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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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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职能简介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是市委领导下服务残疾人的群团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服务、无障碍改造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草案,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重点工作 1.残疾人就业创业与培训。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及其他技能技术培训。资助创建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机构)。对超1.6%比例安置残疾人员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运行。补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运行,保障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托养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3.阳光家园计划。资助市本级寄宿型托养机构,为其提供庇护性就业支持。 4.成人康复。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辅助器具适配站的运行费用,减免偏瘫、截瘫患者康复治疗经费。 5.儿童康复。救助东坡区、彭山区140名残疾儿童,加强市残疾人康中心智力障碍、自闭症儿童康复能力建设。 6.残疾人救助。开展紧急救助,落实法律助残,开展“温暖万家行”活动。 7.残疾人组织建设。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开展“量服”培训及其他残疾人培训。 8.残疾人宣传与文体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和示范性引领性活动,举办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9.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经费。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万元、其他支出48.15万元等。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收支总预算1096.2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2.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二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为109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7.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32万元。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支出预算109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75万元,项目支出758.5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96.2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二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9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7.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万元,其他支出48.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8.11万元,比2023年增加44.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51万元,占96.03%;卫生健康支出15.62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25.99万元,占2.48%。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579.39万元,主要用于我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智障、自闭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运行项目和偏瘫、截瘫康复经费等残疾人康复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77元,主要用于补贴市本级集中托养机构,开展盲人按摩培训等残疾人就业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36万元,主要用于策划残疾人救助、残疾人组织建设、残疾人宣传与文体活动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其他残疾事业方面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2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5.99万元,主要用于我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11万元、绩效工资15.05万元、津贴补贴29.3万元、奖金66.0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61.53万元、离休费0.72万元、住房公积金25.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万元、工会经费3.48万元、福利费2.9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05万元等支出。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咨询费0.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8万元、印刷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邮电费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0辆。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支48.15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2.15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23万元,增加14.4%。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晋升,工资增加和新调入员工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2万元,计划采购2台打印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我会2024年收支预算为1096.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8.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7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95.75万元,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58.5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24年我会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有3个,分别为儿童康复项目170万元,主要任务是康复救助东坡区、彭山区140名残疾儿童。加强市级康复机构对智力障碍、自闭症儿童康复能力建设;阳光家园计划项目245万元,主要任务是按照眉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市吉香居残疾人庇护性车间托养安置125名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创业与培训项目77万元,主要任务是开展盲人按摩培训,资助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继续教育;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及其他技能技术培训。资助创建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盲人保健按摩示范机构。对超1.6%比例安置残疾人员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信息化建设: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运行:补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运行,保障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托养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残疾人宣传与文体活动:宣传贯彻涉残“一法四条例”,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宣传报道。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时节开展扶残助残示范性引领性活动。对残疾人运动员进行参训参赛补助,举办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残疾人就业创业与培训:开展盲人按摩培训,资助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继续教育;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及其他技能技术培训。资助创建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盲人保健按摩示范机构。对超1.6%比例安置残疾人员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救助:为困难残疾人在遭遇生活困境、重大疾病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救助和其它特殊困难救助。开展“温暖万家行”活动,慰问市级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负责人、其他优秀残疾人、生产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落实法律助残,支持建立公益律师队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儿童康复:救助东坡区、彭山区140名残疾儿童。加强市级康复机构对智力障碍、自闭症儿童康复能力建设。 成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有效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减免偏瘫、截瘫患者康复治疗经费。 阳光家园计划经费:资助寄宿型托养机构,为其提供庇护性就业支持。 残疾人组织建设: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开展“量服”及其他残疾人培训。 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经费: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2月9日 | |||||||||||||||||||||||||||||||||||||||||||||||||||||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xlsx】 【市残联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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