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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3 10:30  市文化旅游局 [字号: ] 打印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 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文化馆职能简介

眉山市文化馆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承担着组织实施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活动及艺术创作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展览演出等重大活动。我馆有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文艺创作部和文艺演艺部。

(二)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重点工作

1.深度参与文化馆新馆建设工作,以第六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服务效能,争创国家一级馆,推动文化馆实现服务人数倍增、服务产品倍增、服务效能倍增,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2.抓好5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多场次、多类型文化活动,包括“眉山东坡大舞台”文化惠民乡村行、“我们的节日”等开展系列主题文化活动,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文化志愿小分队开展“六进”活动,将“小而美”的群众文化活动送到百姓身边。探索文化活动进景区模式,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发挥文化馆在旅游领域作用。二是抓好文艺创作。围绕“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东坡文化”主题,组织文化艺术创作活动。结合省级赛事,创作具有地方特色和高水准的文艺作品,展现地域文化魅力。三是抓好文化交流。积极参与“百舟竞渡迎端午”“千龙千狮闹新春”“天府百姓大舞台”等省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围绕“同城”“双圈”,共同策划举办具有影响力的文化交流活动,提升眉山文化影响力知名度。四是抓好艺术普及。持续开展“我们都是追梦人”全民艺术普及培训、“大家讲给大家听”公益讲座,“苏娃艺术荟”暑期少儿展演等活动,培养广大群众文化艺术兴趣和技能。广泛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完善基层群众文化辅导示范基地机制。五是抓好数字文化建设。完善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平台,丰富线上文化资源,提升用户体验。加强与新媒体平台合作,拓宽文化传播渠道,提高文化馆的社会影响力。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8万元。眉山市文化馆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257.8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6.02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收入预算为257.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支出预算25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5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57.8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6.0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85万元,比2024年增加16.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6.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67万元,占75.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3万元,占12.42%;卫生健康支出11.08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19.08万元,占7.4%。

具体情况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活动开展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购买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3.6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差旅费9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办公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单位应急保障。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合计

3.5


3


3

0.5

眉山市文化馆

3.5


3


3

0.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文化馆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眉山市文化馆采购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预算金额1.2万元。采购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预算金额0.8万元。采购财产保险服务,预算金额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文化馆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1)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单位正常运行,保障工资社保及时、足额发放和缴纳。(2)合理使用中央和省级、市级专项资金,配置和更新必需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转。(3)开展普及性艺术培训、艺术讲座,满足群众对艺术技能培训、艺术欣赏的需求。(4)开展基层文化辅导指导,组织开展惠民文化展演活动,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5)提供免费开放阵地服务,利用微信、网站、公共文化服务一体机为群众提供快捷、简便、时尚的数字文化服务。(6)组织创作群众文艺作品参加市级、省级及以上赛事,力争取得好成绩。(7)组织开展艺术交流活动,通过活动提升眉山城市形象、扩大眉山文化知名度。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详见附表6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眉山市文化馆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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