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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19 16:10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等。

(二)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重点工作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法院党的建设,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司法保护屏障。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丹棱、法治丹棱。深化诉源治理,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依法审理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改善和促进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和关怀。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执行力度和失信惩戒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人民法院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3年年末总人数74人,其中:在职职工48人,退休人员26人,遗属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0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01万元,项目支出128.33万元。

(一)收入预算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预算1094.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09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01万元,项目支出128.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4.3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等原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39.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4.3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39.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8万元。

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204)法院(05)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766.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法院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工资福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8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4年预算数为43.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2024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4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84.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项目经费128.33万元,主要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后勤食堂物管外包。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50万元、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购置执法执勤用越野车2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55.3


4.5

50

4.5

0.8

丹棱县人民法院

55.3


4.5

50

4.5

0.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丹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万元,比2023年预算下降6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相关的人员经费也减少。

2024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9.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4万元、会议费0.74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分别为执法执勤用越野车2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丹棱县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我院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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