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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路灯管理处关于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1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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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路灯管理处职能简介 按照市委编办“三定方案”核定职责,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主管局的要求制定中心城区的路灯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城市路灯照明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5.技术指导县(区)公共景观照明节能降耗工作、场镇农村路灯亮化。 6.受理和查处涉及路灯设施管理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 (二)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重点工作 1.精细管理,更高标准实施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围绕绿色低碳工作目标,开展单灯控制功能试点应用。排查城区有路无灯路段,为建设高品质生活城市营造优美舒适的灯光环境。 2.精心研判,更高水平实现服务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我处行业引领作用,开展城市照明行业管理与治理工作,持续指导县(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宣贯城市照明有关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照明管护总体水平。 3.精准施策,更大力度助推民生工程。将民生实事“场镇照明”与百强中心镇建设相结合,制定《眉山市村镇照明管理办法》,指导、服务场镇路灯建设管理,确保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4.精致创新,更新思路提升品质。加强城市照明创新能力,培养技术检测和研究专业人才。围绕纱縠行多功能路灯示范街打造、东坡湿地公园节点亮化、水舞秀设施维修升级提档,提升城市照明品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3118.5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收入预算为3118.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支出预算为311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54万元,项目支出24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18.5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8.54万元。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118.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8.54万元,比2024年减少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8.54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占100%。 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18.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路灯维护费、路灯电费、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后勤物管服务等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水费3.6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7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9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路灯管理处的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2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931.9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1.95万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55万元,生产作业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2万元,车辆保险服务9万元,路灯维修货物采购476万元,路灯维修服务采购3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有公务用车0辆,生产作业车辆1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的绩效目标 抓好路灯设施和光彩亮化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城市夜景亮化建设,高品质服务新中心城市照明工作,高标准提升音乐喷泉观赏品质,新技术建设远景楼调光系统,新路径拓展城市照明智慧化建设,全景化打造湿地公园夜景亮化,有效保障亮灯率、设施完好率、整洁率达标,打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灯光环境。 2.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办公区域房屋安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意外伤害险:临聘人员主要负责城区路灯、控制柜、地下网络设施的精心管护,确保亮灯率、灯杆整洁率、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夜景亮化。 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用于保障城区路灯维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有效的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提高了城区亮化水平。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路灯灯杆外观整洁美观和安全稳定运行,营造出优美的眉山夜景,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保障音乐喷泉(含水幕电影)正常运行,提升观赏品质,吸引游客,打造网红打卡景点。 路灯电费: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亮化我市夜景,美化城市面貌,营造优美灯光环境,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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