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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2-0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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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科学技术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协调在眉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8.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整合科创、人才和招商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出台新版“科十六条”,激励企业研发探索,专项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运营,推动资金投向由事后奖补为主向全流程并重转变。强化中试转化全链条支持,制定《眉山市支持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暂定名),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政策体系。 2、启动组建眉山实验室。拟在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组建“眉山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聘用清华、北大等顶级大学专家担任实验室主任,以化工新材料为主要研发方向,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研究,引领新技术的应用和成果转化,全力争创天府实验室。 3、实施“1+N”中试研发平台体系建设行动。一是构建“1+N”中试转化体系核心支撑。将融创中心纳入全省中试研发平台“1+N”体系,依托眉山实验室引入高水平人才团队、中试项目等优质资源,争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省级中试平台。探索开展川大科技园眉山分园建设,推进川大眉山校区科技攻关和成果留眉中试转化,形成核心支撑。二是搭建中试共享服务平台。组建全市中试平台联盟,积极发展设备租赁、共享实验等综合性中试服务业态,促进实验室、科研仪器、检验检测设备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中试门槛及成本。三是拓展企业中试研发平台。按照公共服务、企业自用分类分批推进中试研发平台建设,新建表处理行业中试基地、先进铸造中试基地等各类中试研发平台50个以上,不断壮大“N”的规模,形成中试平台矩阵。 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扩容倍增行动,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力度,加强科技金融支撑,深入开展高校院所敲门行动,接引高校院所科创资源,加快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全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5家以上,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260家以上。 5、加速高能级平台培育。围绕“1+3”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中车眉山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金象赛瑞等领军企业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推进万邦产业技术研究院、信仁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完成建设,加快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力争培育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40家以上。 6、深化天府大道科创走廊协同联动。推进“天府大道科创走廊若干措施”落地落实,积极融入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在眉山天府新区落地建设成都科创岛眉山分岛,共建成眉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集科研攻关、科创服务等为一体的创新综合体。加快建设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对接天府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域外专业服务机构,引导更多科技服务机构来眉开展服务。 7、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瞄准人工智能、新一代电池、氢能、生物制造等前沿和未来领域,紧盯“聚源兴川”、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项目等重大项目,持续开展“科技创新需求大摸底大调查”行动,凝练形成科技创新供需清单和项目储备清单,加大技术攻关支持力度,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揭榜制,积极创建四川省新质生产力实验区。 8、一体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大力推进省级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在引育突破引领性重大主导品种、提升畜禽疫病防控能力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集成和成果转化,研发新技术5项(套)以上,新产品5个以上,转化重大科技成果20项以上。将眉山市“健康柑橘”行动作为科技特派团专项行动和眉山特色大型科普活动,创新性推进。 9、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制定《眉山市推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134N”为发展路径,即开展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优先推动眉山天府新区、眉山高新区、青神等3个人工智能先导区高质量建设,重点规划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智慧农业、智能制造、卫星应用”4个方向,推广N个“场景拓展+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智能场景应用,加快推广应用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案例,构建天府大道科创走廊人工智能协同发展体,积极打造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和创新高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纳入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630.9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630.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支出预算63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94万元,项目支出62.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30.9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86.78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7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0.94万元,比2024年减少1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486.78万元,占77.1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74.94万元,占11.88%;卫生健康支出25.92万元,占4.11%;住房保障支出43.31万元,占6.86%。 具体情况为: 1.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83.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等。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1.5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3.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7.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3.0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工会经费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0万元,劳务费9.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8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科技工作调研、技术指导、科技管理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8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采购计划: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以及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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