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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0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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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眉山林业将认真围绕省林草局“两业并举、双轮驱动”总战略和“三个三”总思路,以“天府森林四库”建设为总牵引,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总抓手,持续做好“扩绿、护绿、兴绿”三篇文章,为推动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眉山力量。 1、强化生态环境修复,科学“扩绿”。一是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理念下,积极挖掘绿化空间,见缝插“绿”,不断扩大森林绿地面积,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25%以上。二是推动森林提质,开展现有林种树种结构调整、退化林修复,持续巩固一区三带的林业生态空间建设成果。三是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依托洪雅县和丹棱县现有建设方案,加快打造全市示范样板工程。四是持续开展森林四大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2、保护生态资源安全,依法“护绿”。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深化林长制进党校、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环境资源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等创新探索,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科学集约安排定额,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民生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等项目使用林地,做好占用林地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和监管。三是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底线”意识,常态化组织开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情况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用长牙齿的措施,坚决制止各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四是聚焦林业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以水灭火”体系化建设,坚决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务必实现“两个确保”。 3、致力生态产业富民,多元“兴绿”。一是抢抓“以竹代塑”机遇,打造更多“以竹代塑”应用场景,支持青神县创建国家“以竹代塑”推广应用基地,支持洪雅县创建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2025年实现竹产业综合产值130亿元。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合发展竹子、木材、木本油料、花卉苗木、林下经济和生态康养旅游“5+1” 生态产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实现生态旅游收入85亿元。三是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原则,积极谋划我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三绿”并举、“四库”联动,高质量打造“天府森林四库”眉山样板。四是紧盯中、省释放各项林草政策信号,抢抓“十五五”林草发展规划编制、“天府森林四库”建设、“以竹代塑”、林草碳汇项目试点等机遇,扎实做好林业重点项目包装储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林业局下属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眉山市森林病虫防治站、眉山市护林防火站(眉山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眉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眉山市花卉林木种苗站)。因各事业站人员较少,未独立预算,合并到部门统一预算。2024年末在职职工58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参公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事业人员17人、控制数人员4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17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356.37万元,比2024年收支总预算减少8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1356.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支出预算为135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37万元,项目支出1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56.37万元,比2024年收支总预算减少8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18万元,农林水支出10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6.37万元,比2024年收支总预算减少8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8万元,占11.34%;卫生健康支出53.18万元,占3.92%;农林水支出1060.8万元,占78.21%;住房保障支出88.61万元,占6.53%。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02.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51.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3.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52.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物管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51.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采购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8.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1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25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减少8万元,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2.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9.2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25年预算安排采购计划44.55万元,其中森林防火物资储备30万元,空调机2.55万元,车辆燃油8.3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2.8万元,车辆保险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林业局共有公务车辆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机关正常运行运转,干部职工人员薪酬按时足额发放。常年开展保安、保洁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障机关环境整洁,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充分履行行业职能职责,指导、监督全市林业工作,保障全市林业资源管理、生态修复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防灾减灾、林业行政审批、林业项目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 2.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保障机关安全、环境干净整洁,办公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次数大于等于60次,全年365天安保服务,机关保洁天数大于等于250天,工作完成周期1年,机关安全事故发生次数小于等于1次,职工满意度90%以上。 (2)林业项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全市林业资源管理、生态修复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林业职能职责顺利开展。指导、监督全市林业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全市惠民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开展全市林业市级项目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实现指导、监督区县林业工作开展次数大于等于250人次,向上汇报衔接林业工作、争取林业项目次数大于等于45人次,开展林业项目资金稽查与绩效评价大于等于3次,森林火灾损失率小于等于0.0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小于等于0.246%,年度目标责任完成较好,工作完成周期1年,可持续影响力发挥较好,社会公众对林业工作满意度大于等于85%,林农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2025年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绩效目标。采购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加强森林防火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储备标准,提升森林火灾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实现购入水泵等防灭火设备数量大于等于8个(台、套、件、辆),设备质量合格率等于100%,设备质量保障年限大于等于5年,设备故障率小于等于5%,物资采购时限小于等于120天,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大于等于5%,设备利用率等于100%,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5年,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5%。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 【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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