推出公安服务复工复产17条措施,为群众生活、企业生产保驾护航。

 

二、构设置

眉山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公安局(本级)

2. 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824.1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789.97万元,下降11.81%。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建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82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64.38万元,占73.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3.53万元,占19.37%;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1426.23万元,占6.8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12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1.33万元,占55.99%,项目支出7,977.46万元,占44.0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24.1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789.92万元,下降11.8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62.17万元,增长5.3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辅警172人,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3657.58万元,占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03万元,占4.57%;卫生健康支出302.72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117.19万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345.97万元,占2.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万元,占0.07%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125.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60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3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4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3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29万元、津贴补贴1500.15万元、奖金1193.43万元、伙食补助费196.29万元、绩效工资2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1.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9.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2.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34万元、生活补助5.04万元、住房公积金854.04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41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09万元、印刷费34.2万元、咨询费1.96万元、水费9.99万元、电费237.54万元、邮电费89.54万元、物业管理费87.6万元、差旅费18.86万元、维修(护)费30.94万元、租赁费18.48万元、会议费12.39万元、培训费41.2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专用材料费13.71万元、被装购置费10.41万元、劳务费165.33万元、委托业务费25.95万元、工会经费57.33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5.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0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77万元,完成预算5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购买车辆数量大于实际购买车辆数量;车辆派车程序更加科学,不必要运行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未发生出国(境)事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41万元,占9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6万元,占3.4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2.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39万元,完成预算60.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75.01万元,下降64.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276.8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0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26.0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5辆,其中: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车辆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39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日常巡逻、日常相关业务工作到各区县、分局的检查指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6万元,完成预算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06万元,下降16.5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7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州)公安局来学习考察、相关业务警种的业务交流活动,接待省厅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

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003.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9.27万元,比2019年增加119.27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辅警以及调入机关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1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耗材的采购,公安后勤外包服务,公安信息系统维护,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眉山市共有车辆5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5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地下停车场项目、“营区场坪”项目、“眉山健康通”项目、“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天网租赁”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了中央、省、市(地区)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基本保证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预算编制相对准确,支出控制基本合理,预算完成率良好,未出现明显违规记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出现部分项目进度较慢,没有按预计时间进行项目的验收竣工以及个别项目出现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状况,经费执行率未达到100%等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地下停车场“营区场坪”“眉山健康通”“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天网租赁”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地下停车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9.08万元,执行数为629.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市公安局民、辅警、职工以及外来办事人员的停车难问题,改善优化市局周边地区市容市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竣工时间延后,造成该项目延期;二是项目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价较低,导致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项目资料整理收集归档移交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施工结算,三是认真科学编制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工作,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五是加强投入使用的运行维护管理。

2)“营区场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2.37万元,执行数为22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满足日常队伍集结、大型特种装备车辆停放和遇突发性重大维稳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战前动员、集合、拉练等的需要和满足民警日常训练、警务技能训练和应急拉练以及运动场所对社会开放健身等的需要,营区场坪项目的及时完成改善了公安工作的工作环境,保障了公安工作的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安机关行政人员对项目中相关的法规和程序不熟悉和理解不够,管理经验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组织项目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眉山健康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7.8万元,执行数为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截止2020年12月,“眉山健康通”注册人数达320余万人,为全市疫情防控、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精准排查重点人口和提供健康出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属应急急建项目,在采购环节相对来说时间紧,且5月投入使用,到12月按省上要求停用,统一启用全省统一的天府健康通。

(4)“天网租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0万元,执行数为556.3万元,完成预算的84.29%。通过项目实施,市中心城区2020年街面犯罪比2019年下降27.73%。发现的主要问题:天网的运行维护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滞后现象,尤其突出是市政施工、电路开挖布线以及树枝遮挡等需要协调运维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城市规划部门将城市规划和天网建设同步规划,市政施工与天网运维协调推进。积极与运营商协调,进一步细化运维条款,提高运维效率。

(5)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1.53万元,执行数为78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涉案财物、涉案车辆等提供了存放地点,进一步加强了对涉案财物、涉案车辆的存放与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二是解决问题前瞻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地下停车场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29.08万元

执行数:

629.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29.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29.0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预计停放250辆机动车,解决市局机关民警、职工停车难问题。

投入使用后,可停放272辆机动车,既解决了我局民警、职工停车问题,也有利于市容市貌的美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停车位数量

250个停车位

272个停车位

效益指标

执法办案

车辆安全保障

100%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营区场坪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2.37万元

执行数:

222.3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22.3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22.37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改善了公安工作的工作环境,保障了公安工作的有序开展。

已完成全部目标投入使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场坪面积

45889㎡

2020年5月开始施工,于2021年完成建设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眉山健康通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7.8万元

执行数:

97.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7.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7.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持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注册人数

300万

318万

项目完成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年限

1年

1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数

人民群众疫情管控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天网租赁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60万元

执行数:

556.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56.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反恐维稳、城市管理、侦查破案、服务民生等提供视频图像支撑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前端摄像头

1220路

1220路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前端摄像头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维护指标

恢复时间

72小时

24小时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街面犯罪率下降


同比下降27.73%

效益指标

服务效益

提供图像服务支撑

95%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数

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设计规划和管理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

预算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81.53万元

执行数:

781.5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81.5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81.5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对涉案财物、涉案车辆的存放与管理。

 

预计于2021年12月完成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筑面积

13066㎡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地下停车场”项目、“营区场坪”项目、“眉山健康通”项目、“天网”项目、“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地下停车场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营区场坪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眉山健康通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天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

5.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通用项目,用于专项经费的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公安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开展日常执法、办案等方面的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公安机关内的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森林公安机关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的是森林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立项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的是森林警察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事业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的是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公安局机关下属部门18个。具体包括:情报指挥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大数据警察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特巡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查支队、禁毒缉毒支队、警务督察审计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独立核算)、监所管理支队(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公安、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地区)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区、县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2)研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对策。

3)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地区)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干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指导、侦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导重大行动和组织侦察跨地区的重大案件。指挥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指导、参与全市(地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建设工作。

6)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参与全市(地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城镇、乡村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7)组织、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8)指导区、县公安机关依法监督管理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参与承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建设和业务培训。

9)组织管理全市(地区)公安监管工作,办理重(特)大“三类”案件(政治、刑事、涉外),监督、检查全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工作。负责看守、监管在押人员。

10)指导全市(地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宾来眉以及全市召开的大型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

11)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12)指挥和组织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全市公安装备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指挥武警内卫执勤、“处理突发事件”任务。

14)指导和监督市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在职职工362人,其中:行政人员346人,事业人员16人,其他人员104人(临聘人员2人,警务辅助人员10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20,824.1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18,12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1.33万元,占55.99%,与2019年相比减少885.14万元,减少8.02%;项目支出7,977.46万元,占44%,与2019年相比减少3173.89万元,减少28.4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基本完成了中央、省、市(地区)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基本保证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本年度预算编制相对准确,支出控制基本合理,预算完成率良好,未出现明显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将按时按需公开,对于绩效自评中所反映的问题做好总结反思,及时做好改正。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公安局对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总评分数78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部分项目进度较慢,没有按预计时间进行项目的验收竣工。二是个别项目出现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状况,经费执行率未达到100%。三是个别部分项目没有合理的规划,对于问题没有前瞻性,出现问题解决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督促工作,使项目工程及时按进度完成。二是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力争在项目经费的执行中严格执行。三是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论证,做到更加科学合理和完善。

 

附件2

地下停车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基本情况

      地下停车场项目于2017年4月经市发改委发改投【2017】95号批准立项,建筑面积为767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50个,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政府投资。于2018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12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该项目进行评价,认为本项目基本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建设制度完备、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完成比较及时。项目立项前经过评估论证,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基本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规划是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基本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综合评价结论

    地下停车场项目总体评价为良好,总评得分为83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解决市局民、辅警、职工以及外来办事人员的停车难问题,改善优化市局周边地区市容市貌。本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经市发改委发改投【2017】95号批准立项同意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依规按程办事,确保各项建设程序合规合法。前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施工监理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等管理人员严格实行压证施工。二是以建筑法规为准绳,强化项目施工管理。主要是对项目管理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五个方面进行管理控制。三是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规范资料归档,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五是协调参建各方,强化各项目标管理。六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办理项目竣工决算,签订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质量保证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

    地下停车场项目总建筑面积7678平方米,总划定机动车停车位250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地下停车场项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单位职工以及外来办事人员的停车难问题。减少了地面的车辆停放,扩大了地面的空间。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竣工时间延后。主要是我局后序开工的视频监控联网示范项目、公安网弱电项目、双电源搭接项目、营区场坪项目、中央空调项目等新建项目存在大量交叉作业,以致该项目地下室高压配电、连接处开口等施工内容不能如期正常施工,造成该项目延期。

    二是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价较低,为1855万元,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六、相关措施建议

    该项目开工建设后,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推进工作,并就竣工验收后的后期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及资料归档移交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研究。

    (一)高度重视项目资料整理收集归档移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档发【2016】11号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切实做到建设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促进以后备查及信息共享,便于长期保存。

    (二)切实做好施工结算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完成该项目竣工结算,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进行逐项认真细致审核。

    (三)认真科学编制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财建【2016】504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财政部财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规定认真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四)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严格按照审计结果,进行工程款拨付,并根据施工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进行无息全额清算。地勘、设计及监理等相关费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算。

    (五)加强投入使用的运行维护管理。切实达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实现预期功能,保证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满足民警职工的现实停车需要。


 

市公安局营区场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9年7月,经眉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眉市发改审批[2019]23号文件,眉山市营区场坪项目工程正式立项,项目总投资1960万元,建设面积45889㎡。2020年3月,眉山市公安局营区场坪项目工程依程序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中心挂网公开招标,2020年4月,依照程序确定眉山市公安局营区场坪项目工程的中标单位为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5月我局与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书,同年7月发布开工令,该工程全面施工,2021年2月本项目基本完成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局立即开展此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该项目的建设,通过公开招标,该项目中标价为1424.6882万元,2020年7月底开始建设,工期预计180天。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1424.6882万元,市财政局及时批复并拨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营区场坪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健身房内装部分的拆除、新建以及设备安装;门卫室改造;总坪铺装、文化建设、水电和绿化工程;总坪道路沥混铺设工程;运动场建设、廊架和器械设备安装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总投资1960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通过公开招标,该项目中标价为1424.6882万元,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建设资金1424.6882万元全部由本级财政保障,资金拨付基本到位。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经费管理,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在资金的申请支付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和及时支付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建设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并及时建成投入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7月31号,项目总监正式发布开工令,项目全面开始施工,到10月本工程的中心广场基本投入使用,12月底,已基本完成工程的80%,2021年2月,工程基本完工。2021年4月,我局、眉山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本工程进行预验收,对工程中的部分沥青道路平整度、绿植优化提出整改建议,截止2021年5月,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整改,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营区场坪项目的及时完成改善了公安工作的工作环境,保障了公安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行政人员对项目中相关的法规和程序不熟悉和理解不够,管理经验不足。

(二)相关建议。建议聘请项目的专业人士进行代管。


 

眉山健康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4月24日《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眉疫指阅﹝2020﹞34号)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疫情防控批示,为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由我局实施“健康码”(后称“眉山健康通”)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局立即开展此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该项目的建设,通过公开招标,该项目中标价为97.8万元,2020年4月下旬开始建设5月下投入使用。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97.8万元,市财政局及时批复并拨付资金97.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眉山健康通”依托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以微信小程序和移动APP为主要采集手段,集疫情管理、健康论证、多平台对接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反映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状况,达到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目标,有力推进疫情防控精准化常态化工作落地。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总投资98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通过公开招标,该项目中标价为97.8万元,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建设资金97.8万元全部由本级财政保障。2020年10月资金拨付到位。

2.11月按合同约定已全额支付该项目建设款97.8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经费管理,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资金的申请、支付严格按财经制度和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和及时支付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建设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并及时建成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眉山健康通”APP于2020年5月投入使用,到12月按省上要求停用,统一启用全省统一的天府健康通。截止2020年12月,“眉山健康通”注册人数达320余万人。为全市疫情防控、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精准排查重点人口和提供健康出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截止2020年12月,“眉山健康通”注册人数达320余万人。为全市疫情防控、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精准排查重点人口和提供健康出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四、存在问题

该项目属应急急建项目,在采购环节相对来说时间紧, 2020年5月投入使用,到2020年12月按省上要求停用,统一启用全省统一的天府健康通。

 

市中心城区天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要求,市中心城区“天网”采取运营商承建、政府租用方式运行使用,市公安局每年需支付租用高清天网一至四期租用费共计556.3万元,其中天网第一至三期共520个监控点位,于2020年7月完成升级建设并投入运行,续购服务于2020年8月1日起算,服务期3年,每季度需付租用费83.375万元;天网第四期共700个监控点位,于2018年4月建成并投入运行,续购服务于2018年5月1日起算,服务期5年,季度租用费55.7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该项目一至四期租用进行评价,认为本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建设制度完备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

项目规划是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较完善,项目资金支付与合同约定基本一致,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综合评价结论

市中心城区天网项目总体评价为良好,总评得分为81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要求,市中心城区“天网”采取运营商承建、政府租用方式运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依规按程序办事。天网第四期共700个监控点位,2017年9月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运营商。2020年3月采取单一来源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运营商,对到期第一至三期520个天网进行续购升级。建设中严格按招标文件约定,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管理。二是以国家标准强化项目实施。主要是对项目深化设计和产品选材进行按标准管理,并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主要设备参数进行检测评估。三是规范项目验收和资料归档,市公安局对信息化项目制定专项管理办法,突出项目验收程序和档案管理的正规化。

(三)项目产出情况。市中心城区通过天网视频监控侦破案近300起。

(四)项目效益情况。市中心城区2020年街面犯罪比2019年下降27.73%。

五、存在主要问题

天网的运行维护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滞后现象,尤其突出是市政施工、电路开挖布线以及树枝遮挡等需要协调运维工作。

六、相关措施建议

市公安局为达到天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效果,开展了抓运维要效率整治工作,与运营承建商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多次沟通,完成合同中对运维条款的细化,突出了量化考核与租用费挂钩,目前天网运维效率有较大提升;建议城市规划部门将城市规划和天网建设同步规划,市政施工与天网运维协调推进。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于2018年7月经眉山市发改委(眉市发改投﹝2017〕245号)批准立项,建筑面积约13066平方米,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用房、涉案车辆存放库房、门卫室等土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政府投资。2018 年11月完成EPC招标,2019年4月完成勘察设计,2019年再就该项目水电气接入工程进行单独立项,2020年1月水电接通,具备了施工条件。受疫情影响,2020年6月取得施工许可,2021年12月土建部分基本完工。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该项目进行评价,认为本项目基本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建设制度完备、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项目立项前经过评估论证,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基本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规划是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基本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综合评价结论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总体评价为良好,总评得分为8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的集中管理和统筹规划,确保对于涉案财物的管理合法合规。本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经眉山市发改委(眉市发改投﹝2017〕245号)批准立项同意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依规按程办事,确保各项建设程序合规合法。前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施工监理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等管理人员严格实行压证施工。二是以建筑法规为准绳,强化项目施工管理。主要是对项目管理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五个方面进行管理控制。三是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规范资料归档,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五是协调参建各方,强化各项目标管理。六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办理项目竣工决算,签订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质量保证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

修筑建筑约13066平方米,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用房、涉案车辆存放库房、门卫室等土建工程。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为涉案财物、涉案车辆等提供了存放地点,进一步加强了对涉案财物、涉案车辆的存放与管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市局将该项目交由法制支队牵头,而法制支队没有人具有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故而统筹协调推进能力不够。往往是遇到问题才去想办法解决问题,没有前瞻性。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该项目按照EPC方式建设,因建设费用不足,故而分为两期进行并分别立项。一期为土建工程,二期为安装、装修及设备采购。土建进行时无法与预埋的水电消防等安装工程配合进行,导致工程进度无法尽快展开。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拨付,并根据施工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进行无息全额清算。地勘、设计及监理等相关费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算。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本级)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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