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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5-02-08 11:35  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乡村振兴局、眉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实施2025年度“天府粮仓”示范区“两张清单”建设任务,协同推进8个示范片建设,持续开展水稻“一优两高”生产竞赛和“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高质量建设50个粮油千亩高产展示片,大力推广当家优势品种,树立一批高产典型,集成储备一批高产技术模式,确保千亩展示片平均亩产高于县域作物平均亩产10%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98.5万亩以上、产量25.54亿斤(待省上下达目标任务后再确定)。加快推进整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以上(待省上下达目标任务后再确定)。

二是提档升级特色优势产业。扎实开展“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力争评定(升级)省星级园区2个以上、评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持续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吉香居泡菜调味品精深加工技改项目,开展新型低盐泡菜加工、泡菜发酵菌开发等关键技术研究,一体化推进晚熟柑橘基地提标、品质提升、加工提能、品牌提效,继续开展以能繁母猪存栏为核心的生猪产能调控,确保泡菜产业和眉山春橘综合产值分别稳定在220亿元、120亿元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3.8万头左右,味在眉山”销售收入达1250亿元。

三是提速建设“五美乡村”。加快推进10个“五美乡村”精品村、10个农商文旅综合体组团建设,新建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68个。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推广种养循环模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科学使用、回收农膜。

四是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青神县、洪雅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建立土地去细碎化、权益保障等机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源。健全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组建全产业链服务联盟、联合体,逐步推动县乡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向一体化转变。抓好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坚决防止一人一户返贫致贫。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889.5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5.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4889.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为488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7.57万元,项目支出54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89.5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5.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9.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9.5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67万元,农林水支出377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47万元。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5.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4年减少175.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9.57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8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99.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1.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失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局机关安保、绿化、食堂、保洁、日常维修等。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0.81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5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召开疫情分析会商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培训,购买防控应急物资,购买办公设备等工作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产地环境(农田灌溉水、土壤)、农产品(种植业、畜禽、水产)、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的检验检测工作,包括样品抽取、制样、检验检测、室内分析、报告资料形成;购置实验室所需的试剂耗材及标准品等物资;实验室正常运行的环境保障以及设备设施的添置、维护、保养等工作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渔业资源,农资投入品、宅基地执法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形势预判。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员开展培训(含印制相关资料),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经费等。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等方面的支出。按年度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查明年度内耕地质量等级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变化情况,为开展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分析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供支撑。 开展眉山境内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专项工作,召开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会,印制禁捕(退捕)工作宣传资料,提升禁捕(退捕)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购置执法设备、装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及禁渔效果评估,开展涉水工程水生生态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落实等。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专题会、全市工作会议、技术培训会;“天府粮仓”建设工作的宣传;建设“天府粮仓”示范区;举办眉山市水稻“一优两高”生产竞赛;印制培训资料;农药化肥减量技术宣传资料。指导全市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蔬菜、水果、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品牌创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举办一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提升东坡泡菜国内外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同时,组织泡菜食品企业外出参加展会,培育壮大泡菜食品龙头企业;接待全国各地党政代表团、企业家考察我市泡菜产业,力争引进优质企业落户眉山,促进泡菜产业提档升级;到企业、蔬菜种植户进行产业调研、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企业、种植户疑难问题,保障泡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下沉区县开展业务指导,对外考察有机肥企业、粮食生产等工作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水产养殖尾水抽样检测等工作,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和养殖尾水治理,印制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资料,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申报管理规定等工作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指导、调研工作产生费用;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经费;各类培训会会务费、资料费、师资费;租车费;购买办公设备费用等工作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38.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支出等。公用经费532万元,其中: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万元等。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2025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以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生产等。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3


33


33

30

市农业农村局

63


33


33

3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3万元,下降9.0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13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通用设备等40万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11.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6万元,财产保险5.5万元,社会化服务30万元,实验室专项材料费3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有公用用车1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产增加值预计增速3%,新建和改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以上,能敏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3.8万头左右,新建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68个;协同推进8个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建设50个粮油千亩高产展示片。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流调项目工作经费:完成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不少于1.2万份次,人畜共患病监测不少于700份次,强制免疫质量评估不少于0.4万份次,召开2次疫情分析会商会,开展4次以上防控技术培训会,提交不少于2份疫情分析会商报告。

(2)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全年完成产地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抽检任务900个以上。

(3)眉山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及禁渔效果评估工作专项经费:在眉山市境内重要江河(岷江、青衣江干流)及水生生物保护区设立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点,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分析水生生物监测数据以及水域水环境主要指标、浮游生物、水生植物、水生动物、底栖动物变化情况,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主要指标完整性指数计算,对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情况和禁渔效果开展评估,编制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禁渔效果评估报告等。

(4)水产健康养殖专项工作项目经费补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水产养殖尾水抽样检测等工作,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和养殖尾水治理,印制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资料,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申报管理规定等。

(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经费:一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是按年度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查明年度内耕地质量等级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变化情况,为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分析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供支撑。

(6)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全市316个省、市脱贫村向乡村振兴转变,13.55万脱贫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接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7)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局机关干部职工后勤服务,促进农业事业的发展。

(8)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项目工作经费: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农资打假、十年禁捕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会议,开展对农药、肥料、种子、渔业、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生猪屠宰和宅基地等行业的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秩序。

(10)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持续推进“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保障粮食生产稳中有增,保持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做好防灾减灾等工作,成功举办眉山市水稻“一优两高”生产竞赛,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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