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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市城乡融合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

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职能简介

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涉及的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涉及的相关工作,组织推动成德眉资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东坡彭山同城发展涉及的相关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眉山城市新中心空间布局、规划等重大事项,负责推动眉山城市新中心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眉山城市新中心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驰而不息抓好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关键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等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2.深化拓展成眉同城。紧紧围绕“一城三地”目标,坚定服务成都、依靠成都、融入成都,积极会同成德资加大对上争取、做好同城化规划编制,加快推动合作协议落地见效,纵深推进同城化发展。

3.持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按照“聚力推进城乡融合,在区域协调发展上提速突破”的工作思路,围绕“做优城镇、做美乡村、做强产业”持续发力,会同区县、市级相关部门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五美乡村”、不断夯实产业根基、促进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公共服务均衡高效配置、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4.提速东坡彭山同城发展。以“兴产聚人”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城市新中心资源导入、产业培育和消费场景植入,助力打造都市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统筹做好片区内文化、生态、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居住归属感,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本质要求。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机关2026年收支总预算749.95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收入预算为749.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支出预算7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95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49.95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95万元,比2025年减少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7万元,占11.14%;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占3.85%;城乡社区支出588.7万元,占78.51%;住房保障支出48.78万元,占6.5%。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5.7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7.8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324.73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63.9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48.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万元,邮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11.56万元,会议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7.1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34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6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5年持平。202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中心)现场调研、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

5

0

3

0

3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万元,增加2.8万元,上升3.45%。主要原因是26年新进1名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10.3万元,用于公车加油、财产保险、车辆维修保养以及购置1台复印机、5台A4黑白打印机、1台便携式计算机、5台台式计算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6年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将在3大板块继续发力:一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按照“抓好两端、畅通中间”的工作思路,围绕“做优城镇、做美乡村、做强产业”持续发力,会同区县、市级相关部门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五美乡村”、不断夯实产业根基、促进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公共服务均衡高效配置、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力争国家级县域内城乡融合改革试点落地眉山。二是深化拓展成眉同城,协调推动我市“十五五”规划与国省规划、“十五五”成都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规划编制衔接,推动交通同网、产业同链、科创同频、公服同享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协同相关区县及23个同城专项合作组,扎实做好2026年同城工作要点及“三张清单”等工作谋划;配合做好第五届成都都市圈建设论坛、成都都市圈“农家乐乐万家”等重要会节活动筹备保障工作,实现平台赋能与价值传播,提升成都都市圈品牌美誉度。三是提速东坡彭山同城发展,强化规划引领,有序推进2026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用省儿童医院(二期),加快完成南都会片区智慧停车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期)、S5线眉山北站配套设施等项目前期要素,力争明年年底前启动部分子项建设;加强城市运维管理,督促、指导运维企业做好建成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推动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太和老镇、太和公园及周边资源,积极开展商家招引,不断丰富经营业态,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预计2026年,新开工地产项目5个,新开盘面积超过45万平方米。

2.项目绩效目标:

(1)成德眉资同城化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以及做好我市上挂省同城办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至少开展1次课题研究,筹办3次以上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相关会议。

(2)城乡融合发展支出: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各项重要工作支出,承办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涉及的系列重要会议活动,围绕“十五五”规划城乡融合发展重点项目落地落实,聚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和人、地、钱要素流通等重点任务开展相关课题调研,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3)测绘服务经费:眉山城市新中心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初始方量测绘,砂石资源日常监督监管测绘服务支撑,实现眉山城市新中心砂石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砂石资源优化配置。

(4)城市新中心产业发展、产业招引专项经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产业招引活动,引导优质市场主体入驻城市新中心,推动区域内产业良性发展。力争到2026年底,举办各类大型活动4次以上,眉山城市展示馆投入运营,玫瑰佳恒天街项目完成建设,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一期)商业街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房地产业实现平衡健康发展。

(5)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眉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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