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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05 09:07  青神县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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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单位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

(一)是坚持政治为本,把准检察工作方向。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一老一小放在心上,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在手上,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责任扛在肩上,将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在行动上。

(二)坚持司法为民,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注重矛盾风险化解,加强矛盾风险排查预警,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一体履职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办好涉民生保障案件。有力有序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持深化、巩固、完善,努力实现更协调、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探索类案监督,全面提升个案精办-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实战水平,提高监督精准度,积极助推社会治理。延伸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监督触角,积极探索、优化数字检察赋能基层法律监督路径,推动监督工作做细做实。

(四)坚持素能强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多元化开展干部培养工作,通过政治轮训、业务比赛、全院轮案等途径,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等制度,抓实日常谈心谈话,以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更好服务与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827.95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8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为827.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举例如下: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82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95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1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27.9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8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7.9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36.13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1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7.95万元,比2024减少36.8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36.13万元,占64.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4.48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33.4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占6.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142万元,17.1%

具体情况为:

1. 204(类)04(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417.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2.204(类)04(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204(类)04(款)03(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支出

4.204(类)04(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94.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检察支出

5.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64.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3.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22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5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8.204(类)04(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非同级财政保障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2万元,0.4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17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举例如下: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2025年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严格认真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减少0.3万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办案、办公、机要通信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6.2

0

4.2


4.2

2

XXX(下属事业单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4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计划公务用车保险5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服务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辆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项目的绩效目标

1)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已建成信息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硬(软)件升级改造、信息服务、零配件更换等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办公、办案等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2)检察业务办案项目经费补助:保障业务工作特定需要支出,包括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办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等;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相关工作等。

3)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提供规范、科学、高效的物业服务,维护各办公楼的良好秩序,对办公楼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环境卫生服务、会议服务、室内外绿化服务。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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