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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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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承担东坡区苏祠街道、通惠街道、大石桥街道和富牛镇、象耳镇、修文镇辖区范围内(含托管村)的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确定省建登记平台建设方案,申请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市政府信息化建设职能部门批准和支持,确保按时切换应用省建登记平台。二是坚持“以民为本、为民利民,尊重历史、依法依规,明确责任、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对常态化开展登记队伍常态化作风建设,对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进一步完善全市同标,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和体验感。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223.3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收入预算为1,223.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2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37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23.3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5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37.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3.37万元,比2024年增加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47.51万元,占12.06%;卫生健康支出51.01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87.56万元,占7.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37.29万元,占76.61%。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8.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49.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1.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5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日常登记综合经费项目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59.29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购买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公用经费及后勤物业管理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7.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4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8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5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预算数与2024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中心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采购计划预算为30.3万元。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4万元;打印复印用纸3万元;车辆养护费用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减要件、压时限、环节少、服务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平,以“高效、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得到广大企业和群众普遍好评,群众获得感、社会认同度不断增强。 (1)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进一步优化改善营商环境。 (3)协同深化信息共享应用。 (4)开展便民惠企特色服务。 (5)聚焦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 (6)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工作。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纳入2025年的所有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5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见附表6。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附表 见附件 | ||||||||||||||||||||||||||||||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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