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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业余体校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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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业余体校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市业余体育训练工作。 3.实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 4.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 5.组队参加上级各类竞赛活动等。 (二)眉山市业余体校2025年重点工作 (1)积极备战省运会,科学制定本年度青训工作详尽规划 1.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参与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青训队伍,确保资源倾斜。 2.日常训练督导:实施全面日常训练督导机制,分阶段细致监测与评估训练效果。 3.优先资源配置:针对关键性及优势项目,优先配置顶尖训练器材、专业装备及先进训练场地。 4.确保充分准备:各青训队伍科学制定年度、季度、月、周、日等各阶段的训练计划,确保以最佳状态迎接比赛。 (2)对标省运会,做好锦标赛参赛相关工作 为在2025年四川省锦标赛中取得佳绩,并为2026年省运会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将: 1.对标省运会:仔细研究《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确保备战参赛工作符合各项要求。 2.力争新突破:在往年省锦标赛取得的成绩基础上,设定更高目标,力求实现新的突破。吸取比赛经验,优化未来策略,及时组织各项目省锦标赛赛后总结会。 3.金牌得失剖析:详细回顾比赛过程,分析金牌得失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4.战术安排复盘:全面复盘战术执行情况,探讨调整与优化空间。 5.专项技术研讨:聚焦运动员专项技术能力,分析强项与短板,提出提升措施。 (2)加大运动员输送力度,强化青训保障工作 为加强运动员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竞技水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输送新苗子:在2024年基础上,再输送5-10名新周期苗子到省专业队集训。 2.加强保障工作:对各项目在省队正式或长期集训的运动员提供全面保障。 (4)推进省市共建项目,提升青训水平 认真做好共建工作,积极推进省市共建摔跤、柔道、攀岩、皮艇等项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持续做好训练场地(馆)免开工作 持续认真做好我校乒乓球训练馆、足球青训基地、篮球青训基地的免费开放工作。制定详细开放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市民能够便捷、安全地使用体育设施,同时加强场地维护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业余体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5.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眉山市业余体校2025年收支总预算182.1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3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业余体校 2025年收入预算为182.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业余体校2025年支出预算1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2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业余体校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82.1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1.3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5.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业余体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12万元,比2024年减少31.3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教育支出125.54万元,占68.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0万元,占11.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万元,占9.82%;卫生健康支出6.18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占5.89%。 具体情况为: 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5.54万元,主要用于我校的后勤管理方面支出、日常开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我校选材及购置运动员训练用品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8.30万元,主要用于我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业余体校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8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租赁费0.50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2.50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8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业余体校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业余体校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业余体校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业余体校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业余体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2025年采购计划0.68万元,购买1台台式计算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业余体校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1)认真做好各项目参加2025年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参赛工作,力争完成本年度省锦标赛三十三枚以上金牌的既定任务。 (2)积极输送新苗子,在2024年的基础上再输送5-10名新周期苗子到省专业队集训,加强对各项目在省队正式或长期集训运动员保障工作。 (3)各参赛项目积极做好新周期选材工作,选材人数尽量达到各项目满编的120%,同时完善并使用《眉山市体育后备人才选材及训练系统》。 (4)认真做好新区西门乒乓球训练馆免费开放工作。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场馆全年免费对市民开放:乒乓球馆、健身操馆全年免费对市民开放不少于300天,每天开放不少于8小时,健身操馆保障健身爱好者健身需求。乒乓球馆不但保障广大群众健身需求还保障我市乒乓球项目运动员乒乓球专项训练,通过训练参加省年度比赛及省运会为我市竞技体育增光添彩。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学校后勤物业管理维修炊事等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3)运动员体育训练:学校各项目组到各区县选拔运动员进行体育训练,参加省年度锦标赛及省运会,并在本年度锦标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奖牌20枚以上。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眉山市业余体校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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