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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1 09:5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收支预算说明………………………………………3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4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6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6

十、名词解释……………………………………………8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能简介

负责对眉山中心城区建成并移交我单位的市政设施进行管理。主要负责制定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移交的车行道、人行道、广场、河道护栏、桥梁等市政设施实行统一养护,负责城区排涝、排污通道清障工作,负责市政项目工程管理工作。

(二)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市政设施管理维护主责主业,加强市政设施的精细常态维护,完成市政道路维修约3.4万平方米。二是密切跟踪国省出台的政策举措,明确项目资金争取重点,精心筛选、灵活包装市政项目,推动城市内涝治理、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完善城市路网等项目落地建设。三是修订完善2025年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全力保障主城区安全度汛。四是加大东坡湖、通惠河入河(湖)口及上游管网监管力度,持续做好雨水口油污倾倒整治,坚决防范、及时处置污水入河(湖)等环保风险,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治情况复查。五是持续开展城市道路空洞、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及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市政井盖等市政设安全运行。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2412.45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5年收入预算为2412.4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支出预算24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45万元,项目支出12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12.4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就业支出15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17.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2.45万元,比2024减少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和就业支出151.43万元,占6.28%;住房保障支出91.51万元,占3.79%,卫生健康支出52.37万元,占2.17%城乡社区支出2117.14万元,占87.76%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9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4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2.3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7.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管护、桥梁和亲水平台管护、游乐设施管护巡查、道路挖掘恢复成本性支出等;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1.5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65.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万元,4万元,电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邮电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9.50万元,培训费0.2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差旅费9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3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单位应急保障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2

0

3.00

0

3.00

0.20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3.20

0

3.00

0

3.00

0.2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8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采购预算金额为1108万元,其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12万元,办公设备采购2万元,车辆保险费采购预算为18.4万元,车辆加油采购预算为16万元,车辆维修采购预算为15.6万元,市政维修用建材采购预算为415万元,维修用服务采购预算为6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雨污水管道、桥梁、游乐设施等市政设施实行统一维护和管理,对中心城区行政许可后的道路开挖恢复统一维护和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城市形象,有利市民出行。

2. 项目绩效目标

1)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工作:日常对市政设施进行管护。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疏通下水管道,维护市政设施,保障道路完好,保障下水道畅通和雨季度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

2)城区道路挖掘修复工作: 及时恢复开挖道路,保障道路完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保障商家企业市民生产经营和生活日常需求。

3)城区桥梁管护工作: 城区桥梁每年日常检测和管护费,拟新增每年4-5座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费。保障城区桥梁完好,利于市民、行人和车辆通行;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完好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4)城区游乐设施管护工作: 对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范围内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管护,保障游乐设施完好,利于市民休闲健身。

5)东坡湖亲水平台管护工作: 东坡湖亲水平台防腐木地板和防腐木栏杆每年打磨、上漆、上色、翻新和青石地板、青石栏杆、花岗石地板、沙木长廊亭子等的管护,保障东坡湖亲水平台完好,利于市民和行人休闲健身。

6)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对眉山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市政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平整完好。

7)后勤物管服务:单位办公用房618平方米、业务用房142平米管护和清扫保洁保证办公场所安全及设施完好和卫生整洁。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xlsx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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