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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2 11:32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和规划监督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指导县级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4.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5.配合国家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组织、协调、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有关职责分工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局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市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与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共行政区划信息的眉山市行政区划图。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保护资源,巩固发展基础。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督查、考核制度,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科学制定年度恢复计划,稳妥有序推进恢复补充;强化督导调度,有序推进监测流出耕地核实整改;优化田长制运行机制,落实巡田激励政策,提升监管效能,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二是严肃开展督察执法。有序推进历年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促进度和提质量方面双向发力,确保问题整改高质高效;积极做好2025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迎检工作,争取督察反馈问题持续“减量降级”。加大未批先建违法用地问题、耕地保护(砂石)领域突出问题、耕地“非农化”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历史存量违法用地问题等排查整治力度,审慎稳妥推进整改;强化综合动态监测和常态巡查,严肃查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三是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完成洪雅县和丹棱县2个重点生态县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有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下达的34.58公顷目标任务;对第三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砂石行业管理无序”“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快问题整改销号,健全完善监管措施,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2.保障发展,激发增长动力。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加快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实施,研究出台详细规划管理文件,提升详细规划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灵活性;指导区县制定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继续实施增量空间紧约束管理,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统筹增量空间,督促区县通过增量挖潜归还省级周转指标,严格落实边界管控要求。二是优化土地要素统筹配置。综合考虑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空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情况,精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深化服务理念,前移服务阵地,依法依规做好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报批工作,不断提高建设用地保障效率,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高效完成处置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利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确保“标准地”供应比例达100%;深入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有序推进开发区审核相关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3.呵护生命,提升发展效能。一是大力防灾减灾。按照“四季防地灾”要求,持续抓好隐患排查、培训演练、预警预报、避险管控、应对处置等常态防灾工作,有序实施地灾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降低地灾风险隐患,减少受威胁群众数量。二是全力保障安全。牢牢把握矿山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等重点,抓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守住自然资源安全底线;同时,持续加强信访线索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提高网办事项覆盖率;结合信用中国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部分材料实行承诺制审批,进一步加强信用审批应用;完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告知承诺书模板,加大信息共享,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高协同服务能力。

4.创造价值,贡献自然力量。一是有力推进土地储备债券项目实施。完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工作流程,统筹谋划市本级并指导各地进行项目包装,确定债券申报发行优先序,同时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省级审查要点、债券项目包装发行要求,分类分项收集整理所需资料,确保国、省确定债券规模和报审要求后,第一时间开展土地储备项目申报发行专项债券工作。二是有效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严格按照部省新要求,督导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仁寿县藕塘镇、丹棱县齐乐镇三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开展镇、村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镇、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启动项目实施。三是有序开展土地出让。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聚焦全市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形势分析研判,结合重大项目用地和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申报需求,科学编制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土地出让,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确保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不低于16亿元。

5.建强队伍,凝聚发展动能。一是加强干部管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严从实强化党员干部监管,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使用,做到用得精准、用当其时。深化容纠并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坚持把工作实绩与等次评定紧密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激发广大干部追赶超越、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二是加大引才力度。持续推进人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单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发展需要等综合情况,科学预测干部的年更新率,科学设置年招录计划,适度扩大人才引进数量;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用,不断把人才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人才活力变为创新动力。三是加宽培训渠道。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培训需求,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大讲堂、青年大讲堂等平台的教育培训作用,突出创新载体,丰富培训形式,进一步分层次、分专业加大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办事效率和业务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眉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眉山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眉山市国土空间开发整理中心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6,511.79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6.14万元,项目支出2024增加6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将原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基本支出减少39.8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收入预算为6,511.7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支出预算6,51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7.79万元,项目支出1,7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511.79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6.14万元,项目支出比2024增加6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将原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基本支出减少39.8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6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总预算为6,511.79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6.14万元,项目支出比2024增加6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将原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基本支出减少39.8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14万元,占9.74%卫生健康支出219.31万元,占3.37%;城乡社区支出22.40万元,占0.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62.13万元,占80.81%住房保障支出373.82万元,占5.74%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预算数为422.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预算数211.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预算数为92.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行政单位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预算数为126.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2.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预算数为1613.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预算数为56.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5预算数为9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编制、管理业务工作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5预算数为864.60万元,主要用于 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矿业权规划管理  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等项目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2025预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眉山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适配省厅平台升级改造服务等相关工作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5预算数为36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确权登记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项目费用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25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预算数为2097.33万元,主要用于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及后勤物管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预算数为373.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9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经费62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6.25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46万元,邮电费22.20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差旅费57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租赁费14万元,会议费24.2万元,培训费26.6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劳务费4.14万元,委托业务费127.81万元,工会经费8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他交通费用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70万元。2025年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24年减少14.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政策,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务接待费比2024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实际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2025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来函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管理,减少一般性支出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0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治、脱贫攻坚、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科目)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6.2


28.7


28.7

7.5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19


15


15

4

眉山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0.4





0.4

眉山市国土空间整理中心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4.5


3


3

1.5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

2.5


2


2

0.5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5


3


3

0.5

眉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3


2.7


2.7

0.3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3.3


3


3

0.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20万元,比2024预算减少29.8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属事业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07.2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其中购买办公设备40万元,复印纸3万元,购买餐饮、车辆加油维修保养等服务205.23万元,购空调机组59万元。2025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1辆。单位价值100以上大型设备中央空调2套。2025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5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见附表7

2.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纳入2025年的所有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5年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目标见附表6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规划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表

见附表。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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