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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5-02-1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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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主管眉山在京的对外交流、宣传,参与群众信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加强联系。宣传介绍眉山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参与我市与驻在京之间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或参与经济技术合作,积极为经济技术交往牵线搭桥,协助地区内企业拓展市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工作。 3.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及市场动态等各类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指导“窗口”企、事业单位,协助当地有关单位管理眉山地区劳工,调解劳务纠纷,积极维护我市企、事业单位和在外劳工的合法权益。 5.搞好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领导赴所在地考察接待工作;尽力为市级各单位在当地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6.承办市委、市政府、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围绕中心、履职担当,着力做好党的建设、政务服务、综合联络、信息搜集和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 1.党的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眉山见行动,联络处抓落实”。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以强党性、提能力、优作风为目标,以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为重点,推动锻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驻京干部队伍。深化党纪廉政教育,引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接受监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2.政务服务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紧紧围绕眉山在京重要政务活动和部分省厅来京公务的“食住行会”等事项,统筹做好重要接待、重大会议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坚持细致精致极致,提升服务保障品质和水平。 规范服务保障流程,清单化梳理各项细节,形成体系化的事项清单。统一服务保障标准,将标准化作为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政务服务标准的制订和动态完善。展现眉山文化,充分挖掘和整合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旅资源,融入服务保障各个环节,以文化提升品质。完善服务保障基础,不断优化提升联络处内部硬件设施、环境、安全等基础工作,为高质量服务保障提供重要支撑。 3.综合联络 全面把握市委锚定的“三市一城”战略,对照现代化眉山建设“1+3”产业体系构架,细化研究驻京对外联络拓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 加强对接在京央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努力争取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各方面的支持。积极与科技、经济、文化等领域在京眉山籍(在眉山工作过)优秀人才联络交流,建立联络信息库,常态化对接联络,定期举办“京眉圆桌会·乡贤话发展”“走进眉山看变化”等系列活动,以活动联络乡贤、以乡贤链接资源,引导“贤智”“贤力”赋能眉山发展。加强与省驻京办及其他市州驻京联络处联系联动,积极推动优质资源分享联用。 4.信息搜集 紧贴跟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挥地处首都政治优势、资源优势、智库优势,拓展信息资源平台,更深更广挖掘共享信息资源和智力成果。精准收集、深度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向以及全国各地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及时研究提炼总结,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咨询调研信息。将报送的重点信息从“全国怎么看”向“我们怎么干”深度延展,既论证重要性、分析可行性,更借助专业人才和视角,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5.信访维稳 建好机制。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和重要节会值班制度。加强与省驻京工作组、北京市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市信联办的统一领导下,与市、县信访局及属地定期会商,紧盯信息查控、前期劝返、后续跟进等重要环节,疏堵结合;按照“事要解决、人不回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驻京信访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按政策办事的能力,快速反应、积极疏导群众的能力和化解矛盾、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树立底线思维。以“稳定压倒一切”和“群众利益无小事”为重要原则,切实把眉山籍群众进京上访问题控制住、解决好,确保“三个不发生”。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年末在职职工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8人、临聘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525.2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收入预算为525.2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支出预算为52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0万元,项目支出342.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25.2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5.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20万元,比2024年减少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81万元,占90.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万元,占比4.67%;卫生健康支出8.49万元,占比1.62%;住房保障支出14.37万元,占比2.73%。 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00万元,全部为后勤物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后勤安保工作,定期开展保洁、绿化工作,创造整洁、有序的行政办公环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维稳经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在京合法权益的维护,及时防止眉山籍群众在京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维护首都稳定。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信访工作经费2025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解释、分流和劝返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正常运转工作经费2025年预算数为218.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我市市级各单位、省级相关单位来京公务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加强对外联系、宣传眉山,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做好农民工综合党委的服务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8.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7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2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降低0.04万,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正常运转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预算降低0.03万,下降1.39%,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如下表: 眉山市政府驻京联络处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4万元,比2024年减少4.6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加强管理,人均标准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政府采购预算5.9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8万元,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2.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底,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共占用国有资产1731.45万元。包括土地463.9平方米,房屋面积1317.2平方米,通用设备213件,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2025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车辆购置计划。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1)有序为我市各级单位和省级有关单位来京公务提供服务保障;为市委市政府在京举办大型会议、座谈会提供会务保障。 (2)积极加强对外联络、深化对接,有力推广我市“三市一城”建设总体目标;紧盯国家部委政策动态,认真搜集、梳理、研判、报送有价值的信息,为决策提供参考。 (3)顺利完成对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的解释、分流和劝返等工作,确保对眉山籍进京上访人员接得出、不滞留;稳得住,不重访;劝得回、不出事。 (4)有效开展眉山籍在京农民工和流动党员的集中教育、政策分享和维权帮扶等活动,切实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尽力做好协调帮助工作;宣传介绍眉山发展现状,畅通返乡创业信息渠道。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做好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和维修,保障政务服务、对外联络、信访维稳等工作正常开展。 (2)维稳经费:与国家部委、北京公安、省驻京办等单位加强联系、合作,及时劝返眉山籍上访群众,维护首都安定和谐。 (3)信访工作经费:做好眉山籍群众到京上访政策宣传、情绪疏导、人文关怀和劝返工作。确保对眉山籍进京上访人员接得出、不滞留;稳得住,不重访;劝得回、不出事。 (4)正常运转工作经费:做好我市市级各单位、省级相关单位来京公务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加强对外联络和宣传,促进我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做好眉山籍在京农民工和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5年2月9日 | ||||||||||||||||||||||||||||||
【20250209+眉山驻京联络处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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