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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0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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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基本职能如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政策措施。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9.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筑牢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补短争优创一流”分类提升活动,争创党建示范医院、标杆党支部,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与省内医学院校的合作交流,探索组建专家工作站、工作室,依托领军人才及在眉专家,通过项目带动、团队建设、专家带培等提升全市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统筹推进“组团式”帮扶和对口支援工程,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2.以委市共建为主线,抢占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持续深化“委市共建”合作,打造高质量合作示范样板。高水平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四川省儿童医院一期医疗业务拓展和同质化平移,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三期项目立项。支持和保障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天府医院实现平稳运转,持续推进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天府医院二期项目。积极争创国家妇产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深化与国省高水平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合作,布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天府医院核医学等特色诊疗中心,推动西南医科大学硕博教学点尽快落地,实现医教研管一体化发展。全面总结“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成效,深入论证“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方向和重点目标,谋划储备一批支撑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力争纳入省市经济社会“十五五”规划。抢抓国省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快实施一批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和提质补短工程项目。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仁寿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等项目建成投用;推动丹棱县人民医院新址修建等15个补短提能项目加快建设,推动市精神卫生中心、洪雅县人民医院、青神县人民医院等8个项目加快前期工作。 3.以“双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医疗机构转型发展。深入分析疾病谱和异地就医大病种,规划建设区域专病中心,做好长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梳理政策清单,以揭榜攻关方式遴选建设单位,建设一批示范性、引领性的区域专病中心和国、省重点临床专科,整体提升区域内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健康管理中心,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健康管理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科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做大做强市级龙头医院,深入实施医疗品牌创建计划,建设一批特色化的国、省重点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群。支持彭山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新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持续推进3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1个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建设,力争创建8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储备、包装更年期保健、婚前保健2个国家特色专科。扎实推进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国家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项目和国家妇女两癌监测点建设。对照“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全面抓实医疗质量“五大专项行动”,抓好基础质量。持续推进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殡葬领域专项行动。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医疗”项目,全面建成眉山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打造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数智引擎”。 4.以补短提能为关键,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八大行动”,分级分类推进四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高水平建设医疗资源共享、医共体高质量管理2个“五大中心”和4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打造一批社区医院和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健全完善县域医疗卫生“编制池”,探索实行“县级统筹、乡镇所有、统一使用”的人员编制管理新模式,持续做好300名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才留才难的问题。全面总结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成效,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凝炼亮点,形成可复制的“眉山路径”。持续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5.以创新驱动为突破,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聚力推进两个“紧密型”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设立,完成并优化党务行政、医疗管理、公共卫生、人力资源等十大管理中心设立,推动“编制、岗位、经费”等“八统一”管理,并实质运行。加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做强牵头医院龙头引领能力,统筹建立县域内2个“五大中心”,全面建立“一金三池”,聚力推进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卫资金“两个打包”、全员年薪制等关键改革。打通医疗资源下沉渠道,推动人员下沉和服务下沉。健全完善县域医疗卫生“编制池”,探索实行“县级统筹、乡镇所有、统一使用”的人员编制管理新模式,持续做好300名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才留才难的问题。加快推进东坡区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由区委书记、区长牵头成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委会,构建城市医疗集团六级服务构架。完成城市医疗集团章程制定,完善双向转诊机制,落实“基层号源”,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二是深入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履行好卫健主管部门牵头职责,刀刃向内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医疗行为,开展“规范医疗行为管理年”活动,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整治过度诊疗、虚假诊疗等违规行为。积极协调医保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全力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药品行业管理,促进药品规范管理。加快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研究医保穿底情况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的重要课题,探索开展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延伸服务等非医保服务项目。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质扩面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三是持续推进“小切口、大纵深”创新改革。巩固11个省、市改革创新项目成果,积极探索村医队伍建设机制等卫生健康领域创新改革,切实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6.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发展壮大医药健康产业。瞄准关键领域,加强平台基地建设和重大科研攻关,依托高等院校搭建医药科研平台,强化科技支撑和科研成果转化。积极研发和推广具有一定特色的院内制剂,打造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制定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编制产业链图谱,加快完善产业链发展格局,开展重点招商活动,进一步擦亮西部药谷特色健康产业品牌,重点培育中医药、化学药、原料药,做靓雅连特色健康产业品牌。 7.以公平可及为重点,深入实施健康眉山行动。实施健康眉山17个专项行动,全面做好健康四川高质量发展试验县申报建设工作,青神县细致做好培育孵化工作,力争2025年纳入试验县。加强重大传染病与慢性病防控,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3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4.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8%以上。做好以市级为单位血吸虫病消除达标验收迎检工作。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不断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支持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探索儿科分级诊疗、儿童大健康及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径,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深度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在全市推进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督工作。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全域卫生城镇创建和巩固提升行动,着力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深入实施疾控机构改革,支持眉山市疾控中心创建三级甲等疾控机构,推进医防融合、医防结合发展。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按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标准建设市中医医院,支持洪雅县、彭山区、东坡区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在基层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中医阁建设。深入实施中医药综合改革,创新医保中医药支持政策,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 8.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用心用情做好卫生健康服务。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8项卫生健康领域民生实事。持续强化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巩固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成果,扩大普惠托育供给,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补齐农村老年医疗服务短板。聚焦失能老年人,优化和拓展“健康敲门行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重点支持东坡、洪雅打造多元化医养康养服务品牌,推进医养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服务体验,深入推进护理、就医体验提升行动,深化满意度测评和医疗纠纷处置,大力实施“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等便民惠民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 9.统筹抓好其他工作。持续做好法制政府建设、信息化建设、干部保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献血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眉山市人民医院、 眉山市中心血站、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眉山市第一托育园。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057.38万元,事业收入112825.14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175.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79万元,其他支出24241.0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万元。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170770.7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为17077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38.2万元,占8.0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057.38万元,占25.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2825.14万元,占66.07%;其他收入150万元,占0.09%。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17077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0万元,项目支出164640.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7795.5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9.2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3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057.38万元。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80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46.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00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79万元, 其他支出23995.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38.2万元,比2024年减少437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以及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807.72万元,占5.88%; 卫生健康支出12446.69万元,占90.6%;住房保障支出468.79万元,占3.41%;债务还本支出13万元,占0.10%;债务付息支出2万元,占0.01%。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2.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5.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532.96万元,主要用于: 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66.48万元,主要用于: 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25.1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6.27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评、卫生应急,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等。 7.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436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人员经费和大型修缮。 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7.25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勤运转费、办公设备购置。 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277.6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后勤运转费、办公设备购置、双创工作开展。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9.88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9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应急机构运转,双创工作开展,办公设备购置等工作。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4.05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运转,双创工作开展,办公设备购置、采供血等工作。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结核病防治管理、血吸虫病防治、免疫规划管理、慢性病与地方病管理、传染病报告管理项目工作。 1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1.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68.79万元,主要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债务还本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 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还本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或委托银行转贷向外国政府借款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20.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 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或委托银行转贷向外国政府借款利息(含管理费)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万元,电费1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差旅费76.3万元,工会经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会议费15.3万元,劳务费78.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培训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45万元, 水费14.5万元, 维修(护)费9.3万元, 委托业务费4.4万元, 物业管理费 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 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68.05万元,专用燃料费2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5.3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增加44万元,眉山市中心血站和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公车购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用于29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2辆费用自理,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监督检查、采供血运行、疾控工作调研、指导、疫苗运转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44057.38万元和支出44057.38万元,比去年减少1810.75万元。主要是眉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专项债成本性运营支出补助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6.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2.6万元,下降19.4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以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5年采购计划如下:采购公车用油8万元,采购公车维修和保养5万元,采购公车保险2万元,采购LED显示屏11万元,购买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127.8万元。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车辆加油、保险和维修维护 3 万元。 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2025年预算为23.1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8万元、财产保险服务2.5万元,台式计算机6万元,扫描仪0.35万元,黑白打印机0.7万元,彩色打印机0.6万元。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67.5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加油、保险服务等预算32.5万元;采血车和设备等预算235.05万元,均为开展采供血事业管理事务和项目推进所需采购。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5年采购计划为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保险服务、维修保养服务。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无采购计划。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3303.59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加油、保险服务预算19.00万元,复印纸24.00万元,信息化设备类和应用软件282.39万元,车辆类18.00万元,医疗设备类837.20万元,服务类2123.00万元。 眉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34,135.52万元。 眉山市第一托育园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45.94万元,其中:服务类政府采购245.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31辆,救护车辆1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139套。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4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的绩效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卫健委职责,夯实卫健委履职基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加强卫生系统管理,构建完善乡村卫生医疗体系,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眉山市卫生系统综合管理水平。有效发挥卫生健康工作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作用。加强卫生系统制度建设,化解医疗卫生领域矛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卫生健康事业费:完成卫生健康事业工作年初计划,完成省市下达新增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顺利发展。 (2)机关后勤物管:用于保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运转所产生的维修维护、设备购置更换、耗材使用、垃圾清运、安保及后勤人员费等。 (3)病媒生物监测经费: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达到国家C级标准。 (4)卫生综合监督专项经费:各项卫生综合监督工作的调研、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和其他临时性监督工作任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培训、督导检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查一级辖区内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工作;职业健康工作的培训、调研、督导检查等;全市医疗“三监管”工作的培训、疑似问题线索查处、督查调研等。 (5)结核病防治管理:开展结核病防治管理、督导指导检查,举办会议培训,总体到位率95%、治疗成功率90%、耐多药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95%。 (6)医政医管经费:通过开展日常督导、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区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管理水平。 (7)业务成本经费:医师资格考试综合考试(一试、二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相关考务培训、报名资格审核、费用收缴、考试组织、证书发放等工作。 (8)卫生健康规划事务与项目绩效管理经费:对全市卫生健康财务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财务和项目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省市要求对市域内市及以上专项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促进项目实施规范运行。内控制度建设和内控检查。 (9)血吸虫病防治:开展血防工作指导,会议培训等、市级迎接血防消除达标考核工作准备,制作血防消除达标汇报视频。 (10)计划生育协会事业经费:提升我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获得感、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促进树立健康理念,提升健康水平。 (11)卫生健康法制建设经费:法治培训会议,会议差旅,法治建设及行政审批资料印制购买,档案外包装订,法律顾问聘请费用、行政许可专家评审费相关工作经费。 (12)卫生应急:通过培训、演练、指导、装备购置等,提升卫生应急队伍能力,逐步配齐卫生应急装备,提升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综合处置水平。 (13)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依据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开展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培训,以及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演练活动等工作。 (14)卫生健康行业监督管理项目经费:完成年度内部审计任务。适时开展中央转移资金专项审计。 (15)爱国卫生专项经费:承办市爱卫会会务工作;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培训、指导和评审工作,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任务;印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控烟宣传等资料;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16)重点专科建设和质控中心建设经费:积极开展临床重点专科扩容惠民行动,不断提升医疗机构专科建设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持续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动市、县两级质控中心工作取得实效。 (17)卫生健康主题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健康知识普及,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对外宣传与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四川新闻网合作;加强健康眉山官微建设,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利用舆情监测平台,做好舆情监测分析,防止发生重大舆情。 (18)健康服务业发展与老龄健康经费:完善医养政策体系,保障落实老年人权益,营造敬老孝老社会氛围,提升老龄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19)免疫规划管理:开展预防接种管理、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预防接种工作。 (20)医改工作专项经费:推动医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1)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经费: 依据有关技术规范,每年对城市建成区范围的病媒生物实施同时段同标准全覆盖的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至少2次,根据灭效监测、考核等结果实施补充消杀;根据季节特点和侵害实际,开展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灭蟑等专项防制各至少2次;为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足量防鼠和防蟑螂等药物,承担灾后、突发事件应急消杀和完成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市民投诉(建议)指出的客观问题。确保城市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有效防控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2)人才保障与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市卫生人才选拔培养、卫生人才考核招聘、职称评审等;开展人事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开展人事目标考核;组织援彝援藏干部慰问;老协市卫健委分会组织活动等工作;县级干部管理服务;机关事业人员和聘用人员经费缺口保障。 (23)慢性病与地方病管理:开展慢性病与地方病督导检查,维持碘缺乏病、克山病、燃煤型氟中毒持续消除状态。 (24)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体系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和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强力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降低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生命质量。 (25)信息化建设经费: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市本级部门信息化工作;保障本机关有关信息设备、软件的正常运行和更换;开展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评审工作;开展网络安全保护建设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市级医疗“三监管”平台运行维护等,确保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信息化支撑。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工作经费:为全市299.55万常住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20万人,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7万人。 (2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落实各项计生惠民政策,实现应奖尽奖、应助尽助,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促进计生家庭和谐健康发展;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加强培训督导,促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规范运营,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提升人口数据质量,把握人口变动趋势。 (28)传染病报告管理项目: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传染病网络直报,确保不出现迟报、漏报和乱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29)眉山市农村医学定向生:对2024年度四川省定向专科生5人发放补助,每人1万元。 (30)干部保健服务工作经费:负责市干保委明确的干保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体检费用;服务对象疫情防控经费。 (31)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医疗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色、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农民群众能够就近享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 (32)卫生监督业务专项:绩效目标是开展对市直管医疗机构、辖区内一二类消毒生产企业、市采供血机构、市直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传染病防治监管、母婴保健和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监督及专项整治工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保障;卫生法制宣传培训等;开展其他相关卫生监督业务。 (33)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绩效目标是实现2024年完成年度单位安保、保洁、维修、绿化等机关服务运行类业务开展,确保物业管理顺畅。 (34)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经费:绩效目标是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待遇。 (35)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提供优质的办公设备可以提升职工的工作满意度,提高单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通过合理的设备购置计划,降低设备的维护成本和能源消耗,节省成本,同时可以优化单位的资源配置,避免设备的浪费和重复购置。 (36)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按需求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后勤工作正常运行。 (37)免疫规划项目:确保全市免疫规划、冷链运转正常进行,开展辖区技术指导,保障疫苗储存和运输规范管理。 (38)疾病预防与控制项目:开展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保障实验室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完成全年各类检测任务正常运转;开展三级甲等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开展卫生、应急能力提升、血吸虫病防治及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等工作。 (39)中德贷款还款项目: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下发的还款通知,及时准确归还中德贷款项目本金及利息。 (40)疾病、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运行和维护项目:保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及仪器检定等。 (41)传染病报告:开展1季度和半年督导,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结合等级评审要求,印发《眉山市零缺报医疗机构评估方案》并对连续3个月无传染病报告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迎接省级传染病督导;定期对传染病报告质量进行通报;统一印发《法定传染病标准汇编》;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培训。 (42)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项目:提升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开展市级科研项目数据分析,完成论文撰写;完成市级57家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现场帮扶及提质合规行动;开展彭山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开展市级30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为等级评审做准备。 (43)公卫岗财政配套资金:保障单位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经费。 (44)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单位75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的物业管理支出,如单位绿化的维护、医疗废物的处理等支出。 (45)采血运行经费补助项目:用于做好采血保障工作。一是房屋修缮。完成血站采血点的修缮工作。改善采血环境,确保采血点的卫生、舒适和安全,使献血者对采血环境的满意度提升。二是媒体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开展多次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三是供电、供水保障等。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使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节能设备,减少水电消耗。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导致的额外费用。四是设备维修。建立高效的设备维修响应机制,确保设备故障及时得到响应,尽快修复。 (46)设备购置经费补助项目:在年度内,利用设备购置经费补助完成约13台专用设备和32台办公设备(电脑、空调、打印机等)的更新换代。例如,一是购置离心机和血小板震荡仪。这有助于提高血液成分制备的效率和质量。离心机能够精准地分离血液成分,保证不同成分的纯净度和活性,满足临床用血的多样化需求。血小板震荡仪则为血小板的保存提供适宜的环境,维持血小板的功能,确保血小板制品在临床输注时的有效性。二是使机房达到二级等保标准。这能保障血站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三是建立用血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平台。该平台将打破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血站能够及时获取医疗机构的用血需求信息,合理安排血液采集和调配。 (47)试剂耗材经费补助项目:用于购置满足25000人份血液检测所需的试剂和耗材。要确保试剂耗材供应的稳定性,保证各类检测试剂(如血型检测试剂、传染病检测试剂等)以及关键耗材(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核酸检测专用采血管等)供应不断档,以保障采血、检测等业务的顺利开展。在质量方面,所有试剂耗材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有助于保证血液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血液制品的安全性。在成本控制方面,要通过合理规划试剂耗材的采购量、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等方式,在年度内将试剂耗材的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确保经费补助得到高效利用,同时避免浪费,从而提升血站整体运营效益,保障血站职能的有效履行。 (48)华西二院血液保障项目:做好华西二院血液保障工作,为华西提供足量、品种齐全的血液成分制剂。 (49)公共卫生服务岗人员经费项目:用于支付招聘公共卫生服务岗人员经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50)采血车购置项目:保障日常采供血需要,购置采血车1辆。 (60)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本项目目标为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工作,输送调度员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培训,提升调度人员的院前调度能力。 (61)办公运行维护费:本项目目标为保障中心日常办公、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等各项工作的日常开展。 (62)后勤物管专项经费:本项目目标为保障中心办公区域的正常运行。 (63)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经费:本项目目标为保障全年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系统和办公系统平台正常运转。 (64)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本项目目标为完成全年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实现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提高全市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切实保障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高效高质量开展。 (65)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经费:本项目目标为完成面向公众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宣传活动的开展,达到一定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宣传效果。 (66)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经费:本项目目标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待遇。 (67)献血预付金退付经费补助项目:保障全市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快速方便的用血报账服务。 (68)医疗事故鉴定费:依法依归完成鉴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纠纷。 (69)避孕药具管理项目:保障全市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高人口素质。 (70)无偿献血工作经费补助:强化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确保采血质量,保障血 (7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后勤工作正常运行。 (72)日常公用经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作。 (73)2025年医院运营经费:坚持保健与临床并重,实现医院综合服务再上新台阶,力争建成区域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引领眉山、辐射周边,强力促进健康眉山战略实施和妇幼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 (74)2025年妇幼健康能力建设市级资金:通过开展市级母婴安全督导、孕产妇和儿童病历评审,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培训和指导,提出改进措施,有效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75)2025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经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两稳一保”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住就业形式,充实疫情防控工作力量,切实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76)房屋建筑物维修保养财政经费补助(非税经费补助):用于医院房屋建筑物维修保养,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防治因结构老化、损坏等原因的安全事故;通过对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维护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保证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建筑物的能源使用效率;根据使用需求的变化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改造和维修,以适应新的使用功能和标准。 (77)急诊重点专科建设院内配套资金:进一步提升我省临床专科能力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急诊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 (78)财政补助人员经费:通过合理的财政基本补助,保障三甲医院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进而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和体系,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奖金等挂钩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医院发展战略,重点加强人才引进和梯度建设,注重专科人才的培养,以担当作为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医院组织架构。合理利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联体资源优势,选送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积极组织本院人员通过华西云课堂参加华西远程教育。对全院职工开展医疗法律法规、纠纷防范、不良事件、医院沟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79)财政补助房屋修缮(经费补助):加强后勤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善后勤精细化管理制度,保证后勤工作的有序性、高效性。优先处理涉及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关键部位确保修缮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就,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确保补助资金使用透明合规。实施节能改造,优先选用环保耐用材料,为患者提供更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和满意度,同时提高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修缮范围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关键区域,修缮项目包括墙面修补、地面翻新、屋顶防水处理、管道系统更新、电梯及空调系统维护等。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修缮工程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坚强与医院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修缮工作不影响正常运营。 (80)财政补助专项债成本性支出:完善运营管理体系、重点关注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析评价手段,将运营管理转化为价值创造,实现业财融合,为科学决策和持续改进提供数据支撑,提高运营管理能力。重点关注成本及运行效率,对人力、设备、空间布局进行分析及资源整合,提高项目收益。 专项债建将用于购置先进医疗设备如MRI、CT、手术机器人等,对老旧设施如管道、电气系统、供暖系统等进行修缮升级;用于承担日常运营成本,如人员工资 、药品采购、医疗设备维护等。合理配置资金、管理项目,加强专项债资金的专款专用管理,定期审核支出,确保专项债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81)财政补助运营支出(经费补助):支付日常运营中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费用,保障医院基础设备的正常运转,支付医院的清洁、保安、绿化等物业管理费,支付防护服、口罩、应急药品等应急物资和设备来确保医院的应急能力。投入资金用于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相关项目,如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制定等,投入资金用于应急医疗服务以加强公卫体系建设,提升应对突发公卫事件的能力。持续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学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科辐射带动作用。科学规划引才目标,完善政策体系,积极贯彻实施人才战略,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82)眉山市第一托育园食堂:为满足广大家庭托育需求,设置科学专业的健康管理和优质的服务体系,园区将提升膳食质量,打造安全、卫生、营养、温馨的就餐环境,为婴幼儿及全园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83)眉山市第一托育园物业管理服务:维护园区正常秩序,协助园区做好卫生清洁、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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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卫健委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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