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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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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和园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财税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全市涉及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权限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财政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做好“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落地兑现。强化财金互动,充分发挥各类基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专项债券、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监管,推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全面提速,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二是加强收支运行调度。加强税源培植和资产资源盘活力度,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积蓄后劲。强化税收征管,加强财税互动,规范非税收入秩序,确保收入真实有支撑。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用于支持引领性、支撑性强的重大项目,提升重点领域支出强度。硬化预算约束,严把支出关口,精打细算,确保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三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三保”支出管理,建全“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管理新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防范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抓好地方财经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与巡察、审计、人大等监督的贯通协调。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共同理财意识,推动各级各部门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都必须管绩效和监督,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财政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收支总预算1513.0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因机构改革并入眉山市财政局,导致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收入预算为1513.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支出预算15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12万元,项目支出43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513.0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因机构改革并入眉山市财政局,导致支出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3.0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因机构改革并入眉山市财政局,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4.57万元,占8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43.91万元,占1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7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4.77万元,占6%。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37.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5.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9.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4.7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5万元等。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是原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因机构改革并入眉山市财政局,导致支出增加。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财政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4.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因机构改革并入眉山市财政局,导致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公务用车油费、保险、维修的采购预算为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财政局机关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5年眉山市财政局机关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513.0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44.72万元;运转类项目 2个,涉及预算46.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6个,涉及预算387万元。 1. 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法制财政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开展普法宣传、普法竞赛、法律诉讼的费用。印制相关法制资料、“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眉山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资料、制度印刷、公开公示栏制作、印制公开宣传资料、录制法制宣传公益活动等支出。 信息化建设经费:债务系统服务费,采购系统服务费,信息化建设费费用及各类软件的运维费、硬件配置费,保障核算软件、采购平台、非税运维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综合财务报告、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建设费等系统的软件、硬件平稳运行。“一卡通”系统建设及运行费。财政业务专网身份认证系统,提升财政业务专网的安全、保密功能。 绩效评价经费:引入第三方机构,选取部分政策支出、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办公设备。 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监督、检查经费,保障纪检监督工作。 办公区域维修:办公区域各类维修等。 财政事务综合管理:保障财政综合性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推进财政税收和非税征收工作,完善财政税体制改革工作。 金融支持创新示范区建设行动项目: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债券市场融资、企业上市倍增计划、交子金融“5+2”平台同城共享等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35101+眉山市财政局机关.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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