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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5-01-27 15:16  市气象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眉山市行政区域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眉山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眉山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理。

7.统一领导和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对县(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眉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全市气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工作要求和中国局、省局党组的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需求、细化目标,努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保障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2.持续抓好人影试验示范基地、X波段相控阵雷达和国债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

3.深耕为农气象服务,打造眉山品牌

4.努力提升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气象先导性作用,切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质效的气象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气象局于1998年9月成立,是眉山市气象主管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领导体制和财务体制为双重管理,既为四川省气象局的下属单位,也是眉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

市局有内设管理机构3个,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技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

直属事业单位5个:眉山市气象台、眉山市气象探测数据中心、眉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眉山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眉山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地方气象事业机构3个:眉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眉山市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眉山市防雷中心,由市气象局负责管理。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气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为316.06万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308.28万元增加7.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同口径减少7.95万元;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73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收入预算316.0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支出预算31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6万元,项目支出88.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6.0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同口径减少7.95万元;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73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计316.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9.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06万元,比2024年增加7.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同口径减少7.95万元;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占3.16%;住房保障支出17.01万元,占5.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9.66万元,占82.16%。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9.66万元,主要用于气象业务服务一系列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万元,印刷费0.34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7.2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维修维护费1.00万元,租赁费0.59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1.35万元,委托业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2025年眉山市气象局年初部门预算暂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应急保障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各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应急预报预测、灾害防御、气象服务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气象局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4.2


3.00


3.00

1.2

眉山市气象局

4.2


3.00


3.00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年初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年初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气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幅为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属中央垂管单位,政府采购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相关预算情况由上级部门统一公开。作为市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在2025年未另行重复反映政府采购有关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气象局共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拟建成1套价值100万元以上的相控阵雷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度主要任务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后勤服务管理,为局机关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做好安保、绿化、保洁、炊事等机关事务。二是综合气象事务管理,保障气象部门刚性支出,统筹做好年度气象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常态化气象观测、预警预报;制作电视天气预报并发布保障预报预警平台、自动气象观测站正常运行;适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人影作业效率,改善局部环境气候;做好为农气象服务,助力特色农产业发展;做好防雷和升放氢气球执法工作,有力保障安全生产;做好与气象服务有关其他工作,扎实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316.0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1.3年度总体目标是保障后勤物管服务刚性支出,确保局机关正常运行,控制开展综合气象事务管理工作成本在批复预算范围内。完成本年度气象探测、预报预测、人工影响天气、防雷检测、为农气象服务等关键气象工作平台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气象信息数据按时发布且质量达标。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局部改善环境质量,预防并减少灾害损失。不断改进气象服务,扎实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促使政府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气象服务满意度达标。

1.4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件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7)。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1常规人员经费194.46万元,年度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2日常公用经费33.6万元,年度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3农业气象服务5.72万元,年度目标:做好为农气象服务工作,包括日常开展田间调查和会商,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并提供相关服务等;保障粮食安全,为发展特色农业服务,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2.4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与自动气象站运行维护12.89万元,年度目标:保障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预报制作及发布;保障全市预报预警平台的运行、维护保障全市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点实时运行监测维护,实现所有站点资料的实时收集和传输。通过定期提供气象防灾减灾信息,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气象服务,减少灾害损失。

2.5人工影响天气10.19万元,年度目标:保障人影天气装备、设备、专用材料的购置及维护;保障人影安全有效作业,为我市农业生产抗旱小春栽插、改善土壤墒情、森林防(灭)火、水库增蓄、消减空气污染等发挥显著作用,保障地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为改善眉山市局部气候环境,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做贡献。

2.6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制作3.5万元,年度目标:保障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制作平台的日常维护;保障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制作有关设备、材料的购置;负责本地气象新闻的采集、报道,电视天气栏目的制作和发布,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电视天气预报。实现多渠道发布天气预报产品,宣传气象科普知识,提高为民气象服务质量。

2.7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7.2万元,年度目标:用于安保、绿化、保洁、炊事等机关事务,为机关服务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

2.8气象服务保障48.5万元,年度目标: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后勤食堂开支和中央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不足部分,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按照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气象服务相关工作,促进眉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9眉山市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6.04万元(2024年度结转项目),该项目为2年期项目,2025年拟继续建设。年度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一套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弥补眉山地区天气雷达探测盲区,提高眉山市综合气象观测能力,促进形成以先进的探测系统为基础,以现代化的天气预报、服务为中心,以迅速快捷的通信传输为手段的现代化综合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决策体系,为眉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2.10部门预算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件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6)。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表

见附件: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眉山市气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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