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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08 11:27  丹棱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县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坚决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提前谋划臭氧污染防控,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减排,确保臭氧年平均浓度下降。抓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加强联防联控。长短结合抓实移动源管控,积极引导货车绕行,规划实施绕城环线建设,加强汽车尾气治理。

2.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推动小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达标运行。不定期巡查饮用水水源地,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3.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切实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全过程质量管理,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在规定时限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严格实施自行监测。

4.提升环境执法。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科学合理安排利用现有装备及人员,力争实现全时、全域生态环境执法全覆盖,扎实开展好环保专项行动。

5.做好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定期调度,按时序推进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消除隐患,针对排查梳理的风险点,及时开展研究调度。对全县已整改完成的各级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07.6万元,与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持平。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110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支出预算1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39万元,项目支出464.2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7.6万元,与2024年持平。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4.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7.6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24.8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5.94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974.92万元,占89%。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47.9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51.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后勤服务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款),其他环境监测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9.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等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8.2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5.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3.2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8万元,电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培训费1.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1万元,办公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4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1万元等。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4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增加,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用车、监测中心用车、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7.9

0

6.2

0

6.2

1.7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7.9

0

6.2

0

6.2

1.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3.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2万元,上升2%。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4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91.1万元,分别为:日常公用经费采购预算22.4万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丹棱县)64万元;组织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丹棱县)项目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项目的绩效目标:

1.组织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更大力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更高水平写好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加快建设美丽四川,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的绿色本底,切实做好我市水、气、土、农村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主要用于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安保保洁等相关费用支出。

3.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主要用于实验室监测仪器、药品试剂耗材采购;监测仪器维修、维护、检定费用;各级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用等。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指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指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款)其他环境监测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环境监测方面的支出。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指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指用于生态环保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生态环境部门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025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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