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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19 13:02  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 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制度。规范、科学管理史志资料。负责史志资料的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工作。

3.负责研究中共眉山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整理编纂眉山市党史大事记、专题研究、重要传记等资料,为市委解决有关问题提供重要参考。

4.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眉山市志》和《眉山年鉴》等史志资料。

5.负责全市地情资料的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6.负责整理编纂市志资料长编、相关成果和课题研究, 汇集整理出版有关研究成果,对外提供利用服务。

7.负责利用党史和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普及党史和地方历史文化工作。

8.负责党史和地方志各类文献书籍的收藏。负责地方历史和地域文化展览展示。负责开展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负责党史和地方志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重点工作

1.强化主责主业。一是党史工作。高质量编纂出版《执政实录(2023)》《红色遗址普查成果汇编(眉山卷)》。全面启动党史正本第三卷编纂工作。二是地方志工作。启动《眉山扶贫志》编纂工作,编纂《眉山简史》。高质量编纂出版2024卷地方综合年鉴。县(区)逐步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强力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志编纂工作,全力支持《江口镇志》《三苏镇志》编纂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单位)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三是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持续深化与市社科联市内高校合作,建立市、县(区)史志部门上下联动,深入挖掘地方党史和地情资源,推出一批有价值的史志成果。

2.强化阵地建设。切实加强眉山市党史和方志(以下简称“眉山史志馆”)的管理,申报省级党史教育基地。加强对省、市党史教育基地的管理,积极申报、命名一批新的党史教育基地。全力推进县(区)史志馆建设,实现县(区)史志馆建设全覆盖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乡镇(村)史馆,建设一批史志阅览室。以眉山史志馆为龙头,整合各县(区)史志馆、镇(村)史馆、校史馆等各类馆资源,讲好眉山故事,弘扬眉山文化。积极开展史志七进活动,着力打造好示范点

3.强化宣传教育。拓宽宣教渠道,充分利用史志眉山微信公众号加强与四川新闻网、眉山日报社等传统媒体合作,强化史志宣传工作抓实抓好阵地宣传、主题活动、宣讲宣传等各类宣教活动,强化宣教力度。精心策划拍摄《史志眉山》宣传视频,继续开展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的口述资料采集工作

4.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始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方式,持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邀请各领域专家授课培训,扩大史志干部知识结构,全面提升史志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形象。积极探索史志人才引进、培训、激励、保障的有效措施,建立党史和地方志专家人才库,广纳各路英才和史志爱好者参与党史和地方志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史志编纂中心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为正县级,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无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末,在职职工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5人,编外聘用人员5人。退休人员4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收支总预算530.51万元,2023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5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53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5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支出预算53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65万元,项目支出133.86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30.51万元,比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99万元,社保障就业支出5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51万元,比2023增加6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99万元,占8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3万元,占10.05%卫生健康支出18.27万元,占3.44%;住房保障支出29.91万元,占5.6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业务科室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租赁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物业费等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8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1.6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公用经费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咨询费3万元,邮电4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接待经费2023减少0.05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同级党史部门和地方志部门来眉调研、考察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75





1.75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1.75





1.7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98万元,减少5.5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4年度总体目标: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纂出版《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2023》、《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大事记(2024)》、《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2000-2012)》(三卷)。做好眉山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申报授牌工作。编纂和公开出版《眉山年鉴2024》。《眉山简史》编纂和公开出版工作,启动《扶贫志》《眉山简史》编纂工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地情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史志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做好党史和地方志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党史资料征编出版及党史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编纂出版《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2023》、《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大事记(2024)》编纂出版工作;《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2000-2012)》(三卷)编纂工作;眉山市相关口述资料采集工作等。

2)地方志书及年鉴编纂工作:编纂出版《眉山年鉴2024》《眉山简史》;乡镇村(社区)志、部门志行业志编纂培训工作;《扶贫志》编纂启动工作等。

3)史志宣传工作及地情考察工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地情资源的开发利用;史志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史志七进示范点打造;编纂出版《全省红色资源遗址普查成果丛书》(眉山卷)等。

4)眉山市党史和方志馆运维工作:史志馆3名人员劳务派遣费;馆内设备、网络运行维护费;馆藏书籍的购买;办公用品耗材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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