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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4 17:16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职能简介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为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责是:

1. 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核相关任务。

2. 配合研究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承担旧城区片区基础测绘、地籍测绘。

3. 配合制定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二)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重点工作

1 .加强制度建设。在执行《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度汇编(2024年版)》的基础上,更新和修改完善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三会制度(周例会<日常工作推进>、院务会<业务工作审查>和院长办公会<重大事项决策>),稳步推进院内各项工作。

2 .服务支撑机关。走访局内各相关业务科室和单位,梳理17项可支撑机关的技术服务事项,为科室和单位提供规划和测绘技术服务保障近百次,处理图件400余幅,完成《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2024年度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汪洋镇人民社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

3 .拓展对外业务。与国内规划设计单位清华同衡设计院、省规院、西南交大设计院等建立战略合作和友好协作,与清华同衡共同编制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并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协作;全过程深度参与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等系列规划编制,并获2024年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规划类项目荣誉奖。配合市住建局高质量完成《眉山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得到市领导认可。积极对外承接测绘业务、日照分析业务等,全年累计完成财政非税收入101万元,情况良好。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569.34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收入预算为569.3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支出预算56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34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69.34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34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4万元、占12.55%;卫生健康支出24.71万元、占4.34%城乡社区支出22.40万元、占3.9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8.44万元,占71.73%;住房保障支出42.36万元、占7.44%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3.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71万元,主要用于: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2.4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眉山城区地理信息测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研究等项目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08.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及后勤物管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2.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2.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5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1.1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经费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城乡规划设计院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3




3

0.3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3.3


3


3

0.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72.8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5年采购计划19.7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9万元,车辆保险、加油、维修服务2.73万元,购买农畜产品批发服务11.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是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院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川自资规乙字23510250)和测绘乙级资质(乙测资字51502679),负责开展城乡规划编制,配合研究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配合制定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开展全市的基础地理测绘业务、信息咨询等工作。

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以及国家《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眉山市市本级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资金的设立、使用和审批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

全年整体的绩效目标一是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我市及各区、县和园区相关部门的投资决策提供规划咨询及技术依据。二是严格实施城市规划,确保城市建设项目按照核准的图纸实施,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放线测绘,验线测绘和规划监督测量工作,以保证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工资、福利等基本开支足额发放和及时、足额缴纳社保。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见附表6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附表

见附件。



2025年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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