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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07 09:21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职能简介

1.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各类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6.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8.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9.负责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认证认可工作。

11.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2.负责辖区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3.负责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

14.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分局将贯彻落实市局决策部署,坚持抓关键、重实干,出特色、成亮点,聚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眉山建设。

(1)以改革强党性、聚共识,全面深化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抓好党员教育培训。深化支部积分管理,持续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行风建设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持续推进行风问题查找、纠治常态长效化。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积极培育党建品牌和“小个专”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示范点,引导企业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融互促,同频共振。

(2)以改革夯基础、促发展,推动做强质量支撑。继续推进质量强县、质量强链、质量强企工作,动员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天府名品”质量品牌。围绕“1+3”产业发展需求,深化拓展“园易检”服务对象和共享范围。

(3)以改革谋创新、添动力,蓄势赋能知识产权。大力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行动,积极培育地标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动“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切实维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4)以改革提效率、增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行政许可申办智能导引、审批临期提醒、办理进度条展示等功能,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协调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实施民营经济环境提升、主体培育、融资破冰、产权保护四大专项行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5)以改革护公平、稳秩序,着力提升监管质效。推动多部门联合“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改革,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逐步实现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围绕校园食品安全、肉类产品、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人民群众“关键小事”等领域,持续深入打击价格、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等各类突出问题。

(6)以改革惠民生、保安全,坚决守牢四大底线。探索开展“认证+监管”模式,着力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取保常态长效运行。持续深化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推进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持续开展白酒、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治理,加强对全市重点食品企业、抽检不合格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等薄弱环节。加大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充分发挥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利剑”作用,强化抽检不合格处置。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通过销售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营造“诚信销售、人人有责、共尽义务”的良好氛围。做好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系统的升级整合,以化工行业、工贸行业、燃气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四大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为重点,持续开展电梯、燃气气瓶、危险化学品相关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行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机关2025年收支总预算308.9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308.9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30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3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08.9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93万元,比2024年减少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93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8.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9.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后勤服务。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主体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3.8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人、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0万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2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万元,水费1.00万元,邮电费1.20万元,维修(护)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5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4年减少2.05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俭,减少公务经费。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俭,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95


5.95


5.95

1.00

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

6.95


5.95


5.95

1.0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5.1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采购计划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的维修(护)费、燃油费、保险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无整体绩效。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度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高新所办公场所租赁费

5.00

保障高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的租赁、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空调、卫生等正常运转,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更好服务园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率

90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保障

定性

10

%

4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打造舒适工作环境

定性

90

%

40


市场监管费

23.80

完成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产品的质量抽查,办好产品质量提升培训。做好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应急演练,保障园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实现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总目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损失

0

元/年

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率

0

50

正向指标

市场监管网络租赁及运行维护费

20.20

保障行政办公、市场监督管理网络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故障率

10

%

3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1

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90

%

30


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费

22.00

完成市局下达执法办案案件数量,结案率达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复议率

0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结案率

100

%

4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4.62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打造舒适工作环境

定性

90

%

4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保障

定性

100

%

40


远程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服务费

14.38

实现监管部门对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的风险预警、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处置、风险分析等远程监管效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平台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

6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有利于长期监管

定性

100

%

30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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