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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5-01-26 12:04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包括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不包括下属独立核算的眉山市粮油监测站,以下同)是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6.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8.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9.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质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0.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低碳城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低碳城市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3.承担全市西部大开发有关协调工作

14.负责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预警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依法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指导市内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原粮购销、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做好政策性用粮的质量监管,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等。

15.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等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重点工作

1.稳定经济增长,保合理运行202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确保达到6%

2.抓高质量项目,增有效投资。瞄准两重”“两新重点领域,创新三三项目工作机制,提高项目成熟度,进一步增强对上争取工作实效。做好要素保障和指导服务,持续开展项目拉练,全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对上争取等项目提速建设,力促工作量、实物量、投资量三量齐增。利用十五五规划编制契机,精心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重大工程项目。

3.推进社会事业,惠民生福祉积极推进天府新区体育公园、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东坡区崇礼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项目。积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川省儿童医院)二期、四川大学眉山校区项目尽快建成投用,统筹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4.做实双碳工作,保用能需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出台市级行动方案和配套支持方案,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积极开展能耗挖潜,全力保障动力电池、晶硅光伏产业重大项目和万华化学等龙头企业能耗需求。

5.加速融入双城,强区域协同加快推进成渝双城《规划纲要》涉眉事项落地落实,完善产业集群协同培育、重大项目协同招引、重点改革协同落实机制。积极争取在眉布局区域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级别载体,整体提升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科创水平。增加“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促进公共服务通标共享,推动群众生活更加便捷。积极争取更多带动区域发展的项目纳入共建成渝双城重大项目清单,强化管理调度,全面提速推进

6.加快数字赋能,促转型发展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数据底座建设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现数据要素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赋能。完善市级政务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汇聚流通制度,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鼓励通用算力、智算中心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收支总预算2524.84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00.01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收入预算为2524.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支出预算25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84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524.8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00.0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46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4.84万元,比2024年增加16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00.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7.37万元,占75.94%;社保障就业支出292.49万元,占11.58%卫生健康支出99.52万元,占3.94%;住房保障支出170.46万元,占6.7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万元,0.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1.19%

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79.32,主要用于机关基本运行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68万元,主要用于以工代赈推广工作、后勤物业管理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 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物价管理(项) 2025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社会保障性缴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3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争取、包装、储备、推进工作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95.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0.41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9.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业务与执法监督检查支出。

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4.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4.8万元,  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6万,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2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7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以工代赈推广工作、粮食业务与执法监督检查、项目争取、包装、储备、推进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4

0

21

0

21

3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4

0

21

0

21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2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采购预算151.0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6.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2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53,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105万元,复印纸3.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有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牵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持续开展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千方百计抓项目促投资,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对接争取和落地推进;扎实抓好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区域发展;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定额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2)数字经济发展:提升全市数据要素管理水平,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3)红色代办窗口劳务派遣费:完成红色代办窗口劳务派遣费用支出。

4粮食业务与执法监督检查经费:完成粮食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5)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费:实现无纸化办公所需的通信网络和硬件购置。

6)办公设备购置:用于购置2025年办公设备,便于办公。

7)经济运行分析:完成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

8)价格管理经费:保持全市价格稳定。

9)项目争取、包装、储备、推进工作:完成省重点项目推进、项目对上争取、项目包装储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10区域经济协作: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发展。

11)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全面完成救灾物资管理任务,确保救灾物资不损毁不缺失。

12)以工代赈推广工作经费:让以工代赈方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得以推广。

13)派驻纪检组检查经费:用于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人员经费支出。

14)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机关后勤日常运转和维护。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5年部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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