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1 14:36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简介: 1.负责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 2.研究拟订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 3.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 4.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 5.研究制定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6.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和政策,协调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 7.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企业节能减排的指导、管理; 8.负责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生产要素调配;负责电力执法工作; 9.负责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推进工作; 10.牵头市属以上工业企业社会稳定,工业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市属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1.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发展;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做好重大活动期间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 12.负责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全会安排部署,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制造强市首位战略,突出“比规模、比增速、比贡献,拼争取、拼推进、拼服务”,实现全市“十四五”工业经济圆满收官,加快建设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基地。 1.比建圈强链,拼出产业竞争新优势。 (1)新兴产业进圈强链。制定重点产业链三年工作方案,绘制产业链图谱,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融入全省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融入全省新型显示产业链和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融入全省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制定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推进工作方案,融入全省医药健康产业链和成渝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力争2025年“1+3”产业规模达到1800亿元 (2)传统产业加快转型。深入实施“智改数转五大行动”,梯度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数字领航企业。加快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企业开展“微技改”。持续推动国省市绿色制造单位梯次培育计划,督导太和、科工园片区企业“迁转关停”分类治理。力争2025年“智改数转”线下诊断率70%以上,实施“智改数转”项目100个以上,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单位10户以上。 (3)未来产业精选赛道。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培育发展低空经济、新型储能产业、生物制造、卫星应用等未来产业,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融入全省低空经济、航空航天重点产业链,卫星应用优势产业链和商业航天及卫星网络产业新赛道。 2.比有效投资,拼出高质发展新引擎。 (1)紧盯国省战略引项目。开展“百商引企、百企同链”招商行动,紧盯熊猫项目等,全力招引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紧盯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全力承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东部地区重点产业转移。2025年招引制造业项目80个以上。 (2)围绕在眉企业挖项目。开展制造业内生项目挖潜建设行动,围绕万华化学、通威太阳能等链主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共同谋划在眉发展规划。引导启明星、信利高端显示等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年实施技改项目100个以上。 (3)全生命周期服务推项目。加强项目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管理,优化竞技拉练方式,推动通威太阳能(彭山)二期、锦源晟二期等100个项目开工建设,储元世纪、蒙牛智科等100个项目竣工投产,力争纳入省重点工业项目个数居全省前5。 3.比中试转化,拼出创新驱动新动能。 (1)打响西部中试转化名片。出台“中试—熟化—产业化”全链条支持政策,动态发布重大科研成果和技术需求“两张清单”,加大“杉杉锂电负极材料”等14个省级中试平台培育力度,支持万华化学、金象瑞能中试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企业中试成果产业化。 (2)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组建眉山实验室,支持万华化学争创国家级中试平台。支持中车眉山、金象赛瑞申报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承接转移重点实验室。加快推动省级预制菜创新中心挂牌运营。2025年力争新建中试平台20个。 (3)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完善研发投入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博雅、万邦等重点企业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积极参与“揭榜挂帅”“赛马”项目,扩大企业影响力。2025年争建创新研发平台20个。 4.比优质服务,拼出市场主体新质效。 (1)千企调研解难题。打造工业领域千企调研助企服务品牌活动,严格落实“发点球”制度,用好用活中小企业服务券,推动新一轮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织开展金融对接、供需对接等重大活动5次以上,开展超500人次的专业培训10次以上。 (2)壮大规模育龙头。促进龙头企业深耕眉山、扩大生产,培育一批生态主导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头部企业,发挥“火车头”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力争100强工业企业规模突破1400亿元。 (3)梯度培育提质效。持续健全梯度培育格局,依托各类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更多腰部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2025年力争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户。 5.比承载能力,拼出园区平台新能级。 (1)加快国高创建提能级。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沟通机制,细化任务分工,优化重组眉山高新区,完善创建基础条件,编制战略规划、产业规划,建立发展指标统计体系。2025年力争全市园区规模突破2000亿元。 (2)优化功能配套强承载。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承载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推行“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持续推进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利用,引导“工业上楼”。 (3)创新体制机制优服务。推进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改革,积极争取全省下一轮集成授权改革试点,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提高园区政务服务水平。探索实施“管委会+公司”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构建灵活高效的园区管理模式。规范控制入园涉企检查、调研次数。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8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9万元。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689.2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46.5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1689.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支出预算168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29万元,项目支出4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89.2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46.5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8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9.29万元,比2024年减少946.5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3万元,占9.28%;卫生健康支出54.2万元,占3.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86.06万元,占82.05%,住房保障支出92.29万元,占5.46%。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及临聘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47.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及维持部门日常运转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8.6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室数字化建设、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会议室改造经费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 产业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403.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监察工作经费、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经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接重大活动保障、工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普法宣传、工业经济运行经费、能源保障工作经费、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经费、工业园区发展工作经费、1+3产业培育经费、制造强市工作经费、建圈强链工作经费、“智改数转”工作经费、通信行业发展工作经费、未来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工业投资专项经费、技术创新工作经费支出。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金融工作经费支出。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2.7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2.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 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4.39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基础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4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物业管理费28.0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租赁费4.00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2.9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30.00万元、工会经费3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25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4年减少7.5万元,减少原因是3辆特种车辆费用由中省专项资金保障。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减少9万元,减少原因是3辆特种车辆费用由中省专项资金保障。单位现有公务车辆7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调研、节能监察等工作开展的用车需求。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机关0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5.6万元,下降27.2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采购计划为公务车车辆保险、维修维护费、油费。其中:公务车车辆保险为1.0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5万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7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制造强市首位战略,突出“比规模、比增速、比贡献,拼争取、拼推进、拼服务”,实现全市“十四五”工业经济圆满收官,加快建设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基地。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节能监察工作经费:开展市内高耗能企业节能监察,积极推动整改,确保被监察企业能耗符合国家标准;开展培训会1次,提高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2)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经费:开展企业梯次培育工作。 (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接重大活动保障:年内开展2次对接以上,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对接活动,到重庆市和成都都市圈相关区县学习,邀请重庆市和成都都市圈有关区县率企业莅眉对接参观并召开会议,形成长期互访机制。 (4)工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局提供专业服务指导,并对全市300户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普法宣传:开展法律进企业;组织法律专家开展法律体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制作发放法治宣传手册。 (6)工业经济运行经费: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12次、年底总结大会一次、开展业务培训一季度1次。年度目标任务是规上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7)档案室数字化建设:单位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建设。 (8)能源保障工作经费: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拟订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负责大件运输协调工作。 (9)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后勤工作正常开展。 (10)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工业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工业企业全面达标、重点涉磷企业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化工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散乱污”整治等工作。 (11)工业园区发展工作经费:定期召开园区建设发展会议,解决工业园区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工业园区运行督导,指导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发展。 (12)1+3产业培育经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工业总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企业总产值、“1+3”产业增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占全市工业比重超过50%。 (13)会议室改造经费:人员及科室增加,新增会议室需改造满足办公需求。 (14)支持金融工作经费:召开融资对接会4次,促进我市企业融资需求,开展金融大比拼活动,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15)制造强市工作经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6)建圈强链工作经费:眉山同步建立协同机制,到成都、德阳等地方开展对外对接。完成建圈强链各项指标任务,开展对外对接,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17)智改数转”工作经费:推进眉山市“智改数转”工作。 (18)通信行业发展工作经费:开展通信行业会议、调研考察、培训、对上争取。 (19)未来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精准研判未来产业发展态势,确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推动未来产业发展稳定向好。 (20)工业投资专项经费:保持工业投资平稳增长。 (21)技术创新工作经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及省、市技术创新相关核查、认定、评审、宣贯、培训等工作。 (22)固定资产购置:提高单位职工工作效率。 (23)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保障各类考试无线电安全的正常开展,满足全市各单位对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高科技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产业发展(项):指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