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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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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儿童福利院职能简介 (二)单位概况 (三)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1.负责收养、安置全市范围内0-18周岁孤儿、弃婴(童),提供“养、康、教、医”等专业化保障服务。 2.负责为全市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专业化服务。 3.负责全市孤儿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 4.负责对孤儿养育状况开展寻访、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5.负责协调与孤儿权益相关的事务,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孤儿抚养、就业、住房安置优惠政策等。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是眉山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末在职在岗事业人员10人,无退休人员。 1.争创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以争创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荣誉为契机,大力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加强职工和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儿童+职工“学雷锋”系列活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2.做好“童心同护”项目实地验收工作,力争首创即成。以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童心同护”项目示范院创建为契机,不断拓展保障范围,丰富服务内容,进一步推进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为孩子们更好地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 3.多元培育儿童成长成才。链接慈善资源,开展儿童学业提升行动。开展竹编、陶艺、烘焙等10类职技艺术培训,为每名儿童培养至少1项兴趣爱好,发现儿童天赋特长,挖掘自身潜能。常态落实儿童体能提升训练计划,有效提升儿童速度、爆发力、力量、耐力等身体素质,预防肥胖和近视,提高体育测试成绩,丰富课余生活。充分发挥新建运动场地能效,组建儿童篮球队,开展篮球培训,适时组织院内外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等比赛。 4.精准帮扶已安置儿童。对已安置儿童及家庭开展评估工作,提供教育指导。根据评估结果对有需要落实生活、住房、医疗、就业、助学等相关政策的儿童给予相应支持,解决家庭问题,搭建好家庭与儿童之间的桥梁。 5.强化安全保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优化应急预案、制作处置流程图,将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浓厚氛围。采取“自培+专业”特色安全教育模式,侧重安全实操技能提升,以实操培训提高儿童及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0.7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680.7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8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收入预算为680.7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支出预算68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1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80.7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8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5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0.71万元,比2024年减少21.8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54.96万元,占96.22%;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占1.39%;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占2.39%。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18.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9.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480万元,主要用于院内正常运转办公、水电、维修维护等,及开展院内儿童养教治康安、儿童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147.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8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7.16万元,公务接待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简公务接待费开支。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减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孤残儿童交通出行安全。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8.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日常护理、教育及出行相关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1辆公务用车,未安排预算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整体的绩效目标 通过对2025年人员、公用、项目支出等各项经费的合理规划使用,确保单位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升孤残儿童护养水平,做好孤残儿童的兜底保障。 2.眉山市儿童福利院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绿化等后勤服务,优化院区环境。 (2)市儿童福利院劳务费:采购养、教、治、康、社等专业服务,提升孤残儿童养育水平。 (3)孤残儿童养育活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孤残儿童主题活动、艺术培训、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支出,保障孤残儿童健康成长。 (4)市儿童福利院运行经费:保障市儿童福利院正常运转。 (5)儿童生活保障费:主要用于孤残儿童的生活基本支出,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存权利。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 |||||||||||||||||||||||||||||||||||||||||||||||||||||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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