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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路灯管理处关于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0 15:5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路灯管理处职能简介

按照市委编办三定方案核定职责,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主管局的要求制定中心城区的路灯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城市路灯照明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参与中心城区道路、广场、雕塑、亭园的路灯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工程竣工验收。指导眉山市管辖的两区四县的城镇路灯的规划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街巷、广场、雕塑、亭园的路灯设施实行统一维护和管理。
   4.从事照明技术研究,指导、审查中心城区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路灯亮化项目的可研、设计等,并监管施工安装质量

5.技术指导县(区)公共景观照明节能降耗工作、场镇农村路灯亮化

 6.受理和查处涉及路灯设施管理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

(二)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重点工作

1.精细管理,更高标准实施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围绕绿色低碳工作目标,开展单灯控制功能试点应用。排查城区有路无灯路段,为建设高品质生活城市营造优美舒适的灯光环境。

2.精心研判,更高水平实现服务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我处行业引领作用,开展城市照明行业管理与治理工作,持续指导县(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宣贯城市照明有关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照明管护总体水平。

3.精准施策,更大力度助推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场镇照明与百强中心镇建设相结合,制定《眉山市村镇照明管理办法》,指导、服务场镇路灯建设管理,确保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4.精致创新,更新思路提升品质。加强城市照明创新能力,培养技术检测和研究专业人才。围绕纱行多功能路灯示范街打造、东坡湿地公园节点亮化、水舞秀设施维修升级提档,提升城市照明品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3118.54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收入预算为3118.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支出预算311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54万元,项目支出24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18.5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8.54万元。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118.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8.54万元,比2024减少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8.54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占100%

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18.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路灯维护费、路灯电费、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委托业务1.5万元,3.6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7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9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

0

0

0

0

0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0

0

0

0

0

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路灯管理处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2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931.9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1.95万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55万元,生产作业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2万元,车辆保险服务9万元,路灯维修货物采购476万元,路灯维修服务采购3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有公务用车0生产作业车辆12。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的绩效目标

抓好路灯设施和光彩亮化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城市夜景亮化建设,高品质服务新中心城市照明工作,高标准提升音乐喷泉观赏品质,新技术建设远景楼调光系统,新路径拓展城市照明智慧化建设全景化打造湿地公园夜景亮化,有效保障亮灯率设施完好率整洁率达标,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灯光环境

2.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办公区域房屋安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意外伤害险:临聘人员主要负责城区路灯、控制柜、地下网络设施精心管护,确保亮灯率、灯杆整洁率、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夜景亮化。

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用于保障城区路灯维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有效的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提高了城区亮化水平。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路灯灯杆外观整洁美观和安全稳定运行,营造出优美的眉山夜景,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保障音乐喷泉(含水幕电影)正常运行,提升观赏品质,吸引游客,打造网红打卡景点。

路灯电费: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亮化我市夜景,美化城市面貌,营造优美灯光环境,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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