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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3 16:19  市委党校 [字号: ] 打印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与眉山市行政学院、眉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眉山市委讲师团,实行四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体制,是市委直属的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是中共眉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完成2025年度科研、咨政课题调研,形成一批重大科研咨政成果;

2.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等主体班

3.开展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等培训;

4.组织基层宣讲,完成2025年度讲师团工作;

5.组织教研部人员外出调研、参观和培训,提教研咨能力

6.举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

7.协助市级部门办好各类培训班,承接各类外培班;

8.做好校园运维及后勤保障工作,为党校教学、科研等提供后勤保障

9.积极推进市委党校新校的建设后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属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末在职职工43人,其中:参公人员16人,事业人员27人,编外长聘人员6人。退休人员9人。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73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1.56万元,事业收入15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2731.5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7.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2万元,其他支出1500万元。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收支总预算2731.5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160.76万元减少4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73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1.56万元,占45%;事业收入1500万元,占55%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2731.5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7.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2万元,其他支出1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财政拨款预算收支1231.56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1160.76万元增加了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110.8万元,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11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40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教育支出1007.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1.56万元20241160.76万元增加了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110.8万元,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07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2万元,占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6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6.32万元,占5%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预算服务类2025年预算数为1007.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2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65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6.3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31.6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邮电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差旅费15.00万元,电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万元,劳务费12.00万元,水费2.00万元,办公费20.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物业管理费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24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2025年眉山市委党校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中开支用餐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2024年持平。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科研和培训等工作开展。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36

3

3

1.36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4.36

3

3

1.3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1.6万元,较2024108万元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82.5万元,其中:校园物业管理服务380万元,主要用于会务、安保、绿化等支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0.7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5万元、保险服务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截至2024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76147万元。其中业务用房86470.94平方米52899万元,办公用房3361.23平方米1916.26万元。公务用车119.5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抓好教研咨主责主业。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2025年度培训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各类主体班次培训任务;推进创新工程,精选调研课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研究,增强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完成科研结项、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开展基层宣讲,传播好党的创新理论;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为党校培训和科研工作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党校迁建后续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1)创新工程专项经费补助绩效目标:建强党校师资队伍基础,增强党校办学力量,提升党校办学质量;丰富党校自有课程,满足主体班培训需要;持续推进市委党校教研工作开展,不断夯实教研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教研工作质量。

2)讲师团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学习、研究、阐释、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省市各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打造特色宣传品牌。

3)研究生教务及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2025年研究生教务等工作;开展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

4)校园运维经费补助绩效目标:保障校园内秩序良好、干净卫生,确保校内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后勤运维人员劳务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为党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开展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5)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开展民主党派、新社会阶层、无党派人士和统战部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理论水平。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5126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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