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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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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制度。规范、科学管理史志资料。负责史志资料的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工作。 3.负责研究中共眉山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整理编纂眉山市党史大事记、专题研究、重要传记等资料,为市委解决有关问题提供重要参考。 4.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中国共产党眉山执政实录》和《眉山年鉴》等史志资料。 5.负责全市地情资料的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6.负责整理编纂市志资料长编、相关成果和课题研究, 汇集整理出版有关研究成果,对外提供利用服务。 7.负责利用党史和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普及党史和地方历史文化工作。 8.负责党史和地方志各类文献书籍的收藏。负责地方历史和地域文化展览展示。负责开展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负责党史和地方志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强化党史工作。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眉山执政实录(2024)》。有序推进(《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1978—2012)》)初稿编写,指导县(区)开展党史三卷编写工作。收集、整理、编写2025年全市大事记。 2.强化地方志工作。编纂出版《眉山年鉴(2025)》。指导县(区)编纂出版综合年鉴、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完成《眉山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并移交出版社。编纂《眉山简史》《眉山市直部门大事记》。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全力支持《江口镇志》《三苏镇志》编纂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单位)编纂部门志、行业志。 3.强化研究与宣传。强化史志理论研究,拓宽研究维度。深入挖掘眉山优秀地情资源,加大党史“七进”宣传力度。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做好宣传推广。积极配合做好新媒体平台共建共享工作。 4.强化阵地建设。用好、用活眉山史志馆,持续提升接待品质,丰富馆藏,打造传承红色基因重要场所、党史学习教育前沿阵地和展示眉山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全力推进县(区)史志馆建设,指导洪雅县方志馆2025年建成开馆,指导丹棱县史志馆加快建设,力争2026年实现全市县(区)史志馆全覆盖。助力全市各县(区)建设特色镇(村)史馆,新挂牌建设一批史志阅览室,助力乡村振兴和文化强市。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475.6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4年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475.6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47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63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75.6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4.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4年有所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63万元,比2024年减少54.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4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51万元,占8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8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15.21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24.94万元,占5.2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59.51万元,主要用于:市史志编纂中心单位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业务科室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物业费等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租赁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劳务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同级党史部门和地方志部门来眉调研、考察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5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91万元,下降16.1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眉山执政实录(2024)》、《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大事记(2025)》。做好党史正本第三卷(即《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1978-2012)》工作。编纂和公开出版《眉山年鉴(2025)》《眉山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5)》《眉山简史》《眉山扶贫志》等。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地情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史志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做好“史志眉山”公众号的运维工作,多渠道开展史志理论研究,做好史志馆日常运维管理等。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党史资料征编出版及党史教育基地申报工作:1.印刷出版《中国共产党眉山执政实录(2024)》。2.按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省委党史研究室要求,做好党史正本第三卷(即《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1978-2012)》)初稿编纂、史料征集工作。成立编写组,聘请地方党史专家加入开展初稿编写。3.做好党史正本三卷的史料征集、口述资料采集、专题调研等工作。4.编纂完成2025年度全市大事记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的协助编纂任务。 (2)地方志书及年鉴编纂出版工作:1.编纂出版《眉山年鉴(2025)》。2.编纂出版《眉山扶贫志》。3.编纂出版《眉山市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4)》《眉山简史》。4.开展对乡镇村社志编纂的业务指导,组织召开志鉴类书籍编纂培训会议。 (3)史志宣传工作及地情考察工作:1.运用各级媒体做好2025年对外史志文化宣传和推广 2.按省委党史研究室要求,拍摄制作党史视频。 3.做好“史志眉山”公众号的运维工作 4.多渠道开展史志理论研究,推出有分量的理论文章及资政报告。 (4)眉山市党史和方志馆运维工作:1.做好史志馆日常运维管理。 2.馆内各类机器设备维护。 3.开展与全国史志机构图书交换及购买书籍,丰富史志馆馆藏等相关工作。 4.做好史志学术讲座,对外交流及普及宣传。 (5)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后勤物管专项经费。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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