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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总工会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2025-02-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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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总工会职能简介 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组织和领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权益矛盾调处、保障机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开展培训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意外灾害救助、政策咨询、信访接待等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管理、审计工作。 (二)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重点工作 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工会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把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坚强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群体,坚决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思想上高度统一、意志上更加坚韧、行动上坚决有力。 2.发挥劳模工匠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宣传好劳模工匠和一线职工的奋斗历程、先进事迹,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榜样就在身边的生动场景,引导全市广大职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做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实践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 3.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围绕《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省总部署安排,制定眉山工会具体落实方案,重点抓好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维护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等5个方面工作。 4.做优工会维权服务资源手段。全面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2025年实现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组建率达到90%,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率达到80%,针对维护劳动经济权益、高温天气健康权益等全年发出集体提示函不少于2份。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联合调解中心作用,加大职工维权力度,用好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和园区维权服务站,常态化开展“解决农民工欠薪”行动,做到职工维权应援尽援。 5.做实职工生活品质提升实事。常态化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800户以上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户每年提供不低于4000元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等困难帮扶,实现建档困难职工全覆盖。深入开展普惠出行、品质课堂、“眉山人购眉山”“百万职工游巴蜀”等活动,助力消费。 6.做好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依托交通、家政、女创等工会联合会、行业协会,通过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领域职工代表座谈会及重点走访各行业龙头等形式,做好全市职工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12351工单办理,切实做好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以实际行动把“五个坚决”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守牢“五个不发生”底线。 二、单位构成 眉山市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3个(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眉山市教育财贸产业工会、眉山市职工服务中心、眉山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眉山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83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将目标绩效奖纳入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收入预算为4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支出预算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15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3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将目标绩效奖纳入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万元,比2024年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将目标绩效奖纳入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73万元,主要用于:奖金、发放公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帮扶,劳模体检、关爱,困难劳模帮扶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8.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总工会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总工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9.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3.36万元,主要是财政将目标绩效奖纳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眉山市总工会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总工会有国有资产一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做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针对困难群体提标扩面开展帮扶;大力开展劳模关心关爱和困难劳模帮扶慰问工作,将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及时传递到位,服务群体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全国级、省部级、市级劳模关爱金。完善全覆盖劳模关爱制度,精心组织实施“五个一”活动,让全体劳模感受到关心关爱,标准为500元/人/年。 (2)困难职工帮扶。用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帮扶、就创业培训等。 (3)市级劳模体检。计划在2025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2025年市劳模健康体检工作,对我市机关事业位以外的市级劳模进行健康体检,切实做好我市关心关爱劳模工作。 (4)市劳模春节慰问。计划2025年春节前及时、足额将春节慰问金发放到每位劳模,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劳模心坎上。 (5)困难劳模生活补贴。健全和完善市级困难劳模生活补助制度。对2025年家庭人口月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市级困难劳模和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市级特殊困难劳模,进行生活补贴。 (6)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用于全市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元旦春节慰问。 (7)市属破产企业劳动模范荣誉津贴。计划2025年3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现对破产企业劳模关爱。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眉山市总工会单位公开报表(2025年单位).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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