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4 15:4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公安、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4.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5.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6.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8.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0.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11.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16.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20.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21.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眉山公安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部署,以推动眉山公安工作现代化为抓手,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警务体系,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树牢底线思维,在维护安全稳定上着力。依托“一化三体系”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对敌斗争、反恐斗争和网上斗争,毫不放松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探索高校警务服务管理新机制,加强涉政重点人教育转化和日常管控,动态搜集房地产、地方债务、投融资等领域重点群体行动性、内幕性线索,健全异常情报实时预警、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突发情形应急处置的工作闭环,坚决确保各类重大敏感节点平稳过渡,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经济发展上着力。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进一步深化改革各项部署,主动将公安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全面深化“项目警官”“警企共建”机制,优化涉企案事件办理机制,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做优公安政务服务,快速办理民生诉求,不断提升公安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在推进打防管控上着力。始终保持凌厉攻势,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生态经济领域等违法犯罪,以打击的主动赢得防范的主动,实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深挖积案、更好控发案。建立以专业警种为主的新型打击模式,做精做强合成作战中心功能,实现分层分类高效打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面上主巡、镇街主治、网格主联、群众主动的主防化体系,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在深化公安改革上着力。坚持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以新运行模式为关键、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以新管理体系为保障,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深化眉山智慧警务建设,健全“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基础管控、执法监督等警务机制,大力推进警务无人机等新技术装备建设应用,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五是突出政治建警,在锻造过硬队伍上着力。始终将政治建警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全警政治轮训,持续加强忠诚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着力夯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完善常态化练兵机制,突出实战化专业化育人导向,促进公安人才工作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从严与从优并举,对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做实爱警暖警惠警工作,为基层民辅警减压释负,确保队伍始终保持高昂斗志和旺盛战斗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公安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共20个。其中交通警察支队和监所管理支队为一级预算单位。 2025年预算编制时在职职工383人,其中:行政人员368人,事业和参公人员17人,另有警务辅助人员353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4612.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6.2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1461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146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5.7万元,项目支出18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4612.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6.2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12.7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2610.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45.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12.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6.2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12755.7万元,占87.29%;事业运行支出145.6万元,占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57万元,占11.7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55.7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5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7万元,主要用于:特巡警基地运维经费、驻纪检组工作经费、青神训练基地运维(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一般办案费、特别办案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1.05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奖金津贴补、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26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万元,印刷费5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355万元,邮电费80万元,物业管理费5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被装购置费38.83万元,劳务费180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9.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公会经费20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万元。2025年眉山市公安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一直严格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支出实行总额压缩控制。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下降2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进一步管理,降低了相关预算。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8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用于5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安机关日常巡逻、执法办案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公安局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时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时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64.65万元,比2024年下降123.8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733.53万元,其中:办公用品及耗材、复印纸采购7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29万元,车辆加油服务采购75.4万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20.3万元,警务辅助人员制服采购388.3万元,机关及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采购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公安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58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46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食堂开支、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2.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日常工作经费。 3.特别业务费:保障办理特殊案件。 4.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运维费:满足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设备采购、日常业务开展。 5.特巡警基地(白玉基地)运行经费:保障特巡警入驻白玉基地设备采购、日常业务开展、日常训练。 6.眉山中心城区天网租赁及政法三、四级网络运行租赁费用:保证眉山中心城区天网及政法三、四级网络运行。 7.信息化建设运维费:完成政法三、四级网,全省综治平台、“一标三实”采集系统等维护。 8.禁毒专项经费: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9.处突、维稳、安保专项经费:完成成都大运会等处突、维稳、安保工作。 10.青神训练基地运维费及训练装备采购:对全市公安民警进行警务技能培训、和相关业务技能培训,以适应不断变化和出现的新工作要求并进行相关训练装备的采购。 11.执法办案:保障公安执法办案顺利开展。 12.刑事技术耗材项目:用于大要案件现场勘查和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 13.食药环知检测试剂耗材经费:用于食药环知案件技术检验鉴定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眉山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表 眉山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4日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