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07 09:40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职能简介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是隶属于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资格核准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核定法定检验项目23项。负责对眉山市辖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阀等实施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为行政机关对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抽查、安全检查、委托检验和咨询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

(二)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重点工作

1.围绕中心任务,全面扎实履行安全保障职责

(1)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市局安排的工作任务;

(2)高标准抓好检验工作,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为政府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助推民生事业和社会经济稳步发展。

2.围绕技术支撑,全面加强综合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细化责任,着重抓好制度落实,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依托业务学习培训、技能比武、检验质量互查、优秀检验案例评选等,着力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

(3)积极应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变革的新常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探索融合创新发展模式。计划2025年取得甲类检验机构B1级、乙类检验机构、电梯检测机构资质。

3.围绕创新驱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深化眉山市检验检测共享服务中心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作为,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努力提升服务,营造便利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2)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努力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群众安全使用和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3)持续强化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特种设备的保障服务,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用铁的纪律锻造过硬作风,以过硬作风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2)强化党建统领作用,严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严格队伍监督管理。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机关2025年收支总预算1665.0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6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收入预算为1665.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支出预算166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00万元,项目支出1172.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65.0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3.6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21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5.00万元,比2024年减少63.6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21万元,占92.0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9.23万元,占4.16%;卫生健康支出23.94万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39.61万元,占2.38%。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360.21为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2.0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检验技术服务项目购买及后勤物管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9.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3.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0万元,水费8.00万元,电费13.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7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工作的开展。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3.80


21.00


21.00

2.8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无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011.5万元。主要为购买检验技术服务752.00万元;购买专用设备237.00万元;购买复印机3.00万元;车辆加油、保险和维修1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有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无整体绩效目标。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度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3.00

用于办公所需设备购买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单位工作持续开展

定性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98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达到采购验收合格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数量

1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20

正向指标

专用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237.00

用于购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用专用设备,以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提高服务水平。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采购验收标准

100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采购时间

1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完成数

3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检验检测社会形象

95

%

20

正向指标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经费(经费补助)

150.00

完成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排查安全隐患,为监察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验检测设备数量

2.1

万台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此项目所需费用

150

万元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检验检测及证书报告出具

95

%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客户满意度

9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检验检测收入

1800

万元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锅炉环保节能准入

10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检测完成率

100

%

10

正向指标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补助)

15.00

完成在用系统升级和维护工作,建立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要求的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系统维护工作

10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社会形象

9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使用要求

100

%

2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12.00

保障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本年度完成保障

1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单位后勤物管服务符合工作需要

90

%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保障本所后勤工作持续

1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园区面积

1200

平方米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房屋购建与维修(经费补助)

3.00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正常使用,使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使用率

100

%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单位人员正常办公需要

100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促进

100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依据办公面积和使用情况进行测算

1500

平米

20


购买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752.00

通过购买技术服务,完成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95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检验技术服务人数

45

人/年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00

%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提供服务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100

%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创造一定经济效益

68

%

2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成本

752

万元

20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