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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4 15:39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 ] 打印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在眉山高新区建成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

  2. 负责园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负责统战、群团工作。

  3. 负责研究园区重大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园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经济合作、统计调查、项目准入、开发建设等工作。

  5. 负责园区建成区财政金融、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服务、行政审批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 负责统筹协调东坡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对园区开展项目服务。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园区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围绕国高创建攻坚年工作主题,坚持项目为王,充分发扬激情、担当、作为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抓高质量项目、增有效投资,加速推进国高创建、对上争取、化工园区扩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全力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现代化绿色化工产业园区。

    2025年全年,园区确保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同比增长1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6%;完成全社会固投80亿元,同比增长15%;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6户以上;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5个以上,其中重大项目2个以上,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0亿元;到位债券资金7亿元以上。

    1.加快目录修订、提升综合排位,全力攻坚国高创建。高质量编写园区《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申报要件资料,紧密跟进国省发改部门关于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审核情况,夯实国家高新区创建基础。对照省级高新区升级指引文件,分析短板、查漏补缺,每季度定期对指标数据汇总分析,长补短,确保相关数据在全省省级高新区中排位靠前。同时,积极与工信部、经信厅做好沟通汇报,争取优先推荐排位,确保2026年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

    2.完善科创体系、促进成果转化,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完善园区“1+N”科创平台体系,高水平运营好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做多做强企业创新平台,大力攻关中试熟化和成果转化,打造成都都市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重点推动流化床法正极材料技术、新型负极材料一体化技术、全固态电池产业链、第五代硅基负极技术等中试项目落地。力争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户,省级创新平台3个,引进创新创业项目10个以上,推动科创成果产业化落地3个以上。

    3.紧扣政策机遇、大力对上争取,推动园区扩区升级。积极争取环境总量指标、能耗指标、合同气量、气价、奖补资金等政策,多措并举做好企业生产用工保障工作。紧密对接省经信、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确保2025年一季度取得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升D批复,同时持续完善园区产规、总规、规划环评、水资源论证报告,积极掌握化工园区扩区最新要求及相关动态,适时申报扩区。围绕政策投向支持重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园区项目再梳理再包装,千方百计落实开工条件,提高项目过审率。在2024年已获批1亿元设备更新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和2.2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的基础上,再储备资金总需求90亿元以上的中央预算内项目22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37个、中省扩张性政策项目58个,确保2025年审核通过超长期国债资金项目3个以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1个以上。

    4.发力精准招商、引育中试项目,蓄足未来产业潜能。聚焦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池迭代材料两大招商方向,创新基金招商、标准化厂房招商等方式,加强与市属国企联动合作,抢抓历史机遇,深入研判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依托高端精细化工、生物制造等产业基础,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围绕龙头企业,延链补链、以企引企、精准招商,重点引进行业领军、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和优质配套企业,补齐产业链重点环节,推动主导产业集群聚势。依托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绿色合成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新签约一批高精尖的科技成果中试及平台转化项目,加快磷酸铁锂、新型负极材料等中试项目转化。确保全年新签约项目10个以上,其中重大项目2个以上。

    5.狠抓项目推进、着力企业培育,提升主导产业能级。完善项目专班推进机制,坚持一线作战推项目,重点围绕项目前期手续跑、争、要,全力推进总投资193.6亿元的50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特种新材料基地等15个项目年内开工,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绿色功能性添加剂等10个项目年内竣工。优化政企联系服务机制,做好重点企业生产运行服务,加快培育壮大万华化学、金象赛瑞等龙头企业和博雅新材、西南化工、胜华新材等腰部企业,全力做大做强现有产业链。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6户以上。

    6.加强基础保障、完善配套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加大金象锂电、融创中心东等区域征地拆迁力度,力争完成征拆1260、安置失地农民220人以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确保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土地综合利用质效。对上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保障铁路专用线等项目用地。持续推进金桥大道三期、污水处理厂三期、标准厂房一期、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500KV眉山西至高新区220KV电力专线、10KV尚高线、人才公寓二期、高新化工园区大型停车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59月前开工建设。

    7.提高治理水平、守牢三条底线,夯实产业发展根基。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与化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速化工实训基地建设进程,全面升级安全管理效能与应急救援响应能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聚焦污染防治能力本质提升,持续做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深化央督、省督反馈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全力推进规划环评修编、环保绩效升级等重点工作,加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惩处力度,守住环境保护红线。加强协作联动,及时排查化解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和稳定隐患,盯防稳控重点风险,确保不进京到省、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及负面舆情炒作,守稳和谐安宁发展环境。

    8.坚持党建引领、激情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扛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引导全员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补短争优创一流分类提升活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依托融创中心等创新平台和重点企业聚集创新人才,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机融合。积极响应市委激情奋斗、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号召,提振激励干部职工精气神,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对上争取等重点工作中敢于担当、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基建等为重点严格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审计监督,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庸懒散浮拖乱等作风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一室一部七局,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内审室)、经济科技局(统计局)财政局(金融国资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下设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心和投资促进中心3个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债务付息支出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9500万元,2024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5.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眉山高新区工作开展实际,2025新增了部分重点、刚性项目。

    (一)收入预算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为95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支出预算9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95万元,项目支出8376.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50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5.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眉山高新区工作开展实际,2025新增了部分重点、刚性项目。

    收入95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4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0万元,2024增加285.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眉山高新区工作开展实际,2025新增了部分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3.4万元,占86.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8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85.42万元,占0.9%债务付息支出1028万元,占10.82%

    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84.31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613.46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新区企业的奖补资金高新区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34.59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商引资、党群建设、统计工作、维稳工作、安全环保、纪检监察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5.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8.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8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电费30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2025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4年减少0.4万元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高新区工作调研、环保安全监督检查、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

    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5.6

0

2.8

0

2.8

2.8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6

0

2.8

0

2.8

2.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万元,比2024预算减少13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913.46元,其中:园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外包服务60万元,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竣工结算审计42万元,园区2025-2027年度安全专业技术服务140万元,2025年批次项目林地报批编制服务费140万元,2025年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编制费50.31万元,2025年园区测绘项目140万元,采购无机元素/重金属在线分析仪200万元,2025-2028年环保管家服务220万元,2025-2028年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自动监测监控站运维服务360万元,国家高新区创建编制服务费160万元,规划编制服务费200万元,申报咨询服务费100万元,购买扫描仪0.35万元,2025年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20.8万元,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底,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1套。2025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预计完成无机元素/重金属在线分析仪采购,实现园区48个大气重金属污染物指标实时监测。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2025年,园区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围绕国高创建攻坚年工作主题,坚持项目为王,充分发扬激情、担当、作为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抓高质量项目、增有效投资,加速推进国高创建、对上争取、化工园区扩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全力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现代化绿色化工产业园区。

部门项目的绩效目标:

1.园区综合管理:园区安全、环保等园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保障园区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园区各局室工作顺利开展。

2.园区工业发展资金:园区对企业工业发展的奖励资金,促进企业发展,为创建国家高新区夯实经济基础。

3.园区还本付息工作:保障园区债务还本付息。

4.园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外包服务:用于园区新建项目监理备案登记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查。

5.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用于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6.园区2025-2027年度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2025年批次项目林地报批编制服务费:保障园区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2025年批次项目林地报批。

8.2025年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编制费:保障园区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2025年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

9.2025年园区测绘项目: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依法监管”以及2025年全年国土、规划测绘工作的要求,开展2025年测绘项目。

10.采购无机元素/重金属在线分析仪:完成无机元素/重金属在线分析仪采购,实现园区48个大气重金属污染物指标实时监测。

11.20254-20284月环保管家服务:力争达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优良,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达标排放。

12.20256-20286月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自动监测监控站运维服务:通过建设园区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自动监测监控站,实现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

13.国家高新区创建编制服务费:完成眉山高新区发展战略规划、产业规划修编和汇报材料修编,对接国家、省相关部门,汇报创建工作。

14.规划编制服务费:全域产业规划、未来产业规划、“十五五”规划等各类规划。

15.申报咨询服务费:对上争取项目包装编制服务、园区平台建设咨询服务。

16.2025年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

17.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8个片区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210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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