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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0 15:39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处置和租赁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0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

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管局决策部署,以改革的精神和奋进的状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1.国有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按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租用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处置审批,加强办公用房统筹调剂,加强闲置资产整合和有效利用,积极推进市本级公物仓建设。

2.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形成长效机制,丰富宣传方式,不断增强群众节能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二是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热泵技术应用等项目。三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扎实开展节能减排、“禁塑”、生活垃圾分类、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碳达峰碳中和等重要工作,推动我市节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四是积极开展节能工作调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入企业投资,减少政府资金投入,提升节能改造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3.公务用车管理。开展公务用车调研,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试点工作。

4.后勤服务保障。一是全面提升后勤服务标准化规范,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化操作。二是以投促大厦办公区职工食堂为抓手,按照省标和先进市州食堂标准建设规范标准的职工食堂,打造全市食堂标杆。三是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平安办公区。四是联合相关单位制定我市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五是全力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旭光小区各项治理工作。稳妥推进旭光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落地落实,有效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4年末在职职工27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15人;服务中心事业人员6人、控制数人员2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9人,其中局机关退休人员18人,机关服务中心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956.9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3956.9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395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96万元,项目支出342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956.9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2.19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7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6.96万元,比2024年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2.19万元,占96.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6万元,占1.78%;卫生健康支出24.37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39.94万元,占1.01%。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822.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节能改造经费、集中办公区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费、安保和清洁卫生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46.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9.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万元,邮电费6.2万元,差旅费5.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2025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增加0.5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2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用于3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开展。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58


156



156

2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






2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

6


6



6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150


150



15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475.15万元,其中:市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租赁费757.66万元、市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物业管理经费123.4万元、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1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603.75万元、交流干部周转房食堂外包服务103.2万元、采购空调机1.8万元、集中办公区安保经费215.64万元、集中办公区保洁经费142万元、集中办公区食堂外包服务25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3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公务用车平台车载定位系统运行费。为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公车平台建设要求,建设“全省一张网”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

(2)节能工作经费。按照省管理目标考核要求,落实好宣传,新技术应用,目标任务督查落实等工作。

(3)市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租赁费。为满足市本级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需要,依法依规租赁场地,作为市本级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

(4)市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物业管理经费。为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管理运行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5)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云安全和系统服务)。1.云安全服务项目:提供眉山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云计算安全集成服务:云虚拟化WEB应用防火墙服务、云虚拟化日志审计系统服务、云虚拟化数据库审计系统服务、云终端安全检测与响应服务。2.系统服务项目:眉山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后期维护及验收。

(6)节能项目经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四川省公共机构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我市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大力推进太阳能、空气源、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拟在2025年实施新能源建设项目。

(7)机关事务运转支出。保障机关运行,开展机关事务业务方面的相关宣传工作等。

(8)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根据研究投促大厦办公区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眉府阅2023(26)号)要求,依法依规按照市场价就近整体租用具备办公条件的场所。

(9)投促大厦食堂租金。为投促大厦食堂提供服务场地。

(10)集中办公区电梯租赁费。保障集中办公区职工出行方便。

(11)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全年集中办公区环境安全运行,为入驻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12)交流干部周转房经费。主要保障交流干部周转房的日常运转,做好周转房食堂服务管理。

(13)集中办公区安保经费。集中办公区提供安保服务,确保集中办公区安全、稳定。

(14)集中办公区保洁经费。做好集中办公区保洁服务。

(15)集中办公区食堂外包费。做好集中办公区食堂外包服务。

(16)后勤物管专项经费项目。保障公车中心正常运转。

(17)驾驶员劳务派遣费。保障劳务派遣驾驶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使公车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和派遣管理费。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项目经费补助。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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