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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5-01-2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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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粮油监测站职能简介 提高粮油质量、服务人民生活。贯彻有关粮油质量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粮油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粮油标准化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粮油优质产品、新产品质量的评审工作,并承担鉴定、监测、考核和复查等技术工作。对全市粮油品种、品质和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负责粮食系统粮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重点工作 (1)更新、完善监测机构质量体系文件。按照新规定,新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质量体系管理中缺陷、漏洞,开展眉山市粮油监测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转版工作,适时转版发布质量体系文件。 (2)及时有序开展粮食质量风险监测工作。按照年初检验任务要求,积极开展新收获粮食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质量会检工作。 (3)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严把地方储备粮油收购入库质量关、轮换质量验收关、储存品质监测关。 (4)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涉及采用新方法、新标准检验项目,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练兵演练,出具练兵报告,同时结合本站风险监测专用仪器及配套辅助设备情况,对技术先进但使用率低的仪器设备,聘请专业老师现场辅导,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检验人员能力水平。 (5)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家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于2025年聘请专业机构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粮油监测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4万元。眉山市粮油监测站机关2025年收支总预算137.6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 2025年收入预算为137.6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收入预算为13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支出预算13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8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7.6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68万元,比2024年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1万元,占79.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万元,占10.65%;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占3.68%;住房保障支出8.94万元,占6.49%。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支出为28万元,主要用于放心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平台、辖区内政策性粮油的检验监测、仪器设备检定及实验区域和办公区域的保洁和安保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支出为81.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9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0.6万元、劳务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4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粮油监测站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粮油监测站预算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眉山市粮油监测站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粮油监测站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2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做好2025年新收获粮食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质量会检工作,样品检验数量不低于500批次,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的监督检验工作,收购入库质量关、轮换质量验收关、储存品质监测关,开展市级储备粮油储存期间质量监督检查,做好国家最低价粮食收购入库质量验收工作,对县级粮食质检机构质量体系建设、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进行指导、培训,按时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放心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平台运行维护费:保障放心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正常运行。 (2)政策性粮油检测经费:2025年全面开展我市粮油质量调查和品质的普查与筛选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强粮食的农药、重金属和真菌毒素的监测和监管,对市级政策性储备粮油的入库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3)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提供办公区域和实验区域的房屋租赁、卫生和安保服务,以及所需的水电气费等。 (4)粮油质量体系建设:保障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十、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2025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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